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在地獄裡煎熬了整整五年,她怎麼可能再跳入另一個火坑?
不管方凌是真心還是假意,她都不為所動。
見她直接搖頭拒絕,方凌上前兩步,抓住她的手,步伐踉蹌的道:「我是認真的。」
「我傷不起了。」
「你覺得,我會傷你?」
「我不知道,也不想驗證。」
「顏蓁,為了那個不值得的人渣,你把自己的心鎖死,值得嗎?」
顏蓁不想和他繼續說這個話題,問:「你住哪裡?我送你回去。」
「我不回。」
「方凌,你別忘了自己天王巨星的身份,深夜和一個女的待在大街上,會造成非常不好的影響。」
「我不在乎。顏蓁,給我個機會。」
「方凌,我真的不想再沾染愛情。不要在我身上浪費時間了。」
「你是不是對他舊情難忘,哪怕他傷你至深?」
「沒有。方凌,你醉了,我送你回去。」
方凌扳著她的肩膀:「我的心沒醉!」
顏蓁扶著他坐進車裡,給他繫好安全帶,發動了車子。
十六七歲時的她,也曾經年少輕狂,是飆車黨一族中的佼佼者。
只不過,很多年沒有碰過車了,略有些生疏。
方凌側頭看著她:「你不愛他了,那麼,恨他嗎?」
「恨。」
「其實,你應該學會不恨。」
「為什麼?」
「恨也是需要浪費感情的,既然他是個錯誤,就徹底忘掉,當做完全不相干的人,又何必去恨。不恨,就無需再耿耿於懷。」
顏蓁若有所思,良久,點點頭:「對,我應該學著真正放下。」
「那麼,嫁給我吧。」
「……」顏蓁有些無語:「方凌,你能不能別提這句話了?我對這種話,有心理陰影。」
方凌還沒有回答,手機就響了,他不想接聽,顏蓁就幫他點了接聽,只聽他的經紀人心急火燎的問了他們的地址,沒多久,他就趕了過來。
於是,接方凌回去的任務,就轉移到了經紀人身上。
顏蓁暗暗鬆了口氣,光榮撤退。
下意識裡,她不想再和今晚的方凌待在一個空間裡。
嫁人那樣的字眼,她不想再從任何男人的嘴裡聽到。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何況,她被咬,還搭上了爸爸的一條命。
獨自走在回公寓的路上,暮春的夜風,不冷不熱,凌晨四點鐘,正是一天中特別黑暗的時候,孤寂中,只有路燈的光芒伴隨著她。
她慢悠悠的走著,想著亂七八糟的心事。
具體想的什麼,她也不知道。
方凌說得沒錯,就算是恨意,她也不該再給姓方的。
否則,永遠難以釋懷,那就等於永遠沒能真的忘了他。
恨也需要感情,消耗精氣神。
理智上是如此,可她始終只是個俗人,想得到,卻做不到。
無法看透放下,讓過去的一切不留任何痕跡。
回到公寓,她開啟門,換了鞋,回過身,卻忽然看見沙發上有一個人。
她嚇了一跳。
李嫂每天晚上九點半到十點之間,會離開公寓,第二天早上過來做早餐。
這種時候,會是誰在這裡?
顏蓁的眼睛慢慢適應了黑暗,終於,看清了那個身影是誰。
是方嶠。
他僵直的坐在那裡,一隻手放在一邊的沙發背上,一隻手放在身前。
他正盯著她,怒火蹭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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