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可我沒有馬上把燈關掉,只是躺在埃利的床上,腦子裡想著簡,還有別的事。想起她和斯特拉雷德在肥屁股埃德·班基的車裡待著,能把我逼得徹底瘋掉。每次一想起這件事,我就想從視窗跳下去。首先,你不瞭解斯特拉雷德,我可是瞭解他。在潘西,多數人只是一天到晚嘴裡唸叨跟女孩兒性交——就像阿克利那樣——可斯特拉雷德是動真格的,我自己就跟至少兩個和他幹過的女孩兒熟,這是事實。

「給我說說你精彩紛呈的這輩子裡有什麼故事吧,阿克利小孩兒。」我說。

「把他媽燈關了好不好?明天上午我還得去做彌撒呢。」

我起身把燈關了,只要能讓他開心,然後又躺到埃利的床上。

「你準備怎麼著——睡埃利的床?」阿克利問我。乖乖,他可真會招待人。

「可能,也可能不,別擔心。」

「我不是擔心,只是很他媽的不想看到埃利突然回來,讓他看到別人——」

「放心吧,我不睡這兒,我不會辜負你他媽的盛情款待。」

幾分鐘後,他就呼嚕打得震天響了。總之,我繼續躺在那兒,就在黑暗中,努力不去想簡這妞兒和斯特拉雷德待在混蛋埃德·班基的汽車裡,但幾乎不可能。問題是,我知道斯特拉雷德的招數,這可真是添亂。我們一塊跟女孩兒約會過,就在埃德·班基的汽車裡,他和女朋友坐後排,我們坐前排。這傢伙真有兩招。他一開始是很低聲地、用一本正經的腔調跟他女朋友說話——就好像他不僅是個靚仔,還是個討人喜歡、一本正經的傢伙。我聽他說話差點兒沒他媽吐出來。他的女朋友一直在說:「別——請你別這樣。請別。請你別這樣。」可是斯特拉雷德這廝還是用林肯總統般一本正經的腔調跟她說話。到後來,車後座那兒靜得出奇,真是太讓人難堪了。我想他那天晚上沒能跟那個女孩兒幹成事兒,不過也他媽差不離,他媽的差不離。

我正躺在那兒努力什麼也不想時,聽到斯特拉雷德這廝從廁所回到我們的房間裡。我能聽到他放下他的破盥洗用具什麼的,還開啟了窗戶,他是個新鮮空氣狂。後來很快他就關燈了,根本沒找一下我去了哪兒。

就連外面的街道也讓人沮喪,根本再也聽不到什麼汽車聲。我感覺很孤獨,很糟糕,甚至想把阿克利叫醒。

「嗨,阿克利。」我叫他,有點兒壓著嗓子,免得讓斯特拉雷德隔著浴室簾子聽見。

可是阿克利沒聽到。

「嗨,阿克利!」

他還是沒聽到,睡得像塊石頭。

「嗨,阿克利!」

好,這下他聽見了。

「你他媽的怎麼回事?」他說,「我睡著了,豈有此理。」

「喂,進修道院得辦什麼手續?」我問他,我多少在琢磨這個念頭,「是不是非得是天主教徒什麼的才可以?」

「當然非得是天主教徒。你這個雜種,把我弄醒就為問這個蠢問題——」

「啊,你繼續睡覺吧,反正我也不打算進。我這人倒霉就倒霉在很可能會進了一間修道院,裡面的教士卻跟我不是同一類人,全是些蠢雜種,要麼只是雜種。」

我說完後,阿克利這廝他媽的直挺挺地坐了起來。「聽著,」他說,「你說我什麼我都無所謂,可是你他媽敢拿我的信仰開玩笑,豈有此理——」

「放心,」我說,「沒人拿你他媽的信仰開玩笑。」我從埃利的床上下來往門口走去,我不想在這個破環境裡再待下去了。我停了一下抓起阿克利的手,跟他假惺惺地大握特握。他把我的手甩開。「什麼意思?」他問。

「沒什麼意思,看到你他媽真是個大好人,只是想謝謝你,如此而已。」我說,用的是一本正經的口氣。「你出類拔萃,阿克利小孩兒,」我說,「知道嗎?」

「小聰明,總有一天有人會把你揍——」

我根本懶得聽他說完,關上破門就到了走廊上。

人們全睡了或者出去了,要麼回家度週末,走廊上很靜很靜,令人沮喪。萊希和霍夫曼的房門外,有個考利諾斯牌子的牙膏盒,向樓梯走去時,我用腳上的羊皮邊的拖鞋一路踢著它。我在想該幹嗎,想到也許可以下去看看馬爾·布羅薩德那廝在幹嗎。我突然改了主意,一下子,我又想好了真的該幹嗎,我他媽要離開潘西——就在當天夜裡,我是說我不等到星期三還是怎麼樣,我只是不想再逗留了,這兒讓我感覺難過萬分,寂寞萬分。我決定去紐約的旅館租個房間——很廉價的那種——然後優哉遊哉地過到星期三。到了星期三,我便會休息充分、容光煥發地回家。我估計我爸媽在星期二或星期三之前,很可能不會收到老瑟默的信,那封信會告訴他們我被開除了。我不想在他們得知這個訊息並將其充分消化前到家,我不想在他們一得知這一訊息時,就在他們跟前出現。我媽會變得歇斯底里,但是當她充分消化了一件事後,就不會太糟糕。更何況,我也多少需要小小地休個假,我的精神太緊張了,真的。

總之,那就是我決定要做的事。我回到房間開啟燈,開始收拾行李,我已經打點好不少東西。斯特拉雷德這廝根本沒醒。我點了一支菸,穿好衣服,然後把兩隻葛拉斯頓牌手提箱收拾好,總共只花了兩分鐘左右。在收拾東西方面,我算是個快手。

但在收拾東西時,有件事讓我有點沮喪:我得把我媽事實上就在沒幾天前寄給我的新滑冰鞋裝進去,那讓我感到沮喪。我想象得出我媽走進斯伯丁商店,向售貨員問了無數個傻乎乎的問題——可現在我又被學校開除了,這讓我挺難受的。她給我買的型號不對——我想要速滑比賽用的,她卻給我買了玩冰球的那種——但同樣讓我難受。幾乎每次別人送我禮物,到頭來都讓我覺得難受。

收拾完以後,我隨便點了一下我有多少鈔票,不記得確切是多少,可也不算少。大約一星期前,我奶奶剛給過我一沓錢。我這個奶奶在鈔票上很大方。她的記性全沒了——她老得要命——每年總要給我寄四次左右的錢,算是生日禮物。雖然我的鈔票不少,但我覺得多點兒錢總會用得著,誰也說不準。我就走下樓,叫醒了弗雷德里克·伍德拉夫,我的打字機就是借給了這個傢伙。我問他願意出多少錢買我的打字機。他是個有錢佬,可他說不知道,不太想買。最後他還是買了。這臺打字機我買時花了約九十塊錢,賣給他只賣了二十塊。因為被我叫醒,他還不高興呢。

收拾完東西準備走時,我在樓梯口站了一會兒,最後看了一眼這條破走廊。我有點兒在哭,也不知道為什麼。我戴上我的紅色獵帽,就像我喜歡的那樣,把帽簷拉到後面,然後用他媽最大的嗓門喊了一聲:「好好睡吧,你們這幫蠢蛋!」我敢說,這層樓上的混蛋全讓我吵醒了,然後我他媽就走了。不知道哪個笨蛋往樓梯上扔了些花生殼,差點兒沒他媽讓我摔斷我的破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