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佔用了花詠寶貴的二十分鐘時間。被大膽追求s級alpha,照樣能手到擒來的「戀愛神仙」指點一番後,得到一條明路的沈文琅,在四十分鐘內拿到了高明的電話。

坐在冷氣打得很低的車內,沈文琅猶豫地摩挲著手機的外殼,遲遲沒有撥號。

手機殼是高途買的。深灰色,款式不花哨,圖案簡潔經典,很像高途本人,一點也不討巧漂亮,但只要帶著身邊總讓人感到一種絕對靠譜、實用的安心。

沈文琅對高途的家庭情況不甚清楚,卻也有所耳聞。因此,在是否應該直接聯絡高父這件事上,他顯得十分猶豫。

早在學生時代,沈文琅就聽說過,高途和妹妹早早就從家中搬了出去。

高明並不是負責的家長,經濟情況也很不寬裕。從十四歲起,高途就不得不接多份兼職來維持自己和妹妹高晴的生活。

為此,高途還一度被同學們取笑,說他的興趣愛好是打工。

直到今天,高明和高途的聯絡依然很少。沈文琅幾乎從未聽高途主動提起過父親。唯一的一次,還是在某次宴會場合。

晚宴的燈光非常幽暗,在整個宴會過程中,高途的手機一直亮個不停。這嚴重影響了沈文琅的專注度,他因此很不高興地側臉瞥了高途一眼,皺著眉說:「要麼關機,要麼滾去出接電話。」

高途抿著淡色的嘴唇,倉皇到一句話都說不出來,過了很久才點了點頭,好像很痛苦地說:「我父親找我有點事,我先失陪一下,抱歉。」

他的表情歉疚到近乎羞恥,這讓忍不住發了脾氣的沈文琅感到後悔,感到不舒服。彷彿不斷用手機的來電閃爍燈光打擾來賓、在工作中犯了弱智錯誤的人不是高途,而是沈文琅自己。

那時,花詠裝作秘書剛來公司沒多久,他坐在沈文琅的右手邊若有所思。

高途很快站起來,離席去接高明的催促電話。他倉促的、好像逃命一樣的背影讓沈文琅印象深刻。

也是在那時,花詠用胳膊肘推了推他,第一次好奇地問:「高秘書還蠻可愛的。文琅,他是不是喜歡你啊?」

喜歡。怎麼可能。

高途溫吞、木訥,卻努力拼命到像臺天生被設計來工作的工作機器。

喜歡?沈文琅簡直懷疑,那塊木頭懂不懂什麼叫喜歡。

與其說高途喜歡沈文琅,倒不如說他喜歡工作,喜歡沈文琅支付給他的豐厚薪資。

但高途確實是很合格的僱員。為了對得起沈文琅超額支付的那部分薪水,他的確承受了許多本不該由秘書承擔的壓力。

沈文琅清楚自己並不是很春風和煦、善解人意的老闆,也對自己時常發作的刻薄、毒舌和挑剔有著深刻的自知之明。

但哪怕受到了極度嚴厲的指責,高途也總是閉口不言。

這個beta好像是個忍耐閾值很高,承受力驚人的忍耐天才。他和所有為了金錢圍繞在沈文琅身邊的人都不同,好像無法分辯沈文琅的優點和缺點,所以乾脆一概照單全收。

沈文琅喜歡他的靠譜,喜歡他的穩定,喜歡他的忠實,喜歡他的溫吞甚至笨拙。

沈文琅喜歡高途。

在這個變化多端,所有人都想著從沈文琅身上「得到」的世界裡,高途的死腦筋和某種程度的不知變通,顯得格外珍貴。

世界上多的是精於算計的聰明人。

和他們相比,高途頂多算得上不笨。

可他卻能從無數聰明的秘書候選人中脫穎而出,一舉打敗所有競選者,成為在沈文琅身邊待得最久的那一個。

以前沈文琅以為自己只是懶得變動。

而今天,坐在像冰窖一樣的空調車中。失去高途音訊和聯絡方式的沈文琅突然意識到,他不是懶得變動,也不是純粹只因為戀舊。

花詠的提醒,令沈文琅想到一種,他以前從未考慮過的可能性。

——對高途,沈文琅是真的喜歡。

沈文琅是個像鐘擺一樣極端的人。

在事業方面,他一貫膽量很大,酷愛冒險,是天生的野心家,樂忠於披荊斬棘、乘風破浪。可生活中,他卻極度保守,很少願意做沒有十足把握的事。

比如現在,他極度缺少判斷依據,並不能確切地預判,打給高途名聲狼藉的父親,是否是個正確的決定。

但猶豫再三,他還是做了。

電話接通的那一刻,沈文琅甚至感到一種參加面試般的緊張。「你好,伯父,蔽姓沈,我是高途的……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