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澤道:「我這裡還有購買小票和網路購物記錄。」
入室搶劫?
孫大妞不明白這個罪代表什麼,但是也知道搶劫是很嚴重的罪名,大吼大叫,「你胡說八道什麼?什麼入室搶救?我拿回來的東西都是在孫小紅眼皮底下拿走的!」
陸澤低下頭看著孫小紅,「那些東西是你發自內心想要給孫大妞的嗎?」
孫小紅知道搶劫很嚴重,弱弱的看著孫大妞,眼前的孫大妞就如同發狠的公雞,全身的毛都豎起來了。
她很怕。
她縮了縮脖子,「阿澤~」
「沒事,說實話就是,相信我。」
相信阿澤。
把一切交給他。
他是你的丈夫。
孫小紅在心裡默唸這三句話,用力的深呼吸這才鼓起勇氣對警察說道:「我不想給大姐,是她搶走的,她還動手打了我。」
入室,搶走東西,有武力行為。
兩個警察對視一眼,看向陸澤的眼神都變深沉了。
這人是把孫大妞往死裡整啊。
兩個人默默的將同情的目光移向孫大妞,「她說的是實話嗎?」
「什麼打不打的。」孫大妞有些後怕,那副發狠的樣子也鬆懈了下來,陪笑道:「都是姐妹之間的玩笑,我去她家借點東西用,發生了點衝突。」
「你打人了嗎?」胖警察問話,瘦警察做著記錄。
孫大妞皺了皺眉頭,她是不相信這種家庭糾紛能處理成搶劫的,村子裡經常有這種事兒,再說了,她拿走的拿點東西能怎麼樣?
大不了在警察局裡呆幾天,前世的時候她又不是沒有因為和高利貸糾紛發展成打人在警察局裡待過。
可是胖警察問話的態度太嚴肅太認真了,彷彿她犯了什麼了不得的死罪。
孫大妞緊皺著眉頭,訕笑道,「哪裡打人了,就是一點肢體接觸。姐妹之間難免磕磕碰碰。」
胖警察又問道:「你拿走東西的時候,她是否明確的表示了自己拒絕的意願。」
「警察同志。」孫大妞陪笑著說道:「這麼認真做什麼,我們姐妹之間的事,我們可以私下處理。」
說著她惡狠狠的瞪著孫小紅,「你說是不是?小紅,我們可以私下自己處理。」
說話間,孫大妞轉動著自己的右手手腕。
那意思分明就是,你敢說一個不字等沒人的時候她就往死裡打她。
沒等孫小紅說話,陸澤說道:「警察同志,你看她的動作,現在還在威脅我老婆。」
兩位警察同志也注意到了這個動作,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怎麼可能看不明白這是威脅。
胖警察厭惡的看了孫大妞一眼,太囂張了,當著他們的面都敢威脅證人。
胖警察提高了音量,「我再問你一次,你拿走東西的時候,孫小紅女士是否明確的表示了自己拒絕的意願。」
「我們姐妹之間相處就是這樣,經常互相損互相嫌棄,口是心非習慣了。」孫大妞繼續打著擦邊球。
瘦警察對著胖警察點點頭,「全都記下來了。」
確定了,胖警察直接拿出手銬拷在了孫大妞的手腕上。
怎麼上手銬了?
孫大妞一下嚇得臉色慘白,「怎,怎麼了?」
她說話的時候差點咬著舌頭。
胖警察面無表情的說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入室搶劫,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十年以上!
孫大妞腿一軟,直接癱在了地上,「不不不!」
她抓住警察同志的褲腿大哭道,「我沒有入室搶劫,我們是姐妹,親姐妹啊,親姐妹之間怎麼能有入室搶劫呢?我最多,最多算借她的東西沒有還。」
瘦警察去收集贓物了,胖警察把她扶起來,「你進入公民的房間內部,在他人明確反對的意思表達下拿走他人私有財務,並且伴有暴力行為,全部符合入室搶劫要素,我們必須依法將你逮捕。」
「不不不……不是……」
孫大妞被說蒙了,只能拼命的掙扎想要逃走。
十年啊,做十年牢出來,她還有未來嗎?
偏這時,陸澤還又插了一刀,「警察同志,她現在意圖逃跑的行為算拘捕嗎?」
陸澤看向孫大妞,笑容依舊溫暖和煦,說出的話卻殘忍至極。
「拘捕算加重行為,應該要增加刑期。希望到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向法官反應這個問題。」
「你——」
惡魔!
孫大妞腦海中閃現出這兩個字。
她不過是找孫小紅要了點東西,他就要讓她做十年牢!
讓她痛不欲生!
「小紅,救我,救我……」孫大妞太害怕了,她將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了孫小紅身上。
絕望而悽慘的叫聲一直持續到車窗關閉才消失。
陸澤冷漠的看了一眼離開的警車,如果不是找不到孫小紅被欺凌的決定性證據,他還要告孫家虐童,把這一家全部送進監獄。
孫小紅愣愣的站在陸澤身後,突然有種恍然如夢的感覺。
她那麼怕那麼怕,怕到夜裡做夢都會發抖的大姐就這麼輕而易舉的被阿澤送進了監獄?
她對孫大妞沒有憐憫,只有恐懼。
那是如泰山壓頂的恐懼。
現在這座山被陸澤移走了,一瞬間她突然覺得身形輕快。
原來,那座山並不是那麼的不可撼動。
原來,她也是有人護著的。
她拉了拉陸澤的衣袖,抬起頭,認真的看著他,「阿澤,謝謝你。」
謝謝你將我真的將我放在心上,珍惜我重視我保護我。
陸澤揉了揉她的長髮,「你是我老婆,說什麼謝謝?傻瓜。但是……」
話鋒一轉。
「……以後什麼事都不要瞞著我。」
「好。」孫小紅笑了,笑的很甜,這是她這輩子笑的最開心的一次。
她以前在奶茶店打零工的時候,那家店的的牆上貼著一句話:餘生有你,皆是歡喜。
她當時就覺得這句話很美,而她現在真的感受到了這種幸福。
孫小紅過的很好,孫大妞就慘了。
一回到警察局,胖警察就給李漢打了電話,通知他孫大妞的情況。
李漢接到電話都笑傻了,他就是一個只接受過九年義務教育還是學渣那種的平頭小老百姓,入室搶劫這是多大的罪啊,他連想都不敢想!
怎麼孫大妞就會跟入室搶劫扯上關係?
李漢匆匆忙忙連衣服都沒換洗就火急火燎的趕到了警察局,孫大妞見到他眼淚鼻涕糊了一臉,一邊哭一邊抽泣一邊說。
鬧了好久,李漢這才知道孫大妞那些拿回家的化妝品護膚品還有包包首飾都是從孫小紅那裡搶來的。
而且價值不低,差不多要五六萬了。
入室搶劫,且數額巨大。
十年起步,沒有跑的了。
李漢腦子一片空白,該怎麼辦?
電視上怎麼演的,是不是要找律師?是不是要保釋?保釋怎麼做?
這入了局子,人贓並獲,能出來嗎?
李漢想著想著就忍不住埋怨孫大妞,「你說說你!為什麼要去搶你妹妹的東西?那些東西不用又能怎麼樣?現在好了吧?坐牢了,怎麼辦?我早就告訴你不要拿別人的東西不要拿別人的東西!」
李漢來的時候孫大妞已經在警察局關了兩個多小時了,足夠警察給她科普她犯的罪有多嚴重了。
她的暴脾氣現在是徹底沒有了,更沒了主意,只能嗚嗚的哭著,希望李漢能找人保她出去。
李漢急的滿頭大汗,到處打電話求助,最後一個工地的朋友給他介紹了一個律師。
這個律師姓馬,叫馬上華,以前那個工地的朋友在另一個工地受傷,老闆不肯認工傷,不願意支付醫藥費就是這個馬律師給打的官司,是一個很有責任新的公益律師。
李漢打電話聯絡上之後立刻打車去了馬律師家裡。
馬律師很專業,只問了三個問題。
一,有沒有入室行為。
二,有沒有暴力行為。
三,東西有沒有拿走。
甚至都沒有問金額,馬律師就知道這事兒辦不了了。
馬律師長嘆一口對李漢說道:「你老婆現在入室搶劫已經確鑿無疑,是根本出不來的,除非對方能改口,改口說這些東西都是自願送給你老婆的。」
李漢無力的耷拉著腦袋,他現在已經知道孫大妞從小到大對孫小紅做的事情了。
這麼惡劣。
如果是他,簡直恨不得孫大妞死,怎麼可能原諒?
馬律師聽完李漢的訴說也對孫大妞沒什麼好感,甚至厭惡孫大妞。
可是李漢是個本分人啊。
他安慰道:「也許你可以去試試,試試總歸是好的。實在不行……我儘量向法官申請不要從重處理,你……你以後多帶點東西去監獄裡看她。」
李漢精疲力竭的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