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她曾經一遍遍看著那些資訊。
看那個女孩是如何向他訴說衷腸,他是如何冷淡地拒絕,而她是如何一遍遍懇求他陪她去個地方,最後他說:「好吧。」
一句「好吧」,似乎判決了李如洗體內某一部分的死刑。
反倒是後面那些一再的約會,去聽歌劇,去看電影,去逛博物館,去逛唱片店,之後女孩寫許多宛如情詩的遊記,各種午夜的呢喃和傾訴,少女的心情……她看了並無感覺。
直到看到陳琢理說「還君明珠雙淚垂」,怒火才重新燃燒起來。
雙淚垂?
何必淚垂呢?
現代社會,又不是不能離婚。
李如洗清楚記得,當初在那怒火燒盡一切的灰燼中,她有一顆怒吼著要離婚的心。
她跑出家門,點著煙在小區綠化帶裡遊蕩,想弄清楚下一步怎麼做時,並不比被家暴一次次折磨得絕望和迷茫的林翡翠好多少。
陳琢理那時候打電話和發微信給她,都被她拒絕了,後來,陳琢理抱著孩子下來找她。
當時,噗噗才三歲,婆婆和她媽媽已經有一年不在這裡幫帶孩子,噗噗上小託班,平時接送和帶娃都是他們夫妻兩人,吵架了當然也不可能把孩子自己放在家,所以陳琢理要找她就只能抱著兒子來找。
而她看著哇哇大哭,拼命找媽媽的兒子,當然不想當著孩子面爭吵和談論離婚,只好忍了氣先回去。
然後是無窮無盡的懇求,廝纏,雙方家長輪流上陣,曉之以世事本如此的心靈雞湯,動之以孩子還小的語重心長……最終,李如洗沒能離成婚。
時至今日,李如洗也不知道自己沒離婚是對是錯。
從現實角度來說,她也只是個普通女人,既要工作,又要帶娃,還要料理好家務,生活得高質量,真的是太難了。
陳琢理對家庭的貢獻度也許不如她高,但他也絕不是喪偶式家庭的男主角,他分擔至少一半的家務,作為爸爸也相當稱職,他的業餘時間,幾乎也都花在家庭和孩子身上了。
況且,出軌可能是男人的天性,就算沒出軌的,心裡也未必不癢癢,陳琢理肉體上沒有出軌,雖然精神出軌了,但是他也並不愛那姑娘,只是尋些新鮮感罷了,那個女孩在這件事上受到的傷害,比李如洗其實還要大不少。
用李媽媽的話說,「離婚了再找一個,萬一還不如他呢?」
七年之癢,但他對李如洗並不是沒有感情,他尊重她,在家庭決策方面,也充分尊重她的意見,在婆媳關係上,雖然大部分時候是和稀泥,但也不會站在他媽那邊。
對於噗噗的成長而言,他的存在更加重要。
噗噗兩歲前,有長輩幫忙時,他確實不大管孩子,但是一旦長輩離開,他也沒把擔子扔給李如洗自己,而是和她分擔,迅速成長為一個好爸爸。
他帶孩子玩球、看書、拼樂高,教孩子彈琴、游泳,給孩子講故事,一週也給孩子做兩次飯。
噗噗愛媽媽,但也愛爸爸。
在這個和其光同其塵的現實世界裡,他已經堪稱好丈夫和好爸爸了。
然而,對於李如洗來說,發現陳琢理背叛,不得不選擇原諒之後的這三四年的婚姻生活,並不快樂。
她也給自己洗腦,對自己說陳琢理並沒有真的出軌,他愛的還是她,他是關心家庭和孩子的,並不失為一個好丈夫和好父親。
她要求自己承認,沒有堅持離婚是對的,是成年人的理智之舉。
她更加努力去經營美好的生活,為了孩子,也為了自己。她去買下那處小院子,精心裝修,努力種花,她讓他們的生活好像是家居雜誌上的一般,彷彿只有鮮花、原木、綠植、書本、音樂和擺盤精美的早餐、各種蔬果的鮮榨汁……
她真的已經努力過了,甚至在對他們的夫妻之事產生排斥感之後還在相當長時間裡強迫自己去除錯、適應……
可終究她無法再適應。
破碎掉的最初是回不去的。
那天夜裡碎掉的,是她對他的愛和信任。
她已無法再愛他,無法再信任他。
而沒有愛和信任的婚姻,不止味同嚼蠟,甚至是痛苦的。
她是不是,當初應該堅持離婚的?
她心裡盤算著離婚的壞處:
財產要分割,她會買不起學區房,更別提那套四合院了。
她有事的時候,沒人幫她接送孩子。
若是偶爾出差和生病……
是的,也許很難。
但是林翡翠呢?
她自己帶著孩子,以後的生活比她還要難得多吧?
她既然覺得林翡翠有能力去面對,難道她自己反而沒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