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起訴離婚的流程嗎?」王律師說,「先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法院會進行調解,只有確認感情破裂,調解無效,才會准予離婚。什麼意思?如果他在調解的過程中,出示證據表示你們感情並沒有破裂,你們是離不了婚的。」
「那我怎麼辦?我怎麼才能把婚離掉?」方媛問。
「你確定你一定要離婚嗎?你不再考慮考慮了?」王律師問。
方媛想了想說:「我沒有開玩笑,我是真的要離婚。」
不是「想」,而是「要」,王律師看出方媛的決心了。
王律師說:「你再跟你丈夫談一談,最好能說服他同意離婚。如果他始終不同意,你的離婚可能會成為一個長期拉鋸的過程,你做好準備。」
「如果他始終不同意離婚,我怎樣才能離掉?」方媛問。
「先分居吧!分居時間長了,他會改變想法的。」王律師說。
「如果他一直不改變呢?」方媛問。
王律師沉吟了片刻,說:「這樣的人特別少,一般,過幾年就都改變想法了。或者你,或者他,總有一個會改變想法的。」
方媛的心拔涼拔涼的,她總算明白賀蘭芝聽到她說要離婚,要房子,要孩子時一臉「你太天真」究竟是什麼意思了。
她確實太天真了,她想過離婚會很難,實際上離婚比她想的還要難。
王律師交代:「真想清楚了就先分居,再訴訟離婚。訴訟離婚期間,注意人身安全。」
「他還能傷害我不成?」方媛說。
「有些人在感情破裂的時候會鋌而走險。不是說每個人都會這樣啊,作為女性,體力方面處於弱勢,你稍微注意一下還是有必要的。」
方媛點頭應下。
王律師說:「作為朋友,有幾句話想提醒你一下。打官司是一件勞心勞財勞力的事情,能不打官司儘量不打官司,好好談,說不定有機會。他不想離婚,可能是對你還有感情。趁著還有感情的時候談這些事情,或許他會心軟。他心軟了,你能爭取到房子和孩子的機會就更大。」
王律師說得很直白了。可是以方媛對孟哲和孟哲家人的瞭解,若真要離婚了,孩子或許還能爭取,至於房子,他們家是不會給她的。房價那麼高,夫妻倆結婚這麼多年,就這一套房子,他們怎麼可能把房子給她呢?若真是大方的人家,當初就不會鬧出談婚論嫁階段率先買房這種事了。
當然要例行問律師費怎麼收。王律師跟她介紹了兩種收費方式,一種是按離婚後獲得的財產比例來收。一種是報價收費。鑑於方媛的離婚可能是個長期拉鋸的過程,且財產分配對方媛並沒有利,王律師建議按報價收費。王律師報的價格是三十萬,提前付錢,不能還價。
幸好諮詢不收費。方媛失魂落魄離開了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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