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王耀宗的罪行好定,他是跟著刀哥那一幫人一起犯下的事情,自然在衡量之後一起下結果。

刀哥恨死了王耀宗,如果不是王耀宗胡攪蠻纏,他們根本不至於被人抓起來。刀哥被同夥埋怨,想也知道,大家原來偷摸發財好好的,讓你找幾個搬東西的都能弄成這樣?

一同被抓的那幾個沒介紹信的人也查明瞭身份,他們是從北京過來的,乾的是鏟地皮的事,也兼著倒鬥。

現在雖說是不讓弄這些了,但那是城裡管的嚴,鄉下地界窮的尿血,有些人家不懂那些雜七雜八的,說不好家裡一個醃菜罈子都有來頭。

所以這些人躲過了風頭,縮了兩年,這就縮不住了。想了辦法跑出來,聽說這邊墓葬多,就找了刀哥這個本地的半吊子幫著接應。

踩點的來一看,就覺得這個鬥怕是個大的,東西得找人搬。

他們對本地畢竟不熟,就把事情託給了刀哥。

結果啊結果,刀哥就送了他們一份大禮。

勝利公社把事情上報,沒多久就從北京來了人,一邊把東西都接收了,一邊也是把人押回去。

留下的幾個就是勝利公社自己要處理的了。

公社領導也氣啊,叫這群人一搞,今年自己的先進怕是沒了指望。

立刻就把刀哥和王耀宗幾個判了。

刀哥,本命陳震。鰥夫一個,家裡還有個兒子,在公社上面的畜牧站幹臨時工。

公社領導大筆一揮,給刀哥判了個十年的勞改。進監獄?想得美,上勞改農場幹活受罪去吧。

王耀宗幾個裡,王耀宗是判的最重的一個。給判了一年的監獄和五年的勞改農場。而且公安那邊也要留案底,因為王耀宗不光是跟著倒鬥,還有鬥毆打架的事情在。兩邊都得給記錄,都要給處罰。

說完了王耀宗,再來說王永順。

王永順的罪名在王櫻的引導下很快調查清楚,屬於是烈士子女舉報親屬惡意侵佔財產。

這裡面具體侵佔的錢數和物品都是金額較大的,畢竟金鐲子沉甸甸的,五百塊錢更是鄉下人想都難想到的天價。

公社領導看到王永順的事蹟也納悶:「兩年時間能敗五百,這人可真行啊!」

他們幹部家庭也不至於花這麼多的。

王永順有苦叫不出,五百塊錢裡,徐霜要走了一百,王耀宗被騙走八十,剩下的前些日子他跟李春娟看病花了幾十,賠別人的雞幾十塊,算下來,他們一家子哪兒至於就兩年花了五百?

經手整件事的人嗤之以鼻:「你們給人家一百,是你們前幾年拿人家東西了,賠別人雞是因為你們吃了。騙走的怪你們自己蠢,看病……不是你們自己作的嗎?」

一家子幹活不行,都是等著吃現成。

而且經過調查,大家都知道這家人以前的生活水平並不差,尤其王耀宗,在學校的日子大手大腳,比鎮上的學生更氣派呢。

總而言之,王永順的罪名就是在這個侵吞他人遺產上。

判了四年的勞改農場。

這下好了,王永順和王耀宗都註定了未來幾年要在農場裡幹活,短時間內回不來了。

就算回來了,他家的成分也要改,註定了以後日子不會太好過。

至於李春娟,李春娟早在訊息下來之前就跑回了孃家,這段時間也沒了信。

徐老太拍著胸口:「關的好!」

她現在才覺得後怕起來,原先只覺得王玲玲做人不行,現在算是發現了,王玲玲的不行都是從父母那裡來的。

這一家子,就沒一個像樣的。當爹的眼大心黑,當孃的糊塗惡毒,當女兒的倒是兩邊都繼承了,又心黑又糊塗。王耀宗更是集大成者,成功把全家坑進去。

現在再回頭看以前,王永順的那些和善老實嘴臉竟然有了幾分可怕。這人沒有任何猶豫就把王櫻的所有財產都給吃下,甚至還打算給王櫻隨便打發一個人家。吃他兄弟的絕戶毫無壓力,吃了絕戶不算,還想讓人家給自家人當牛做馬。

現在他有了報應,簡直是老天開眼。

可惜的是,王櫻拿到的東西跟她失去的比起來還是少了點。而且那兩年被王永順一家子苛待使喚,也沒有收到什麼補償。

王櫻卻已經很滿足,五百塊錢雖然是被王永順敗完了,但是裡面有一百給了徐霜,王家的房子也折給她了,算起來也不算虧。

她早就煩跟王永順一家挨著住了,現在倒好,不用再困擾了。兩邊都是自己家。

等屋子擴開,院子合併,家裡的面積就大了很多了。到時候她打算在院子裡種點花草藥材,再種兩壟蔥蒜辣椒,院牆上攀上南瓜絲瓜葡萄藤。

徐老太也高興的很,她當即要搬到隔壁去住。

王櫻和徐霜挨個勸,她卻振振有詞:「就隔著一道牆,這邊喊一嗓子我那邊就聽見了。抬抬腳就過來,飯也照常一起吃,啥也不耽擱。」

其實是她也覺得跟小年輕們挨的太近不自在。

雖然不催,但徐老太還是盼著能儘快有個孫輩。

王櫻沒好意思說,徐霜前幾天去接了個包裹,老大的一包看的她眼皮都在跳。地址顯示是省城寄來的,王櫻忍不住想,徐老太的希望怕是這幾年都不大能實現了。

王永順一家子的消失,在大隊的人眼裡並沒有太多的稀奇。

畢竟自從王櫻鬧開之後,王家的瓜就一個接著一個,現在王永順和王耀宗一門父子全進去了,也在意料之中。

「就王耀宗那偷雞的樣,又貪又蠢,早晚的事。」

「都是跟王永順學的,一個王玲玲一個王耀宗,都是這樣的。」

社員們提起來還是滿口的厭煩。

誰能不煩這樣的,王耀宗偷雞還緊著那種下蛋的母雞偷,要知道一隻雞五六斤,城裡吃肉固然是一隻雞要不到三塊。

但是那可都是下蛋雞啊。

丟了雞的人家現在還心口堵著,免不了罵幾句關的好。

倒是錢菊花和程淑芬兩家小心翼翼的,擔心王櫻會為了這件事心裡難過。

程玉推己及人:「唉,櫻姐的媽媽肯定對她特別好,我要是有個好媽媽,她留給我的東西如果被人拿走了,我肯定要拍死對方的。」

錢倒是其次,最主要的是念想。

程玉左手握拳,往右手手掌一拍:「我去給櫻姐弄個兔子吃。」

程玉臉上是年輕人應有的光彩照人:「吃點肉就心情好了。」

錢菊花家的大丫和二丫也躍躍欲試:「我們也去!」

她們一直都在心裡感謝著王櫻姐姐,如果不是王櫻姐姐救了媽媽和妹妹,她們兩個未必會有現在的生活。

大丫臉頰上長了肉,明顯能看到兩個小酒窩,讓本來看著就愁雲慘霧的她顯得也稚氣可愛了許多。

大丫回想這段時間,自己不光是能吃飽了,還能穿上衣角繡了花的衣服,雖然還要幹活,但她每天還能來程老師這裡跟著認字呢。

二丫也胖了,圓圓的蘋果臉格外喜氣。她不比大丫的羞澀膽怯,是個十分直白的孩子,因此跟程玉和王櫻的關係最好。平日裡程玉不方便去王櫻家來往,都是她邁著短腿跑來跑去的。

二丫:「對,給櫻姐送肉吃!」

她不開心的時候,王櫻姐姐總是給她們送吃的,還給她們塞糖吃呢。

於是,王櫻這天起了個大早,剛開門就看見家門口三隻斷氣的兔子端端正正擺著。

其中一隻兔子底下還壓了紙條,歪歪扭扭畫了個盤子,上面是熱騰騰的肉。

王櫻笑了,把兔子拎回去,小朋友的安慰和關心,讓她心頭暖暖的。

徐霜在屋裡裝包,裝到一半看見王櫻拎著三隻兔子進來了。

王櫻拿出一隻:「這隻也加上吧。」

他們今天要一起進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