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天地之間,其猶橐囗乎,虛而不屈,動而愈出。多言數窮,不如守中。
聖人與芻狗
從《老子》第一章“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到“道衝而用之或不盈,淵兮似萬物之宗。”都以似異實同,體同用異的表達,說明道體的會同和作用的差別,由個人身心體會大道和立身處事的體同用異的層次。到了本章,又特別提出一則驚世駭俗的名言讜論,致使後世眾說紛紛,各抒己見。甚至,因此確認老子為陰謀家的鼻祖,或者指老子鄙夷儒家,薄視仁義,將人文的一切道德觀念,視為知識的偽裝。見仁見智,各執一端。誰是異端,誰是正見,本來便是各個思想上主觀的認定,也無足為怪。但老子在文言字句上,確是直截了當地說:“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文從字順,難道這不是尖刻諷刺的語意嗎?其實,並非如此,未必盡然。
為了說明其中的道理,必須先對本文中兩個名辭的內涵作個交代。一是“芻狗”,一是“仁”。“芻狗”,是草扎的狗,當然不是真的狗。說句老實話,我們的先民吃狗肉是很通常的事,直到現在,廣東的同胞們還喜歡吃狗肉,並不為怪,那是先民一習一俗的遺風。古人所謂家有六畜以備撰食,狗便是六畜中之一。因此,上古的祭祀,用狗肉作祭品,是很普遍的事。大約到了商、周以後,在祭祀中,才漸漸免除了狗肉這項祭品。但在某些祀典中,仍然須用草扎一個象形的狗,替代殺一頭真的活狗,這就是“芻狗”的來源。芻狗還未登上祭壇之前,仍是受人珍惜照顧,看得很重要。等到祭典完成,用過了的芻狗,就視同廢物,任意拋棄,不值一顧了。這正如流傳到現在的民俗祭神,有時簡化一點,不殺活豬,便用米粉做一個豬頭來拜拜,拜過以後,也就可以隨便任人當副食,而不像供在祭壇上那麼神聖不可侵犯了。“仁”字,在《老子》這章的本文中,當然是代表了周秦時代諸子百家所標榜的仁義的“仁”,換言之,也就是愛護人或萬物的仁慈、仁愛等愛心的表相。
當在春秋戰國之際,諸侯紛爭,攫掠一般平民的生命財產、子女玉帛,割地稱雄,殘民以逞,原屬常事。因此,知識分子的讀書人,奔走呼籲,號召仁義,揭示上古聖君賢相,要人如何體認天心仁愛,如何以仁心仁術來治天下,才能使天下太平。不但儒者如此,其他諸子百家,大概也都不外以仁義為宣傳,以仁義為號召。無論是哪一種高明的學說,或哪一種超然的思想,用之既久,就會產生相反的弊病,變為只有空殼的口號,並無真正的實義了。例如佛說“平等”,但經過幾千年來的印度,階級懸殊,仍然極不平等。同樣地,我們先民教導了幾千年的仁義,但很可惜的,又能有幾多人的作為,幾多時的歷史,真正合於仁義之道!又如耶穌,大聲疾呼要“博愛”,但在西方兩千年來的文化,又有哪個時代真正出現對世界人類的博愛!此正是老子嘆息“大道廢,有仁義。慧智出,有大偽”的來由。
如果我們瞭解了這些反面的道理,便可知道老子所提出正面的哲學。天地生萬物,本是自然而生,自然而有。生了萬物是很自然的事,死殺萬物,也是很自然的事。天地既不以生出萬物為作好事,同時也不以死殺萬物為作壞事。天地既生了長養萬類的萬物,同時,也生了看來似乎相反的毒殺萬類的萬物。生長了補藥,也生長了毒一藥。補品不一定是補,因補可以致死。毒物也不一定是毒,以毒攻毒,可以活命。天地並不一定厚待於人類而輕薄了萬物,只是人類予智自雄,自認為天地是為了人們而生長萬物人,自稱為萬物之靈。其實,人們隨時隨地,都在傷害殘殺萬物。假如萬物有靈,一定會說人是萬物的最大毒害。其實,天地無心而平等生髮萬物,萬物亦無法自主而還歸於天地。所以說:“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這是說天地並沒有自己立定一個仁愛萬物的主觀的天心而生萬物。只是自然而生,自然而有,自然而歸於還滅。假如從天地的立場,視萬物與人類平等,都是自然的,偶然的,暫時存在,終歸還滅的“芻狗”而已。生而稱“有”,滅而稱“無”,平等齊觀,何嘗有分別,有偏愛呢?只是人有人心,以人心自我的私識,認為天地有好生之德,因此發出天心仁愛的讚譽。如果天地有知,豈不大笑我輩痴兒痴女的痴言痴語嗎?
明白了這個原理,便可了知真正有道的聖人,心如天地,明比日月,一切的所作所為,自視為理所當為,義所當為的事,便自然而然地做了。並不一定因為我要仁愛於世人,或我要愛護於你,才肯去做。如果聖人有此存心,即有偏私,即有自我,已非大公。再進一層來講,一個有道的聖人,生當天下大亂的時代,他真要為了救世而救人,既然有所作為,就不免儲存了一面,而有所傷害到另一面了。殘殺天下而為我,決不可為。而殺一以儆百,亦等於殺百以存一的同是殺心,亦義所不忍為。那麼,聖人而要救世,就只有自一殺以救天下嗎?自一殺既不能救天下,天下亦非殘殺可救得了!所以佛說願度盡眾生,方自成佛。但以眾生界不可盡故,吾願亦永無窮荊耶穌被釘上了十字架,只有祈禱說:“我為世人贖罪!”其實,罪在人心,誰也不能為誰贖罪,除非天下人能自仟罪悔過。因此,老子對於當時現世的人們,自稱為聖人之徒,號召以仁義救世者,認為他們徒託空言,都無實義。甚至假借仁義為名,用以自逞一己私慾之輩,更是自欺欺人,大不應該,他希望人們真能效法天地自然而然的法則而存心用世,不必標榜高深而務求平實,才說出“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的名言,藉以警世。但老子說歸說,無奈周、秦以後的英雄帝王們,便真的以百姓為“芻狗”,達成一己的私慾。一旦身居王位之後,天下臣庶皆稱譽之為“聖明天子”,或直接譽為“當今聖人”,不知“聖”從何來?“明”從何起?恐怕老子重生,也只有緘口結舌,再也不敢另加五千言,重寫續本《道德經》了。
正言若反
為了重申“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以及後面的“聖人不死,大盜不止”、“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等的一貫涵義,且讓我們引用《莊子·外篇》的《(月去)篋》篇中所說的話,便可瞭解老子當時所以菲薄聖人譏刺仁義,都是為了世間多假借聖人的虛名,以及偽裝仁義的招牌。猶如近代和現代人,任意假託自一由和民一主為號召,實際是為了達成私慾的藉口,醉心於獨一裁者如此,西式民一主的真實內容,又何嘗不如此?舉世滔滔,無可奈何。如莊子所說:
故蹠之徒問於蹠曰:盜亦有道乎?蹠曰:何適而無有道邪!夫妄意室中之藏(事先推測估計他的財富儲蓄),聖也。入先(在行動的時候,必身先士卒),勇也。出後(得手的時候,先要掩護同伴撤走,自己最後退卻),義也。知可否(能判斷可不可以行動),智也。分均(平均分配所得的利益),仁也。五者不備,而能成大盜者,天下未有也。
由是觀之,善人不得聖人之道不立;蹠不得聖人之道不行。天下之善人少而不善人多,則聖人之利天下也少而害天下也多。
在《天運》篇中又提到:“仁義,先王之蘧廬也,止可以一宿,而不可以久處,靚而多責。”從表面看來,老子和莊子這種思想言論,好像是一種反派的哲學,尤其為狹隘觀念的宗教徒,並非大宗教家或教主,甚至,為走入儒家岔路的頑固派,或明知故犯,敢用而不肯說的事功派所深惡痛絕,認為是“不經之談”。其實,這正是“天理”“良心”的公平哲學。公道自在人心,只是一般說不出所以然,或是不忍心說得太透徹,說穿了,反一黨一乏味。司馬遷著《史記》,便用比較含蓄的論調來反映道家與老莊這類思想。到了元、明之間,民俗文學的小說家們,卻在小說的著作裡,表達了很多這方面的思想。說得痛快淋漓而有韻味的,如明末的賈鳧西所作的《木皮散客鼓兒詞》。他生當家破國亡的未造,秉著一腔忠義之憂,便藉此道理而大發天地的牢騷,如說:/p忠臣孝子是冤家,殺人放火享榮華。
太倉裡的老鼠吃的撐撐飽。老牛耕地使死倒把皮來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