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六章 重生的小翅膀

見小曼繼續朝自己伸手,張清晚莫名其妙:「沒了,就這一張。少鋒怕我認不清人,特意留給我,說了不能給他弄丟的。」

「我明明看見那夾縫裡還有一張。」小曼說。

張清晚頓了一下:「這個,就不看了吧?是我物件,不過上個月跟我提出分手,讓我把照片還回去。」

「你物件?我要看我要看!比一比你和顧少鋒的,誰更漂亮!」

張清晚只得把照片取出來遞給小曼,無奈地嘆氣:「丫頭,哥失戀了,你有點同情心好不好?笑得這麼幸災樂禍的!」

小曼笑嘻嘻把兩個姑娘的照片擺一起,仔細端詳兩下,覺得旗鼓相當,各有各的好看。

「清晚哥哥,你物件是做什麼工作的?」

「文工團,女高音歌唱演員。」

「哇,厲害。那你是做錯了什麼,她要跟你提出分手?」

張清晚苦笑:「我和她交往三年了,之前有了假期就會過去看她,能陪她挺長時間。這不是因為吳湘雲麼,擔心少鋒媽媽或顧家其他人又來弄什麼手腳,我和幾個朋友輪流照看吳家,從去年開始減少了去看望我物件,有點冷落她了,她也只是抱怨幾句沒怎麼鬧,我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關於吳湘雲就暫時不告訴她。直到上個月我物件跑來看我,幫我整理房間搞衛生,翻了我的皮夾子,發現她的照片後面還有個姑娘的照片,以為我做了對不起她的事,大發脾氣,我越解釋她越生氣……回去一個星期之後就給我來信,要求分手!」

「唷,醋勁挺大的,不過她肯定很愛你,對不對?」小曼笑道。

張清晚咳了一聲,想想小曼年紀雖小,卻已是訂親的人了,也就不覺得太怪異。

「我們倆雖說是雙方家庭的關係相親走到一起,但感情很穩定很好,她就除了心眼小點兒,其它都不錯的。過兩天我有假日,想再去找找她爭取一下,看能不能,不分手。」

「她應該在等著你呢。不過你們都交往三年了,她難道不知道顧少鋒?」

「她知道顧少鋒,可不知道吳湘雲。顧少鋒談的是閃電戀愛,還把吳湘雲藏著掖著,說沒結婚不讓人看,連我都只是遠遠看過一眼,所以顧少鋒給我一張照片,我塞在皮夾子裡隨身帶著,是防備找到吳湘雲的時候可以馬上拿出來核對……沒別的意思。」

「要實在解釋不清楚,就把你物件帶到吳湘雲那去唄,讓吳湘雲親口跟她說。」

張清晚道:「吳湘雲身體太弱,跟她多說兩句話都害怕她會斷氣,我物件脾氣不好,會給人臉色看,萬一吳湘雲受不住怎麼辦?小曼,其實我第一次帶你飛京城,顧少鋒就曾告訴我,你懂醫術會治病,但他也說過顧老大不準這事洩露,讓我不要多嘴。我好幾次想去找你了,又擔心……」

小曼點了點頭:「我明白。我一直學中醫,沒出師所以不張揚,但你是可以來找我的。你先告訴我一些吳湘雲的情況:目前身體狀況,吃的什麼藥,還有她的飲食。再把吳湘雲的地址給我,等我先回去看過阿公阿奶,找個空兒去h省探視一下她。」

張清晚忙又從口袋裡掏出一張摺疊好的信箋,小曼接過來看,暗想他倒是準備充分,這信箋上寫得很詳細,字跡纖麗秀逸,張清晚說是吳湘雲表妹寫的。

小曼看過一遍,就開啟揹著的挎包翻找,取出一個白色小瓷瓶遞給張清晚:「這個藥丸吳湘雲適用,你捎給她,一天兩粒,早晚飯後半個鐘頭溫水送服,先這麼調理著,等我過去再仔細給她看看。」

張清晚高興地接過:「我會告訴少鋒,讓他感謝你。」

「好啊。」

小曼又從包裡掏出兩個矮胖的白瓷瓶,這是她自己製作的護膚霜,交給張清晚:「你物件是演員,肯定很注重保養皮膚,這兩個是提取珍貴中藥精華製成的早晚霜,我家裡人都用著。你拿去送給她,只要她是個愛美的,只要用上一兩次,不需要你多費口舌,她會主動來找你!以後我每年都可以送她四套護膚品,一年四季的!你跟她說,這個待遇是做我嫂子才能有的,不要的話就送給別人了喲!」

張清晚正愁沒有好由頭去找他物件,拿到兩瓶早晚霜大喜過望,樂得合不攏嘴,懷裡抱著幾個瓶子叮叮噹噹往停機坪走去,把兩個美女的照片落在小曼這裡也不管了。

小曼拿起吳湘雲的照片看著,腦海裡卻浮現出曾蓉的相貌,略作對比就明白了:難怪初次見到曾蓉感覺好熟悉,前世自己看到的那個顧家長孫、顧少鋒的長子,應該是曾蓉所生,前世,顧少鋒的妻子是曾蓉!

顧家長孫五官長得很像他母親。

如果上輩子吳湘雲也是被田雪琴送去東北掉進冰窟窿,從而病體纏綿,那麼她很可能真的在顧少鋒回國之前就掛了。而曾蓉之所以能夠早早生下顧家長孫,還跟顧少鋒結了婚,自然是田雪琴的手筆,顧少鋒防誰都不會防自己的母親!

但這一次,顧少鈞沒受重傷致殘,受他的影響,顧少鋒的人生也有所改變,遺憾的是:自己重生的小翅膀把那個笑容溫潤的男孩給扇沒了!

嗯,這個事堅決不能讓顧家人知道,為了補償顧少鋒,就替他把吳湘雲調理好了吧!

上輩子顧少鋒和曾蓉的婚姻形同虛設,一個以部隊為家,一個帶著女兒常居國外,小曼不知道曾蓉在國外的生活如何,顧少鋒肯定不幸福,如果說年輕的顧少鋒是一塊冰,中年時候他簡直就是個冰窖,他兒子跟他走在一起整個人都是僵硬的,坐下來會找藉口離他遠遠的。

既然重來了,顧少鋒沒有碰曾蓉也沒有結婚,喜歡的吳湘雲又沒死,那麼,為什麼不給兩人一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