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節

直到那撥穿著盔甲、拿著武器的男人,用一張網將去河邊飲水的它裹了起來,它在白山上的平淡生活才宣告結束——白山這個名字,還是自抓它的那個男人那兒聽來的。

它能鑽土,卻鑽不出那個金子做的籠子——它被送入這個叫皇宮的巨大迷宮裡,作為舅舅給外甥的禮物,出現在這個粉雕玉琢的小娃娃面前,他身旁的人,都管這娃娃叫四阿哥。

這便是一個人與一頭熊相識的經過。

作為寵物,它被安置在承乾宮後苑的花房裡,這裡是四阿哥的天堂,他將所有的玩具,還有他鐘愛的蛐蛐兒與彈弓,都藏在了這間別致的屋子裡,還煞有介事地在屋門口掛了個「四阿哥專用」的牌子,不許任何人進去。

這孩子很喜歡跟它講話,什麼都說,連被他皇阿瑪打了幾下手心,今天吃飯被燙了舌頭也要說,那架勢就像出了這間花房,便沒有了說話的自由似的。

而當它跟他說「我不吃肉,只吃土」時,這小阿哥突然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了,捂住嘴,半晌都沒敢眨眼睛。其實它不餓,吃一次土,能管大半年呢。它只是看不得那張為自己真誠焦慮的笑臉,他拿了各種美食過來,可它什麼都不吃。

「你……你會說話?!」

對,它不但會說話,還會做很多東西。它覺得這是天生的技巧,世上任何東西都難不住它,做布偶、做衣裳、做弓箭,如果時間允許,它覺得自己能造出一座皇宮。

他們的相識,成了彼此生命裡最大的意外與驚喜。

他問它有沒有名字,它搖頭。

小阿哥皺眉想了半天,說:「那我叫你千耳吧?你身上這麼多耳朵呢!」想了想,他又覺得不合適,嘟囔道:「千耳好像不合適,你也沒有一千隻耳朵呀。叫你什麼好呢?」

它看著這個認真的孩子,說:「隨便。」

「不行,名不正則言不順,起個好名字很重要的!」小阿哥轉了轉眼珠,「我皇阿瑪常說,世間萬物的相逢,都要講個機緣。咱們倆能遇上,不正是千載難逢的機緣嘛!就叫你千機吧!」

它沒有任何意見,事實上,它覺得自己對這個世界沒有任何要求。不過,它有點喜歡這個孩子,他給的名字,也很好。

之後的日子裡,它越來越願意將自己的「本領」,一點一點展露給這孩子。鑽進布偶化作各種動物,與他形影相伴;在他被罰抄書的時候,徹夜不眠幫他一起完成;在他沮喪低落的時候,做出有趣的玩具逗他開心。

它願意這樣,是因為它一直能聽見他,清楚地聽見——「它是我的朋友。」

如果它願意,它還可以聽到這片土地上,任何人的聲音。似乎在許多年之前,它所有的耳朵,乾的就是聽取世間人內心聲音的工作。

工作?為什麼自己會用工作來形容呢?它想了很久也想不出眉目,於是這問題就變成了一個不大不小的心事。

至於這個「本領」,它一直沒有告訴他。只是在他被他的兄弟們捉弄,藏起他的功課或者他自己弄丟了什麼重要物事時,悄悄告訴他東西在哪裡;有時候,也會提前透露翌日考試的試題給他,讓他順利過關;甚至還會在某天突然提醒他,今天你皇阿瑪心情不佳,萬事小心。總之,它的這些舉動,讓年幼的皇子少吃了許多虧。

終於有一天,已成少年的皇子,很認真地看著蹲在花房裡納鞋底的它,問:「千機,你是不是一隻妖怪?」

「可能是吧。」它停下針線,眨了眨眼,「怎麼了?」

「沒事。我回書房了。」他搖搖頭,出了花房。

不知從幾時起,他變得心事重重了。彈弓與蛐蛐兒盆,已經落上了厚厚的灰。除開每日的請安問好上學練武的時間,他要麼在書房苦讀,要麼與他的舅舅或者一班年輕才子秉燭夜談,不許任何人打擾,連它也不許跟進去。

莫非,這就是人們所講的……長大了?

而紫禁城這樣的地方,會讓人長得更快吧?低下頭,它繼續納鞋底。只要他們還是朋友,它就會繼續給他做許多東西,只要是他想要的。

說起來,自己是在來到這個皇宮之後,才真正「活」了過來吧?喜歡這樣的日子,被稱讚,被在乎。連鏡子裡那個真正的自己,看起來也順眼了很多。也許,自己真的是個能幹的、聰明的、做了許多好事的……很好的傢伙?!

夜裡,它照例鑽進那隻小黑狗的布偶,最近它都是以一隻小狗的模樣出現在他身邊。天氣已經很冷了,睡在布偶裡很舒服。都這麼些年了,夢裡,飛鳥的歌聲依然婉轉清亮。

一年,兩年,三年……身邊的人都在變,他的身姿越來越挺拔偉岸,他的皇帝父親卻越來越老,連唯命是從的小安子都有了幾根白頭髮。沒有變的,只有這座皇宮,還有它這隻住在花房裡,假扮出各種形態,活在他身邊的熊。

他說,他們是一輩子的朋友,它原本是很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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