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琢理把他那套房子執意要寫噗噗的名字,這點確確實實是他自願的。
李如洗那一半財產,將來基本都是要留給噗噗的,包括李如洗父母的財產,他們只得一個獨生女,百年之後,所有財產也都是外孫的……那麼,他作為爸爸,又怎麼好意思什麼保障都不給兒子?
這和他一貫以來的形象太不符合了!
他一向都被認為是新好男人的代表,學歷高,有文化,有情調,會彈琴,工作體面,容貌英俊,顧家,會做飯,會做家務,帶孩子,是好丈夫好爸爸……
所以,李如洗幫他挑了那套房子時,他就表示要寫噗噗的名字,將來留給噗噗。
他曾說:「不管怎麼說,這套房子是咱們賺出來的,你出的力比我更多,將來不管怎樣,我再婚或不再婚,有沒有新的孩子,這套房子必須是屬於噗噗的……」並且在過戶時,執意只寫了噗噗一個人的名字,沒寫他自己的名字。
因此,李如洗還曾經高看他一眼,認為他還不算爛透了。
雖然他這麼做,是為了顯示他的磊落大方,不佔女人便宜,但畢竟,這幾乎是他目前全部財產了。
要做到這點並不容易,這天底下的男人,有的是做不到的。
能做到的,也許都不到一半。
現在陳琢理他媽來鬧這件事,李如洗不確定是陳母自己的意思還是陳琢理自己後悔了。
但不管是哪種,她都不打算摻和。
首先,她就沒指望陳琢理給噗噗什麼。
靠男人不如靠自己,這點她一直都是堅信的。
何必去指望別人然後再傷心失望呢?心態失衡的時候,人往往也是最面目可憎的時候,李如洗並不想落到那個地步。
就像她考慮去世後噗噗的撫養問題,也是指望自己父母,而不是陳琢理。
再說,她給噗噗留下的錢和房子雖然不多,但也夠他長大到自立了。
其次,房子寫子女名字容易,改過來就難了。
房產落在子女名下,算是一種贈予,要想改過來,就是反向的贈予,總之必須得到子女的同意,可未成年子女是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就沒法同意。
因此,現在想要改過來,陳琢理基本是做不到的。
陳母找她鬧也沒用。
陳琢理自己後悔了,同樣沒用。
所以她樂得大方,讓他們母子倆去內耗吧。
讓陳母去糾纏陳琢理去!
等陳母知道了她兒子的房子屬於噗噗所有,而噗噗的監護人是李如洗,李如洗一不高興,是有權收回陳琢理的房子的……會是什麼樣的心情?
李如洗一想起來就覺得可樂。
也算意料之外的所得,可以小小出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