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席上,設計部的女孩急著向于飛揚表示,莫塵只是寂寞地飲酒、吃菜。飽了,就忘了。
什麼十年之約,只是她莫塵的一廂情願而已。他身邊從來是群蜂亂蝶,又怎會在乎多她一個,又怎會在乎一個已然容顏漸老的她。
沒有人注意她何時去了洗手間,吐了一池子。心裡火燒一樣的難受,也許多少抵消了一些心痛的感覺。跌跌撞撞地出門,在洗手間門前她看見他,他關切地看著她,攙著她張了張口卻始終什麼也沒說,她咧著嘴看著他,不知道是哭還是笑。
胃裡翻江倒海般難受,她又躲回廁所吐起來,他站在門外。她不敢出來,蹲在洗手間裡放聲大哭,想要把對他的愛一點一點哭出來,孰不知早已沁入心脾的愛剜起來是剃肉般疼。
直到她聽到外面在喊「於總」,她知道他被叫了回去,才擦乾眼淚。等她回去的時候大家吵著要去酒吧,飯局匆匆結束,一行人等擺駕去後海的酒吧。莫塵想回家了,沈奕卻不準假。莫塵後悔酒量練好了,擱在從前早就醉得不省人事了,現在還能走貓步。
恰逢五月,河水裡倒映著燈光下襬動的柳枝。纏繞在柳樹上綠色、白色、紅色的彩燈發出熒光,照亮了本該沉寂的夜晚。
打每一家路過,都是強烈的音樂伴隨著蹦跳的激情,喊叫的釋放。
那是一家不算熱鬧的酒吧,沈奕點了一些叫不上名字的酒,花花綠綠擺了一排,嗓子一吼「今天誰喝醉了,特許明天不用上班,前提是陪好於總。」
「噢——」
像瞬間噴出酒花的香檳,「噗」一聲泡沫四散。群起的激情,在地動山搖的音樂中搖起來。
往常來個大肚子禿瓢的男人,這幫女人都說自己大姨媽來了不方便,今日經期紊亂了吧,各個都正常起來,喝酒、跳舞、擲骰子。
不知道那個包桌的客人,自己點歌上去唱,歌聲比野獸還嚇人,一嗓門喊出來要嚇出幾個心臟病。
「人間還有這種極品,這嗓門嚇嚇自己就算了,出來嚇唬人腦殘了吧。」劉翹楚不屑地說。
「沈總來一個,給這群孩子上堂課。」嘉明最佩服的人就是沈奕,對人謙和,不搞辦公室陰謀,專業強,能力棒,連唱歌打球游泳也從不落伍,被嘉明稱為「全能王」。
沈奕推辭:「今天的主角是於總。」
莫塵從未聽於飛揚唱過一句完整的歌,最多是哼上一句,只聽得到調,聽不清歌詞。每次讓他唱,他總是推辭。
同伴起鬨,連安晨妮都說「我們於總可是獲過歌唱大獎的。」話一落,起鬨更厲害。莫塵混在中間,不叫嚷,直直看著于飛揚,忽然四目相對。無數人影、無數嘈雜的聲音如搖曳的燭光紛紛繁繁的晃動。
莫塵下意識地閃躲。于飛揚倒沒顯出不自然,反而一反常態地說:「那我就獻醜了!」
「噢!噢!」一陣陣尖叫將全場的目光引過來。隨著于飛揚走上臺,大廳裡換了舒緩的音樂,全場安靜了許多。
十年,他也從那個羞澀的男孩,變得好不謙讓了。莫塵側著耳朵,這是她第一次聽他唱歌。
我來到你的城市
走過你來時的路
想像著沒我的日子
你是怎樣的孤獨
拿著你給的照片
熟悉的那一條街
只是為了你的畫面
我們回不到那天
你會不會忽然的出現在街角的咖啡店
我會帶著笑臉回首寒喧和你坐著聊聊天
我多麼想和你見一面
看看你最近改變不再需說從前
只是寒暄對你說一句
只是說一句
好久不見
無數次她在ktv自己唱給自己的歌,mv裡滑稽卻沒落的默片,無聲地備註了無法抹去的傷痕。于飛揚唱得她明眸蓄淚,該是多難開口的話才需要藉著別人的歌詞唱出來。有人鼓掌,有人靜默地唱,她不說話心卻淌血。
穿過北京紛紛揚揚的柳絮,她似乎看到于飛揚眼角輕輕落下的淚痣,似乎聽到他唱的哽咽。然後他停下來,說「把這首歌唱給他最愛的女人」,走下臺一直走到莫塵身邊,扳過她的臉,吻去她臉上的淚痕。她多麼渴望這個時候他不是唱的這麼安靜這麼滄桑,而是像她一樣無法剋制,心如刀割。終究,是做慣了夢,慣出了毛病!
她看不見他眼角有淚,他也未說出那句話。于飛揚安靜的如斷線的帛鍛,毀了織就的千千情結。莫塵從來不是愛傷感的女人,只是遇到于飛揚,她總無法從情緒中自拔。
如果註定走不到一起,再也不要老死不相往來了,哪怕只是安靜地守在他身邊,哪怕只是偶爾和他聊聊天,哪怕只是喝一杯咖啡的時間,哪怕只是普通的朋友,她也奢侈地奢望著。不知道哪裡來的勇氣,萬眾矚目之下,她走上去,拿起另一隻麥克風,跟他一起唱「我多麼想和你見一面,看看你最近改變。不再需說從前只是寒暄,對你說一句,只是說一句——好久不見」。
莫塵真佩服於飛揚,多年留學經驗,竟然練就了一身的寵辱不驚,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莫塵的合唱,他只有驚訝,沒有感傷,一如既往波瀾不驚的歌聲。
歌曲總是很短,唱幾句已是結束。下一首被人搶去了麥克風,嘰裡呱啦地唱著,聽不清歌詞。
于飛揚從茶几上拿起一杯酒,走向莫塵,她卻跑了出去。她的勇氣已經用完,怕他不說話,怕他唇語和手語,怕自己已撐不起脆弱的小心臟。
一直到狂歡結束,莫塵和于飛揚沒有正面說過一句話,沒有再碰過一杯酒。四散離開,沈奕依然載著莫塵和嘉明,順路送他們回去。嘉明半路下車,沈奕載著莫塵回到了興築小苑。莫塵沒喝太多的酒,只是連幹三杯後勁十足,酒精揮發,早已已經倒在車上迷迷糊糊睡著了。
「莫塵,到家了。」
「啊?這麼快,我都睡著了。」
「需不需要我送你上去。」
「不用,我還能走貓步呢?」
莫塵下了車,晃悠著走了幾步歪歪斜斜的貓步,笑了,「看,我就說沒問題,再見領導。」
沈奕驅動車子,調了個頭便消失在茫茫夜色裡。莫塵倚著牆壁站了一會兒,夜風吹得涼涼的,她輕聲哼著那句「我多麼想和你見一面,看看你最近改變,不再需說從前,只是寒暄對你說一句,只是說一句好久不見」,站了片刻,才折身進了小區。
回到家中,莫塵對著牆壁上于飛揚的照片,站了很久。直到她覺得自己可以面對他波瀾不驚了,才倒在床上蒙著頭睡覺。
幾日後她回了一封郵件:不知不覺已經十年了,我過得很好,即將結婚,昔日諾言我想早已是兒戲,你我不必遵守,僅希望幸福。
一直在等回信的于飛揚,終於看到新郵件,慌忙地點開,看到莫塵兩字,心情無法平靜。短短的字句如小李飛刀的飛鏢,準確無誤地插在心臟最柔軟的地方。
「她已經要結婚了?」他自言自語。十年畢竟太久,一個女人經不起太長時間的等待。老死不相往來的十年間,他早已成了自己羨慕的人,卻羨慕從前的自己。那時,他可以在學校門口等她出來,可以在電話裡對她說「晚安」。
點了回覆,急急要追問,打出來卻是:恭喜。知道你過得好,我就放心了。既然你早已將諾言當成兒戲,再見面,我們是不是可以如老朋友一樣聊天?
莫塵看到那句「既然你早已將諾言當成兒戲」心痛不已,十年付出,竟無人懂的。如果不是他先將誓言當作兒戲,又怎會裝作不認識,又怎會用手語代替話語?若不是被他深深傷了,她何苦編出一個這麼拙劣的藉口來維護丟失已久的尊嚴!曾經她以為他與世間男子不一樣,看來是自己錯了。
莫塵苦笑。很小的時候看《戲說乾隆》一直學著唱的一首歌:「山川載不動太多悲哀,歲月不經不起太長的等待」,早已將世間世事猜透,是她明白卻不想懂得。
洋洋灑灑寫了一堆質疑和埋怨,最後卻是輕輕一鍵delete掉。速速打了兩個字:當然。
長久以來的自信,瞬間崩塌,于飛揚回:我也即將結婚,祝我們都幸福吧。
莫塵流淚打出兩個字:恭喜。
此後再無半點隻言片語發來,彼此只是看著十年融化成短短的幾行字,不言不語,眼眶溼潤。莫塵告訴自己終於可以放下來,盯著電腦發呆,不允許自己流下一滴眼淚。終於,她還是無法剋制地伏在案上淚流不止。
隔著電腦螢幕,于飛揚眼睛溼潤,滴在一本泛黃的舊日記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