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律師的意見

第二天,方媛給孟哲打了個電話,說離婚的事情。方媛明確表示了她的訴求:要孩子,要房子,可以給孟哲一筆錢。孟哲才接到方媛電話的時候,以為方媛回心轉意了,沒想到他給他打電話是為了說離婚。聽了方媛的訴求,孟哲也明確表達了他的訴求:他不想離婚。

方媛問:「為什麼?感情到了現在這個地步,離婚才是對彼此雙方的解脫。你為什麼不離婚呢?」

孟哲說:「哪對夫妻沒有點磕磕碰碰啊?哪能說離婚就離婚。你對我有什麼不滿意的,說出來我改。實在改不了的,我們想辦法解決。至於我媽,我現在知道了,你倆確實沒辦法住在一個屋簷下,以後不讓她在咱家住了,不行嗎?」

「跟你媽沒關係,你媽只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你別跟我扯這些有的沒的,我現在要離婚,你看著辦吧!」方媛說。

「你不要衝動,晚上下班了我去找你,我們再談談好嗎?」孟哲說。

用膝蓋想都知道他跟自己見面想要說什麼,方媛懶得跟他廢話,直接結束通話了電話。

電視上演的離婚總是特別容易,決定了離婚,就能離婚。財產分割很少撕扯,就算有撕扯,最終總是能解決。民政局都不用去,婚就離掉了。而現實中,離婚太難了。只要一方不想離,婚就很難離掉,去法院都不成。

關於離婚,方媛沒有任何經驗,她所有的常識都來自於網路。打完這個電話,方媛立刻想就明白了。她想離,孟哲不想離,繼續撕扯沒有必要,找個專業的人問問,問清楚自己該怎麼做,才能一步步的把離婚這個訴求執行下去。

每個有孩子中年人,都會認識至少一個醫生,一個律師。方媛當然也不例外,她不止認識一個,她認識兩個。——一個是公司聘請的法務,一個是公司外聘的法律顧問。

法務是個女生,很年輕。因為是同事,問了她,全公司都知道方媛要離婚了,自然不能問。法律顧問是外聘的,雖然不在公司上班,跟公司卻有千絲萬縷的聯絡。問他,他有可能跟公司同事說。到時候所有人也都知道了。還是算了,想辦法在外面找個律師吧!

外面找,方媛一時半會兒還真找不到,除非從網上搜一個。網上搜的方媛不放心,想了想,方媛去找艾琳娜。方媛被林以真打的那天晚上,在酒吧遇見了艾琳娜,跟艾琳娜說了自己的事情。這時候請她幫忙介紹個律師,不用再給她介紹來龍去脈,省了不少口舌。另一方面,艾琳娜的能力很強,有困難找艾琳娜,這是方媛這幾年工作、生活得出來的經驗。

艾琳娜果然沒讓她失望,艾琳娜問了句:「想清楚了,真要離婚?」得到肯定的答覆之後,沒說什麼廢話,直接就推了律師的名片過來,告訴方媛,這個王律師打離婚官司很有經驗。

那天下班之後,方媛讓賀蘭芝去接孩子,她去跟很有經驗的王律師見了面,聊了聊。說了自己的情況,王律師直接告訴她,除非孟哲願意把房子給她,否則,就只能按首付比例分了。孟哲付的首付接近她的兩倍,她只能分得房子的三分之一左右。

方媛說:「我首付是比他少,但這幾年我掙的比他多呀!前幾年我還出錢提前還了一部分貸款,他的車都是我買的,憑什麼我比他分得少?」

「你的收入是夫妻共同財產,每一分錢都有他一半。」王律師說。

王律師提了,方媛才想起來,婚後收入是夫妻共同財產這件事,她其實是知道的。不知道為什麼要離婚了,反而忽略了。

方媛說:「他大機率不會把房子給我,事實上他根本就不想離婚。」

王律師笑笑,沒回應這句話。

方媛說:「那孩子呢?我能爭到孩子嗎?」

「先解決他不想離婚的問題吧!結婚是兩個人的事,離婚同樣也是。單方面要求離婚,會比較難。」

「起訴離婚呢?」方媛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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