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寧顏的女兒兩歲多的時候,李立平他們學校開始出賣分給教職員工的房子的產權。寧顏他們現在住的那套兩居室要十萬元。寧顏與這種事上一向是糊塗的,起先開始並不熱心地想買,畢竟十萬塊在他們來講不是一個小數目,一旦買了產權,按李立平的話來說,他們基本上就不剩什麼積蓄了。

結婚這幾年來,一直都是李立平掌管著家裡的財政,寧顏每個月拿了工資留下一些做零花,剩下的都交給他。他負責將錢存在銀行裡,李立平將錢分成幾部分,很小心地選著不同的存種,以求得到最大的收益。

起初他會告訴寧顏,哪一個存種划算,哪一個存種不能存長期的,打短頻快是最好的,後來他發現寧顏不明白也不感興趣,漸漸地也就不跟她提起了。

寧顏從小生活就算比較安逸,錢的概念十分淡薄,她除去買買書也沒有其他費錢的愛好,衣服一直是夫妻兩一同上街去買的,李立平對於哪裡有又划算但是穿起來又有一定檔次的衣服比她熟得多了,她一直就那麼糊糊塗塗地夠過就行的心態。就是母親在她結婚時給的那八萬塊她一直用自己的名字存著定期,她在這些事上對母親的一如既往的聽從後來證明是極其正確的。

但是李立平在經濟上有著不同於寧顏的精明,他跟寧顏說:「房子的產權意味著什麼你明白嗎?意味著這房子真真正正地屬於你了,你可以租可以賣,總之,你想拿他怎麼樣都可以。」

「我們要拿它怎麼樣呢?賣掉我們住哪裡去呢?」

李立平哂笑道:「賣掉之後當然是再買新房子羅。現在河西起了一大片的新房子,我們要是把這裡的房子賣掉,再從銀行裡貸點兒款,完全可以在那邊買一套更大更好的房子。」

寧顏又說:「會有人要我們這裡的舊房子嗎?」

李立平說:「房子是舊了一點兒,可是地勢好啊,有人文環境啊。現在有一種說法,叫做學區房,好的學區,舊房子比不好的學區的新房子要貴得多,在二手房市場,不要太熱哦!你在小學居然不知道!」

寧顏說:「我們孩子還小,再說,緩歌將來是鐵定可以上類思的,只要我不離開類思,我幹嘛去操那些心?」

李立平伸手拍拍她的頭,斜了眼似笑非笑道:「要說你呢,也算不得大知識分子,怎麼這麼清高?不識人間煙火似的,完全沒有經濟頭腦。」

寧顏不高興了,扭扭頭讓開他的手:「我不是大知識分子,你是大知識分子,可是專會打小算盤。」

李立平說:「我告訴你,這不是小算盤,是策略,我是還沒趕上好時機,一旦有時機,小算盤就變成了大算盤,到那個時候,我做一番大事,把一干人等撥弄於掌心之中才叫你重新認識我呢。」

寧顏再不理他。

李立平在人事處升了副處,正在韜光養晦,向著處長的位子進發。那個原先在他與寧顏之間做過和事佬的王處長,今年就要退了,她對李立平一直都挺看重,有意讓他接替自己的位置。

李立平心知肚明,言語與行動之間隱隱地帶出了一些得色,就象外衣過短,總時不時地露出裡衣的顏色一樣。

寧顏非常不喜歡李立平現在的官腔官調,有一次她去他辦公室裡找他,親眼看見他跟一個學生在打官腔。那小孩子苦苦地求著什麼,李立平連眼皮都沒有撩起來看他,等那孩子說了半天,才淡淡地說一句:這是不可能的。

那情景讓寧顏很不舒服。

不舒服歸不舒服,買房子的事兒,兩個人還是上心的。有那麼一瞬間,寧顏很想說,自己有一筆錢,可以拿出來買產權,可是不知為什麼,到底還是沒有出口。

寧顏媽知道了這檔事兒,誇女兒做得對:「那個錢是給你防身的。千萬不要動。」

寧顏聽母親的口氣有一點想笑,媽媽說得好象隨時有重大悲慘的事兒會發生,比如,天災,比如,戰爭。

這朗朗乾坤的,寧顏想,說得好象馬上要逃難似的。

寧顏媽想了一會兒好象做出了決定,正色對女兒說:「這樣,你回去和李立平說,買產權的錢,我們家可以拿三分之二,但是有一點:房產證上必須寫你的名字。」

寧顏驚道:「媽,怎麼好又叫你們拿錢?」

寧顏媽說:「我跟你爸就你一個女兒,錢不用在你身上用在哪裡?我們將來百年以後錢也還都是你的,我又不象那種愛玩兒愛享受的老人,一年用不了幾個錢。再說,你爸,前些日子,又有個專利通過了。錢是不成問題的。就只一點,一定要在房產證上寫你的名字。」

寧顏回家把這事和李立平說了,李立平對於丈母居然要替他出錢當然是千肯萬肯的,可是對於寧顏說的,房產證上的名字,他沒有發表意見。

隔了兩天,寧顏媽就把錢交給了女兒,他們去學校基建處把錢交割齊,那裡的人說,過些天就可以把房產證辦下來。

就在這一天,寧顏回到家裡,發現李立平家呼啦啦來了一群人,李父,李母,李立平的兩個姐姐,一位姐夫,一個妹妹,團團地坐了一屋子。

李家一家子來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房產證上最好要有李立平的名字。

他們說的是,最好,用一種商量的口吻說著一件沒有商量的事兒。

李母的意思是,當年,其實李立平完全可以分到另一套更大一點更新的住房的,那房子要是擱現在,還不得值個幾十萬的。可是寧顏那時不答應結婚,所以白錯過了這麼個好機會。

寧顏聽了心想,哦,原來是我欠了李立平一套房子呢。

李立平的姐姐妹妹也幫腔說,一家之主嘛,哪能房產證上都沒有名字的,也說不過去啊。現在就算是借寧顏媽媽的錢,將來,我們姐姐妹妹給湊一點兒,是一定要還親家媽媽這個情的,算利息也是可以的。

「親家媽媽真是兒女心腸重啊,真是,少有的好。」李立平的姐姐最後總結說。

寧顏在母親的意思和李家一家人的意思之間左右為難,其實真的寫李立平的名字也沒有什麼,可是她就是恨李立平不直截了當地跟她商量,卻把家裡人搬了出來。

最終,房產證上寫的是李立平方寧顏與李緩歌三個人的名字。

李立平看出了寧顏的不滿,說,要不,就寫三個人共同擁有這房子,以後賣出得經過三個人共同的認可。

「反正我們是一家人,不可分割的嘛。」

結果,拿到的房產證是一大本和兩小本,大本上,赫然寫的是李立平,兩本小的,一本上寫的是方寧顏,一本寫的是李緩歌。

寧顏過了好長時間才弄明白,原來那房子實際的主人還是李立平,瞭解情況的同事戲稱這種房產證叫「一拖二」,寧顏才明白自己是被拖的那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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