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他們分房住,歲數都在七十歲上下,要麼還要老一點。他們過得自得其樂,不過當然是以傻里傻氣的方式。我知道這樣說可能有點兒損,可我不是有意說損話,只是說以前我老琢磨斯潘塞老先生,你要是對他琢磨得太多,就會納悶他那樣活著還有什麼破勁兒。我是說,他的背已經全駝,體態很難看。上課時,他在黑板上寫字時,每次一弄掉粉筆,前排那個學生就老是得起身撿起來遞到他手上,在我看來,這真是目不忍睹。可是你如果對他琢磨得剛好夠多,但又不太過分,就會覺得他那樣活著對他自個兒還不算太賴。比如有個星期天,我和幾個同學去他家喝熱巧克力時,他讓我們看一條納瓦霍人織的毛毯,破破爛爛的,是他和斯潘塞太太在黃石公園從一個印第安人手裡買的。看得出,斯潘塞老先生從買這樣東西中享受到了極大的樂趣。我就是這個意思,拿像斯潘塞老先生一樣老得不中用的人來說,他們能從買毛毯這種事中享受到極大的樂趣。

他的房門開著,禮貌起見,我還是敲了敲。我看到他就在那兒,坐在一張大皮椅上,全身裹著我剛才提到的毛毯。我敲門時,他抬頭看到了我。「是誰?」他嚷著問,「考爾菲爾德嗎?進來吧,孩子。」課堂之外,他老是嚷著說話,有時候招人煩。

我一進門,就有點兒後悔不該來。他正在讀《大西洋月刊》,房間裡到處是藥丸、藥水,什麼東西都有股維克斯滴鼻水味,很讓人沮喪。我不太想見到病人,可是還有更讓人沮喪的呢:斯潘塞先生穿了件破舊不堪的浴袍,大概他生下來穿的就是這件吧。我不是很想看老頭兒穿睡衣加浴袍的樣子,老是露出坑坑窪窪的胸膛。還有腿,在沙灘上還有別的地方見到,老頭兒的腿上總是白白的,不長汗毛。「您好,先生,」我說,「您的紙條我收到了,非常感謝。」他給我留過一張紙條,要我放假前來他這兒坐一下,告個別,因為我不會再回來了。「您沒必要留紙條,反正我肯定會來跟您道別的。」

「坐下吧,孩子。」斯潘塞老先生說,他是說讓我坐床上。

我坐了下來。「先生,您的感冒怎麼樣了?」

「孩子,我要是感覺再好點兒,就又該看醫生了。」斯潘塞老先生說。這句話讓他得意得不行,瘋子似的笑了起來。最後他總算平靜下來,問我:「你怎麼不去看比賽?我還以為今天是大賽的日子呢。」

「是今天,剛才我還在看。只不過我剛剛跟擊劍隊一塊兒從紐約回來。」我說。乖乖,他的床硬得像石頭。

接著他就變得嚴肅得要命,我知道他會。「這麼說你要走了,是嗎?」他問。

「是的,先生,我想是吧。」

他開始了點頭那老一套,你這輩子也不會見過有誰像他那樣愛點頭。你永遠搞不清楚他這樣特別愛點頭是在想事兒呢,還是僅僅因為他是個不錯的老頭兒而已,一個連東南西北都分不清楚的老頭。

「瑟默博士怎麼跟你說的,孩子?我知道你們談了一陣子。」

「對,我們談過了,確實。我在他的辦公室待了有兩小時吧,我猜的。」

「他是怎麼跟你說的?」

「噢……關於人生是場比賽什麼的,還有人人都應當遵守比賽規則。他挺和氣,我是說他沒有大發脾氣還是怎麼樣,只是一再說人生是場比賽什麼的,您也知道。」

「人生的確是場比賽,孩子。人生的確是場比賽,你得遵守比賽規則。」

「是的,先生。我知道的確是,我知道。」

比賽,屁話。好一場比賽。如果你參加的那方全是些厲害的角色,就是場比賽,沒錯——我承認。可如果你參加的是另一方,裡面一個厲害角色也沒有,還談何比賽?什麼也不是,比什麼賽。「瑟默博士給你父母寫信了嗎?」斯潘塞老先生問我。

「他說星期一會寫。」

「你跟他們聯絡了嗎?」

「沒有,先生,我還沒有跟他們聯絡,因為大概星期三晚上就能回家見到他們了。」

「你覺得他們知道這個訊息後會有什麼反應?」

「嗯……他們會很生氣,」我說,「真的會,這已經差不多是我上的第四所學校了。」我搖了搖頭,我挺愛搖頭。「乖乖!」我說。我也挺愛說「乖乖!」一方面是因為我的詞彙量很糟糕;另一方面,有時候我表現得比我的實際年齡小。我那時十六歲,現在十七歲了,不過有時候我還像十三歲左右的樣子。這實在有點兒諷刺,因為我身高六英尺兩英寸半,有白頭髮,真的,我右側的頭髮一片花白,從小就那樣。可我有時候的舉止還像十二歲左右,誰都這麼說,特別是我爸。這話有點兒譜,但也不是完全對,人們總以為有些事完全對,我他媽無所謂,不過在別人要我有點兒長大的樣子時,有時候我會覺得煩。有時候我表現得比我的年齡大很多,真的,可別人從來對此視而不見,他們總是視而不見。

斯潘塞老先生又點起頭,還摳起了鼻孔。他裝作好像只是捏捏鼻子,其實他那根大拇指早伸進去了。我想他是覺得那樣做無所謂,因為屋裡除了他,只有我。我不介意他那樣做,就是覺得看別人摳鼻孔太讓人噁心了一點。

接著他又說:「我有幸跟你父母見過面,那是他們來跟瑟默博士小坐的時候。他們人都極好。」

「對,他們是這樣,很不錯。」

極好,這詞兒我最煩。真虛偽,每次聽到這個詞我就想吐。

突然,斯潘塞老先生像是有什麼特別精彩、一針見血的話要說給我聽。他在椅子上坐直了一些,扭了扭身子。不過那是個假警報,他只是把《大西洋月刊》從大腿上拿起來,想把它扔到床上,扔到我旁邊,卻沒扔到。雖然才隔兩英寸,他還是沒扔到。我起身把它撿起來放到床上。突然,我他媽想趕快離開這兒,我覺得有一套高明得不得了的教導就要出來了。我對聽教導倒不是很反感,可不想就這麼一邊被教導,一邊聞著維克斯滴鼻水的味道,還看著斯潘塞老先生穿著睡衣加浴袍的樣子,真的不想。

開始了,隨便吧。「孩子,你是怎麼回事?」斯潘塞老先生問我。他這樣問,也顯得很嚴厲。「你這學期學了幾門課?」

「五門,先生。」

「五門。幾門不及格?」

「四門。」我在床上挪了挪屁股,我從來沒坐過那麼硬的床。「我語文過了,」我說,「因為《貝奧武甫》和‘蘭德爾,我的兒子’什麼的,我在伍頓中學全學過,我是說我學語文不需要太用功,除了時不時要寫篇作文。」

我說話他根本沒聽,你說什麼時,他幾乎從來不聽。

「我給你的歷史打了不及格,因為你絕對是一無所知。」

「我知道,先生。乖乖,我知道,您也沒辦法。」

「絕對是一無所知。」他又說了一遍。這種事真讓我來氣:他第一遍說,你都已經承認了,偏偏他還要重複一遍,接著他又說了第三遍。「絕對是一無所知,我很懷疑你一學期下來,課本一次都沒翻過。有沒有?跟我說實話,孩子。」

「嗯,我可以說瀏覽過兩三遍吧。」我告訴他。我不想傷他的感情,他對歷史可是迷戀之至。

「你瀏覽過兩三遍,呃?」他說——挖苦味十足,「啊,你的考卷就在衣櫃上邊,最上邊那張,麻煩你拿過來。」

這真是個十足下作的伎倆,可我還是過去取下來拿給他——我也別無選擇。我又坐到他那張硬如水泥板的床上。乖乖,你想象不到我心裡有多後悔來跟他道別。

他把試卷遞給我,那動作就好像它是堆臭大糞什麼的。「我們是從十一月四日到十二月二日上關於埃及人的課的,」他說,「你在可選問答題中選擇寫他們,想不想聽聽你寫了什麼?」

「不,先生,不太想。」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