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墨汁淋漓的加健狼毫大斗筆正砸在額頭上,疼還在其次,難受的是墨汁順著鼻樑往下淌,轉眼就到了嘴邊。洪鑫垚不敢揉也不敢擦,下意識舔了舔,味道可真不怎麼樣。神經居然還能忙裡偷閒想起他什麼時候提過誰誰誰吃墨塊的事兒。

書案上一幅大字剛寫了一半。方篤之橫眉豎眼,指著洪鑫垚,厲聲道:「我怎麼跟你講的?要麼你有本事根本用不著搞這套,要麼就壓根別讓他看見!湊巧?別跟我狡辯!你自己問問自己,當真上了心,哪來的湊巧?」

洪鑫垚低下頭。老丈人這最後一句,真正殺人不見血,將得他悔恨莫及,什麼也說不出來。

「你現在才來找我想辦法,中間那兩天干什麼去了?嗯,你有事,你忙,你脫不開身……小思是什麼樣人?但凡你有一丁點做到位了,他會一聲不吭出去待著?我看你仗著他好脾氣,什麼都由著你,縱得快要忘了自個兒姓甚名誰了!混賬東西!!」

方篤之越說越來氣,伸手去抓桌上巴掌大的端硯。

「爸,是我的錯,是我混賬。您要打要罵……」洪鑫垚抬起頭,眼眶通紅,「都等我把哥接回來,成不?」

方篤之手摁在端硯上,瞪了他一陣,才沒好氣道:「小思去開這個會,三個月前來的邀請,上個月辦好的手續,他打電話改改航班,抬腿就能走。布魯格的簽證出了名的慢,商務加急也要一星期,等你過去,他都回來了,瞎折騰!」

洪鑫垚一臉哀求:「所以才求您來了,不能讓他一個人回來,我得去接他回來。」

方篤之哼一聲,開始打電話。最後道:「馬上把申請資料交給誠實,最快三天,你定週五的票。」

洪大少可憐巴巴的:「週四晚上不行嗎?」

「不行。你最後一天去,等他會開完了再見面。你是去接他回來,不是去幹擾他辦正事。」翁婿二人彼此瞭解甚深,方篤之很知道洪鑫垚去早了可能會是什麼結果。

「我只想早點看見他,不會干擾他辦正事……」瞧見泰山大人的臉色,洪大少模樣愈發可憐,彎腰撿起地上的鬥筆,雙手捧著呈上去,「那……會沒開完我保證不跟他見面,我……我就在他附近悄悄待著……」

方篤之接過鬥筆,在青花筆洗裡涮半天,低頭看那半幅大字:「反正都是你們自己的事,愛怎麼折騰怎麼折騰,我不管。」

布魯格位於西洋大陸北部,是一個風光如畫的美麗小城,也是欣賞冬景、滑雪玩樂的勝地。因其文明程度頗高,許多國際學術機構都在這裡設有分部。然而在此刻的洪鑫垚眼裡,這地方山不長毛鳥不拉屎,方圓百里找不到一個夏國餐廳,氣溫跟青丘白水的冬季有一拼,既擔心方思慎吃不好,又怕他沒帶夠衣服挨凍,端的是抓耳撓腮,坐立不安。

他在家中翻找出會議日程表,適逢旅遊旺季,費了不少功夫才定上同一家酒店。星期四拿到簽證就出發,到達時當地時間還是下午。在房間裡憋了半小時,哪裡坐得住,索性從頭到腳偽裝一番,跑到旁邊大學校園,守在會場外等著。

方思慎才出來,他就看見了。與會人員三三兩兩,結伴而行。走到半路,絕大部分都抽空玩樂去了,方思慎身邊人越來越少,最後只剩了一個棕色頭髮的洋鬼子。兩人在酒店咖啡廳坐半天,又偕同一起往餐廳吃飯。一邊吃一邊說話,還在桌上點點畫畫。聲音不大,氣氛卻熱烈得很。洪鑫垚坐在角落裡,藉著一株盆栽擋住自己身形,眼神不停透過枝葉往那邊掃視。一盤子食物下肚,也不知到底吃了些什麼。

因為有當年衛德禮的前車之鑑,洪大少對於老外警惕性格外高。他的位置在方思慎背後,正好能看見洋鬼子的臉。果然,過不多久,那洋鬼子表情就變了,眉眼都抻不開,一臉肉麻兮兮,指著方思慎盤子裡的東西,大概說他吃太少。洪鑫垚咬牙切齒坐著,等那兩人起身出門,才快步跟上。路過方思慎的位子瞟一眼,有限的兩樣食物,幾乎沒動。心裡頭抽了抽,發現前邊人沒影了,趕緊追出去。那老外正跟方思慎熱切地說著什麼,還伸出手去拉他胳膊。恰好電梯到了,就見方思慎勉強笑著說句話,閃身進了電梯,跟他招手再見,那洋鬼子到底沒好意思追進去。

消失在電梯門裡的背影單薄孤寂,好似不過幾天就瘦了一大圈。洪鑫垚捏了捏拳頭,默默走回自己房間。

第二天週五,也是會議最後一天。方思慎宣讀了自己的論文,又參加了兩個小組的討論活動。閉幕式結束後,某些性急的學者直接從會場去機場,不著急的則成群結隊溜冰滑雪喝酒泡吧。方思慎婉拒了同行邀請,一個人回到酒店,在咖啡廳要杯飲料,坐在窗邊發呆。

酒店位置極佳,從窗戶望出去,就是雪白晶瑩的山尖,那裡有整個西洋大陸最好的滑雪場。眼前有點模糊,頭也有點發沉。自從第一天下飛機,就一直是這樣,不嚴重,也不見好。方思慎把它當作水土不服的輕微症狀,沒放在心上。這時候閒下來,刻意忽略的不適忽然變得明顯,手掌撐著額頭,腦袋才不致趴下去。

「嘿,方,就知道你在這裡!他們說要去施威茨公園看雪雕,我想你也許感興趣,怎麼樣,一起去吧?」

方思慎抬頭,望著對方熱情的笑臉,還沒來得及開口,就聽身後有人道:「抱歉,他約好了跟我一起去。」

老外很吃驚,但馬上又笑著繼續邀請:「你是方的朋友?一起去怎麼樣?人多有意思!」

「對不起,我不是他的朋友。」洪鑫垚拉開方思慎身邊的椅子坐下,抓住他的手,氣勢比站著反而更具壓迫感。

「我不是他的朋友——我是他愛人,來接他回家。」淡淡一笑,「我們好幾天沒見面了,你一定能理解。」

老外震驚不已,把兩人看了又看,終於打個招呼走了。

方思慎轉過頭,神情有點兒呆:「你……怎麼來了?」尋常一問,聽不出悲喜。最初的鬱悶情緒沉澱到現在,既發洩不出來,也洗刷不下去,化作粘稠一片,蒙在心上。

洪鑫垚親他一下:「來接你回家。」

方思慎似乎想躲,終究還是沒躲。那一點猶疑閃爍,清晰地落在洪鑫垚眼裡,整個人瞬間變得強硬,摟著他肩膀站起來:「我們回房間。」

他抓得太緊,方思慎覺得那手指鋼筋一般,肩胛骨彷彿都能穿透。

「你鬆開……我的房間不是這邊。」

「我知道。」

手上力道絲毫不減,步子越邁越快。方思慎被他帶著往前走,腳下跟得費力,頭一陣陣發暈,周遭的空氣好像要沸騰一般,蒸得人神志不清。心裡有些慌張,又莫名其妙覺得踏實,甚至有種破罐子破摔的意味:大概唯有叫人慌張的都發生了,才好真正踏實下來。

被糊里糊塗帶進房間,又被糊里糊塗壓在門板上。後背冷硬的觸感激得渾身一顫,聽見他在耳邊說:「有點發燒。」

下意識回答:「怎麼會……」畢竟自己已經很久沒有生病的經歷了。

他的聲音惡狠狠的:「休想我會放過你!」

「啊?」方思慎眼神茫然,好似根本沒聽懂。

洪鑫垚低下頭,在那淺淡的唇上咬出鮮紅的血色,表情狠厲,聲音暗啞,一個字一個字從齒縫間蹦出來:「我說,休想我會放過你。」

「嗯。」聽懂了,還配合著點了下頭。更暈了,於是閉上眼睛,輕輕皺了皺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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