「方笙,你不會與那些公子哥兒住一起吧?」他堅持要得到允諾。即使他們不算「有什麼」。他仍不會眼巴巴看纖弱閨秀入狼坑,給一票色狼有機可乘。除非他死。
「我會住飯店。」她回道。
「你不是說房間都被訂光了?」
「那就要運用閣下的人脈了。聽說你與「麗晶酒店」的總經理是大學同學,可以代我租一間貴賓房嗎?」
她怎麼知道的?鍾適盯著白色門板皺眉。是鍾迅說的吧?
「好,我替你安排。」
轉身去打電話時,他心中暗自嘆息。這樣劃下句點,應該算是好結果了吧?
此刻他並不能肯定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許多許多年以前,他的「需求」已被擱置在最不重要的角落。常是他去完成別人的需求,而非自己的想望。突然間要自問「要」與「不要」,已是太困難的事了。
他是個不必有需求的男人,從他被人收養那一刻起已然註定。
***鍾適是個行事很低調的人。除了他在商場上別有一股狠勁之外。私底下,他不太與人有來住,也從不麻煩他人為他做事。但這並不代表他的人脈因而有所阻礙,許多認得他的人,只要稍有交情,都會十分欣賞他這個人;只是難以深交在於鍾適獨來獨往,莫測高深的性情。
事實上,一旦他有請託於他人,都會令受託者受寵若驚。
所以,即使九七年的迴歸大限已近,各大飯店皆已被預訂一空的情況下,方笙仍是住進了九龍島上一流的麗晶酒店之內。
如果說香港島本身屬於行政與經濟中心,以及觀光休閒勝地的話,那麼九龍島便是流行、豪華、熱鬧的消費天堂。
只有九平方公里的九龍半島,以彌敦道為中心,充滿了各種奢華的消費場所,熱鬧非凡,是香港第一大購物街。每年到了購物節或換季期,會湧入大量亞洲各國的消費者前來搶購物美價廉的折扣品,更加顯得這小小的東方之珠氣勢不凡。
將行李送入了貴賓房,已近午餐時刻,鍾適的臉色卻始終沒有好轉。原因在於他真正看到了那些來自臺灣的公子哥們——原本他以為那是方笙隨便說來氣他的,想不到竟是真的。尤其有長眼睛的人都看得出來那屋主何必生百分之百的居心不軌,那傢伙甚至急色到不掩其眼光的淫濁,在面對一夜未歸的方笙時,居然口不擇言的大談性隱喻的諷刺!簡直存心要讓她無地自容,讓他差點掄拳揍人!
依她的精明,怎麼會與這種人渣同行?她有沒有腦袋呀!隱忍到現在,他依然有大吼的慾望,雖然理智再三的告誡他,他並無此權利,所以他作不得聲。
他們只是朋友,不是情人,該死!
「人家說香港是吃的天堂。如果你有吃午餐的時間,咱們去吃北平菜好不好?」方笙並不理會他的怒氣,以天真的面孔迎向他。如果他存心當她是再普通不過的朋友,那麼種種超越「朋友」界線的情緒,他最好自己承擔,最好氣得他中內傷,才不枉她的一片真心落得貼人冷屁股的地步。這份情感若不能皆大歡喜的雙贏,就只好各自心傷的雙輸。
如果會慘到那個地步,她絕不會是唯一感到傷心的人。
見他陰沉的面孔沒有反應。她將玉手伸入他臂彎中,輕輕拉了他一下。
「鍾適,可以陪我吃飯嗎?」
他回過神,撇了下唇角。
「想去那裡吃?吃那一種菜?」口氣仍是不佳。
「北平菜。聽說有一種荷葉包著的「化子雞」很有名。」
「好,就吃北平菜。」他挽她走出麗晶酒店。
才步出大門沒多久,即有一聲憤怒的嬌呼傳來!
「鍾適!」
雪白勞斯萊斯房車中走出來的,正是一身雪白、精雕細琢一如名模扮相的金家千金小姐。
鍾適的面孔奇蹟似的收起剛才形於外的種種情緒,像是掛回了冷靜沉穩的戰袍,莫測高深得令人提防。只有抿緊的唇角露了一絲絲不悅氣息。
「她是誰?昨天有人告訴我你與一名女子狀似親密的離開會場,我還不相信。我希望你有很好的理由來說服我。」金玉斐以著大家閨秀的冰冷來掩飾急欲發飆的怒火。香港就這麼小,只消一個不雅的動作給人看到了,立即會傳遍大街小巷;她丟不起潑婦罵街的臉。
方笙想抽回手,卻被鍾適牢牢捉住。他低頭看了她一眼,才介紹道:「這是金小姐。」他看向金玉斐。「而她是方笙,我在臺灣的朋友。」
「沒有更詳細的介紹了嗎?例如我是你的女朋友,未來的妻子。」金玉斐露出沒有笑意的笑臉,伸出雪白素手給方笙。「幸會,方小姐。你很幸運,讓向來忙碌的鐘適親自帶你遊香港,想當初我甫回香港時,可沒這種好運道。」
方笙不動聲色的握住她的手,笑得純真優雅,並沒有對金玉斐的尖刻加以還擊。只是讚美:「你好漂亮!難怪鍾適會喜歡你。」
只是一個天真的小女孩,不足為戒。
金玉斐當下笑了,有絲輕鄙。鍾適不會有戀童癖吧?這種貨色也看得上?
「你會在香港待多久?」她冷淡的問。
「大概八天吧。」方笙有問必答。
金玉斐微笑。
「那大概來得及參加我與鍾適的訂婚宴,到時請你務必賞光。」
「好呀!如果真的可以的話!」方笙好天真的應著,徹底的讓金玉斐輕視她。連人家在示威也看不出來。
鍾適冷淡道:「好了,我下午還要回公司,只剩一小時可以吃飯。再不走就只好吃路邊攤了。」
「金小姐要不要一起去?」
金玉斐瞪向他們交握的手,冷道:「不了,我與人有約。」轉身離去時,她看向鍾適。「把今晚的時間留給我,七點在富麗華酒店三十樓等你。」
話完,像個高傲的女王般進入她的豪華房車中,揚長而去。
「這是不是個下馬威?」她俏皮的問。
「反正也嚇不到你。」
服務生已將他的車開上來,他扶她坐進去。直到車子駛入大馬路時,她才道:「你與她不相配。」
「世上多的是不相配的夫妻,各取所需的婚姻反而容易長久。」他冷靜的說著。資料上不就顯示了,百分之九十以愛為名的婚姻走向破碎一途?人類實不該對婚姻寄予太高的美好幻想。
「婚姻會使你對單一的女人忠誠嗎?」她問。
「不會。那是兩回事。」
你會的。方笙在心中斬釘截鐵的回應。
如果鍾適的妻子名為方笙,那他就會獻上他的忠誠,再也無法對其他女子感到興趣。因為她會用愛牢牢的守住他的身心,給予他所有的欠缺。當一個男人不再覺得空虛之後,他如何能不忠誠?
只是,要讓這個男人明白這一點,恐怕得花費她好大的力氣才行。沒關係,她有的是時間。
***與鍾重陽見上一面,也是前來香港的目的之一。
搭乘天星渡輪前往香港島,直奔中環的商業中心。「華康集團」的銀色帷幕大樓燦亮得令人睜不開眼。很巧,這幢大樓鄰近於她正要去開會的地點——希爾頓酒店。
那撈什子的青年菁英座談除了情誼交流外,根本做不出什麼了不得的大事業。但唯一的好處是得以因此認識香港的商界聞人。就連鍾重陽這樣的大老級人物,也會撥冗與他們這些臺灣來的二世祖餐敘一番。
來到香港已有四天。報紙上已傳出鍾適即將訂婚的訊息,而他竟然狠心的把她丟在麗晶酒店後便不再聞問。
可以預料的,不是嗎?他是那種萬般不容許自己意志力被鬥倒的人種,他們之間倘若有什麼「微不足道」的情絲糾纏,也不能撼動他鋼鐵般的意志。而且他極力不讓兩人間有太過於親近的認識。因為太過洶湧的情感,只會使他愈來愈無法控制自己,那絕非他所樂見。
情願保持距離,讓來不及發生的感情以遺憾來收場,徒留淡淡的愁悵迴旋在心底深處。
很巧的,在今天的會議中,遇到了鍾迅,而他一副上斷頭臺的表情正是因為與其父一同出席;在在表示了他對商場的種種厭惡。當然鍾重陽不時皺緊的眉頭或多或少也是來自對獨生子的恨鐵不成鋼吧。很有趣的畫面!
鍾迅在不久後看到了她,立即走了過來。方笙含笑以對的同時也瞥到鍾重陽估量的眼,精銳得像是要將人心血淋淋的刨出來看個分明。是個很難相與的老人!也虧得鍾適可以服侍在旁十二年。她頷首,禮貌性的作無言的招呼。但老人並不看在眼內,眼光一掃,熱絡的與主辦人聊了起來;顯然他老人家對無用且清純的千金小姐沒有好感,何況方家與他並無商業上的往來。
「方小姐,我大哥最近有去找你嗎?」鍾迅將她扶到角落,急切的問著。
「沒有,他說我們只是普通朋友。那麼,替我安排好了住處,大抵也算仁至義盡了,怎麼可能常來找我?如果我料得沒錯呢,你大哥是不打算在我離開香港前出現了。」嗯……基於「禮貌」,鍾適會來送行吧?
「你愛大哥不是嗎?」鍾迅問得直率。
「是,但他視愛為無物。」
「我不會眼巴巴的看他運自己的婚姻他用來報恩!如果我家對他有恩,十二年來也該償清了!真不知道他在這一點上為什麼看不清。金小姐不是不好,只不過與我大哥不適合。我看得出來,他看你的眼光是不同的。而且你們站在一起時,看來再相屬不過了。我不會看錯的!」他的著急可由脹紅的臉上看出來。
方笙伸手蓋在他交握的手上。
「除非你父親撤除這一項婚約,否則誰都是無能為力的。鍾適不是那種會把自己需求放在第一位的人;至於他這三天來都不來找我,嚴格說來,我們也算在冷戰中。」
鍾迅深思的看她。
「我覺得你不是那種逆來順受的柔弱千金。」
「是。以牙還牙是我的真性情,千萬別給我騙了。」她輕笑,拿過侍者端來的二杯雞尾酒,一杯交到他手中。兩人互幹了一下,一飲而盡。
「對於我大哥,你有什麼看法?」
「相信我,如果要使他幸福,就必須阻止他娶不愛的女人,」
鍾迅率直地問:「我能相信你是大哥真心要的那一個嗎?」
方笙笑應:「你自己何不下判斷呢?也許你成不了商業奇才,並不代表你笨。其實你坦率的眼中含了驚人的透析力,讓人無所遁形。至少你看出了金小姐不適合鍾適。」
為什麼每次與她談話都像被她牽著話題走,並且無可奈何的陷入被捉弄的情境中呢?更可怕的是他竟然不介意被這張天使面孔唬弄。
「我看得出來金小姐不適合,但我看不出來你會不會是當大嫂的好人選。因為你似乎也是很可怕的人。」
「是。但至少我不會在另一方厭煩的情況下去強求一份感情。如果不是確定了他對我有情,那麼我是不會來香港與人攪和不清的。倘若你還需要更多的證明,那我倒是有個好法子。」她清澈的大眼閃動令人害怕的算計。
鍾迅心下暗自提防。
「什麼?」
「今晚在我那邊過夜——」
「不!」他低吼的拒絕。
方笙幾乎沒翻白眼!這個二十六歲的男人比起當年鍾適二十六歲時的沉穩實在是差太多了!用腳趾頭想也知道如果她想得到鍾適的愛,又怎麼可能去勾搭他親愛的弟弟來讓一切變得混亂?沒腦袋的小男孩。嗟!
「我不會允許你用任何方法傷害我大哥!」鍾迅簡直在咆哮了!餅大的聲音已使得遠處的人側目。
「拜託,這位大哥,我頂多會氣氣他,怎麼可能會傷害他?算了!你不是個好的合作物件,不談了,不是非你不可。」她轉身打算離開這一方角落,免得別人以為她與這失態的傢伙是一國的。
鍾迅還不打算結束話題,伸手抓住她。
「你說清楚!」
真是粗魯!也不想想他老兄近一八0的身高會有多大的力氣,居然毫不留情的拿來壓迫區區一五六的高度,害她身形晃了一下,為求平衡只得靠入他懷中,免得跌倒出醜。
「鍾迅,我不想談。」她站穩自己,一邊抬頭瞪他。
「我們最好談一談!」鍾迅並不放人。
兩人只好曖昧的在這方角落進行無言的拔河戰,落入第三者的眼中當真是比情人調情差不到那裡去了!鍾重陽領著養子與金小姐過來找人時,便是見到這副模樣,沒有人發現鍾適的神色一瞬間鐵青不已,雙眼若利刀的直射向方笙美麗的面孔上。
「阿迅!你們在做什麼?餐會即將開始,還不去落坐,別躲在這邊玩!」鍾重陽低喝著,並沒有把一般嬌滴滴的千金小姐看在眼內。自然對那個由臺灣來的小姐沒什麼正眼看待;與他沒有利益好處的人,再嬌貴也沒用。
「爸。大哥!」鍾迅沒有注意到自己依然死抓著方笙不放,含笑與父親和鍾適打招呼。「爸,她叫方笙,我——」
他來不及介紹完。鍾重陽已轉身走開,笑容滿面的看著金小姐:「玉斐,等會兒與伯父坐在一起用餐好嗎?拉你來參加這種無聊的商會,一定悶壞你了。」
金玉斐含笑道:「不會的,世伯。以後嫁給適之後,總要習慣的。」
他們邊走邊聊,存心給方笙難堪,待他們走了好一段距離後,鍾適才雙手抱胸,盯著他們握在一起的手。
「怎麼回事?方小姐腳扭到了嗎?要你扶著?」
冷淡的嗓音中蘊含著熔岩即將噴出的預兆。機敏的鐘迅立即放開手,由於太突然了,讓方笙又一次站不穩,直往後倒去,鍾適飛快的伸出手,將她摟了個牢緊,順帶低頭看向她足下七公分高的淑女鞋。
這女人有極差勁的平衡感,卻老愛穿過高的鞋跟,總有一天會因此跌斷她的頸子!
「你穿低跟一些的鞋子不會矮別人多少。」他淡嘲。
方笙回答得沒好氣:「如果我能不被當成一袋穀物似的對待,那麼即使穿十寸的高跟鞋也平安無虞。」想扭開他鉗制,卻無法如願。她「好心」的提醒道:「放開我吧!在閣下未婚妻也在場的地方,你最好與其他女人距離一公里以示忠貞。你要知道,我們只是「普通」朋友。」
鍾適沒有放開,語調中摻雜了嚴苛的質問:「你的好意提醒是為了昭示自己的清白嗎?對誰?心上人?」
方笙為他的失去冷靜感到好笑了。但他實在不能要求她什麼,不是嗎?畢竟今天有未婚妻的人是他。倘若她與鍾迅的相處給了他曖昧的聯想,那也怪不了誰。因為是他決定放棄她,就沒有資格擺出捉姦的面孔示人。
她存心氣他:「如果我與阿迅有什麼……友情產生,你這個沒有血緣的大哥恐怕也管不著吧?」
阿迅?他們已「熟悉」到連姓氏都可以省了嗎?幾時的事?
「嘿!方小姐,講話小心一點!」鍾迅看著大哥一臉的山雨欲來,早已明白他們之間的情愫非同小可,如果他想置身事外,最好撇得清一點,可是這位臺灣姑娘似乎有陷害人下水的天性,如果他再不吭聲,早晚被陷害死了都無處伸冤。他可不打算當炮灰!
但情況似乎不由人哪!
方笙不知何時掙開了鍾適的鉗制,依附向鍾迅這一邊,「阿迅,你剛才叫我小笙的,怎麼又改口了呢?我早告訴過你與鍾適只是普通朋友,你可不要胡思亂想呀!」她美麗脆弱的面孔活似急欲尋求憐惜與信任的小可憐,只要是身為男人的人,沒有人不想展現英雄主義,好生愛護一番的。
可惜叫苦連天的鐘迅難以消受美人恩,只求他親愛的兄長收回不斷掃射過來的血滴子,別再用眼光殺他了!
這方笙實在太厲害了!別人撩撥二十年無法成功的兄弟牆事件,她只要彎彎手指就能成功。可以想見如果當年耆英身邊有她隨行,今天的香港就不會割給英國當殖民地一百年。做成「南京條約」那種喪權辱國的約定。可惜了這等人才,早生一百年不就好了,「方小姐……」
他的哀號沒機會完成,便被方笙拖著走。
「阿迅,你父親在瞪人了!再不走會被罵的。等會你就坐在我旁邊吧,咱們得把握在一起的有限光陰。」
可以想見背後的灼熱來自鍾適的瞪視。但方笙才不管,氣死他最好!
如果他還不能理解她對他的重要性,而依然以為各自嫁娶互不干涉是最好的決定的話,那他最好能穩住他身上那一桶醋,別讓它隨時溢位來酸死人。
她不是會潑婦罵街的人,更謙虛至極的說,她口才真是糟得很,因此她不會用疲勞轟炸的方式來與他談論愛與不愛的事。相同的,氣他的固執,也不必以哭罵的方式來折騰他。她是方笙,向來崇尚以和平的方式回報他人。
至於波及到倒楣的第三者——例如鍾迅,那就是無可奈何的事了。誰叫他們鍾家佔用了鍾適十二年呢?她這個未來老婆代為取用一些紅利不算過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