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了公爵的血,唐吉對公爵的血樣進行了檢測,結果讓唐吉有些意外,他本以為公爵因為肥胖會有一些膽固醇偏高之類的小問題,但結果卻是,它很健康。
實驗桌前,唐吉站直了身體,看了看生物顯微鏡上的小螢幕,扭頭又望了望已經將罐頭吃乾淨,正趴在地上舔爪子的公爵,扭頭走向了實驗室的最裡側,進入了左側的鐵籠內。
鐵籠內,金屬床上,全身佈滿傷疤喪屍躺在上面,身體關鍵部位全部被固定住了,它還在不斷的顫動著,那是掙扎,它從未放棄過掙扎,但也從未成功掙脫過。
唐吉蹲下了身,眯起眼睛看向了這頭喪屍,它身上的所有毛髮都已經剔除了,體表光滑無毛,呈灰色,如果喪屍有性別的話,那麼它應該是女性,不過有些貧乳,身體纖細,這是一頭蛻變完全的喪屍,身上軟組織已經從死硬的狀態完成了軟化的過程,肌肉更加有韌性,骨骼也更加堅硬,在喪屍皮膚的最表面,有一層很薄的幾乎透明的角質,讓它的身體在此時十分乾淨的情況下看起來有些晶瑩。
如果不考慮它是喪屍,不看它那猙獰的臉,只看它現在乾淨無味的身體,它看起來更像是一個藝術品,在唐吉看來,這是很完美的生理結構,如果真的是上帝想要毀滅人類,那麼就可以稱它為上帝制造的藝術品,當然,在某些方面,上帝的口味很重。
蹲在地上看了床上的喪屍好一會兒,唐吉站起來,活動了一下有些痠麻的腿,便從白大褂口袋了掏出了注射器,拿下蓋子,針頭刺入了喪屍手臂的大東門,慢慢的,注射器內蓄滿了被抽取上來的黑紅色的喪屍血液。
喪屍的血液很獨特,不能說是完全黑的,但乍一看就是黑的,只有對著光看的時候,能看出,那是深紅色,深的發黑。
唐吉之所以想要完整的喪屍,是因為喪屍在身體不完全的狀態下,會自我修復,在這個過程中,它體內的細胞、病毒都會進行某種特殊的運動,以完成對身體的修復,這樣它的身體狀態肯定不能稱為常態,而唐吉需要常態的病毒以及喪屍基因鏈,所以唐吉才要完整的喪屍。
其實通過這些天試驗檢測,唐吉發現無論是重傷的喪屍還是完好的喪屍,體內病毒與基因鏈差別並不大,只有在傷口附近的病毒與細胞更為活躍一些,細胞會在病毒的作用下進行分裂,並且速度很快,但那只是一種相互配合的運動方式,從本質上來說,與其他地方並沒有不同。
抽取新鮮的喪屍血後,唐吉先用其與前幾天抽取的喪屍血液樣本進行對比,得出的結論是,喪屍病毒在離開宿主後活性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降低,但降低的程度並不高,甚至可以說,很低!
一滴新鮮的喪屍血可以感染人類,一滴放離開喪屍放在容器中十年的喪屍血也同樣可以感染人,這就是唐吉目前的結論。
將一滴公爵的血滴在載玻片上,再將一滴喪屍血滴在載玻片上,而後用蓋玻片將載玻片壓好,放在生物顯微鏡下,唐吉附身看著顯微鏡,觀察了起來。
這種觀察唐吉不是第一次進行,之前都是各種動物,包括人類的血液,與喪屍病毒混合後進行觀察,結果都是,哺乳動物血液被喪屍血完全吞噬同化,但速度有快有慢。
「好快!」看了顯微鏡好一會兒,唐吉抬起了頭,眉頭深深皺著喃喃自語了一聲。
扭頭看向了門口拴著的公爵,公爵正懶洋洋的躺在地上,肚皮向上,伸著舌頭,樣子看起來跟好笑,它之前跑步累壞了,吃過東西又開始休息,到現在都沒休息好。
「乖孩子!」唐吉望著公爵笑著唸叨了一聲,忽然低下頭,表情卻變得有些傷感。
人是感情動物,唐吉當然也是,要說他對公爵沒感情,那是不可能的,但沒辦法,除非能找到第二隻狗,否則只能拿公爵做實驗,但現在是末世,犬類感染率比人類還要高一倍,而它們又沒用人類的智商,想要找到第二隻狗談何容易,或者說,根本不可能,除非運氣好能碰到,但唐吉總不能等運氣來了再做實驗。
將盛放著喪屍血的玻璃容器放在了電子分析天平上,拿出全新的注射器,將針頭插入容器中的喪屍血中,再拿起,一些黑紅色的血沾在了針頭上,天平顯示,喪屍血少了1.0782克。
拿著注射器,讓針頭上的喪屍血慢慢低落回容器,電子分析天平顯示的數字不斷變化,最終,電子分析天平上顯示容器中少了156微克,也就是0.156克喪屍血,唐吉將針筒轉了個方向,使上面的喪屍血不再滴落,拿著注射器,轉身向公爵走去。
公爵依然懶洋洋的躺在地上,吐著舌頭,根本不知道自己即將面對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