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三十五章

他高高舉起蠟燭說:

「儘量朝拐角處看,看見了嗎?那邊——那邊的大石頭上——有蠟燭煙燻出來的記號。」

「湯姆,我看那是十字!」

「那麼你的二號呢?在十字架下,對嗎?哈克,我就是在那看見印第安·喬伸出蠟燭的!」

哈克盯著那神秘的記號看了一陣,然後聲音顫抖地說:

「湯姆,咱們出去吧!」

「什麼?出去?不要財寶啦。」

「對,不要財寶啦。印第安·喬的鬼魂就在附近,肯定在。」

「不在這裡,哈克,一定不在這裡。在他死的地方,那洞口離這還有五英里遠。」

「不,湯姆,它不在那裡,它就在錢附近,我曉得鬼的特性,這你也是知道的。」

湯姆也動搖了,他擔心也許哈克說得對,他也滿腦的懷疑,但很快他有了個主意:

「喂,哈克,我倆真是十足的大傻瓜。印第安·喬的鬼魂怎麼可能在有十字的地方遊蕩呢!」

湯姆這下說到點子上啦,他的話果真起了作用。

「湯姆,我怎麼沒想到十字能避邪呢。我們真幸運,我們的好十字。我覺得我們該從那裡爬下去找那箱財寶。」

湯姆先下,邊往下走,邊打一些粗糙的腳蹬兒。哈克跟在後面,有大岩石的那個石洞分出四個叉道口。孩子檢視了三個道口,結果一無所獲,在最靠近大石頭的道口裡,他們找到了一個小窩,裡邊有個鋪著毯子的地鋪,還有個舊吊籃,一塊燻肉皮,兩三塊啃得乾乾淨淨的雞骨頭,可就是沒錢箱。兩個小傢伙一遍又一遍地到處找,可還是沒找到錢箱,於是湯姆說:

「他說是在十字下,你瞧,這不就是最靠近十字底下的地方嗎?不可能藏在石頭底下面吧,這下面一點縫隙也沒有。」

他們又到四處找了一遍便灰心喪氣地坐下來。哈克一個主意也說不出來,最後還是湯姆開了口:

「喂,哈克,這塊石頭的一面泥土上有腳印和蠟燭油,另一面卻什麼也沒有。你想想,這是為什麼呢?我跟你打賭錢就在石頭下面,我要把它挖出來。」

「想法不錯,湯姆!」哈克興奮地說道。

湯姆立刻掏出正宗的巴羅刀,沒挖到四英寸深就碰到了木頭。

「嘿,哈克,聽到木頭的聲音了嗎?」

哈克也開始挖,不一會工夫,他們把露出的木板移走,這時出現了一個通往岩石下的天然裂口。湯姆舉著蠟燭鑽了進去。湯姆說他看不到裂口盡頭處,想進去看看,於是彎著腰穿過裂口。路越來越窄,漸漸地往下通去。他先是右,然後是左,曲曲彎彎地沿著通道往前走,哈克跟在湯姆後面。後來湯姆進了一段弧形通道,不久就大聲叫道:「老天爺啊,哈克,你看這是什麼?」

是寶箱,千真萬確,它藏在一個小石窟裡,旁邊有個空彈藥桶,兩隻裝在皮套裡的槍,兩三雙舊皮鞋,一條皮帶,另外還有些被水浸得溼漉漉的破爛東西。

「財寶終於找到了!」哈克邊說,邊用手抓起一把變色的錢幣。「湯姆,這下我們發財了。」

「哈克,我總覺得我們會找到的,真難以令人相信,不過財寶確實到手了!喂,別傻呆在這兒,把它拖出去,我來試試看,能不能搬動。」

箱子重有五十磅。湯姆費了好大的勁才把它提起來,可提著走卻很吃力。

「我早就猜對了,」他說,「那天在鬧鬼的房間裡,他們拿箱子時,樣子也是十分吃力,我看出來了,帶來的這些小布袋子正好用上。」

錢很快被裝進小袋子裡,孩子們把它搬上去拿到十字岩石旁。

「我現在去拿槍和別的東西,」哈克說。

「別去拿,別動那些東西,我們以後當強盜會用得著那些東西,現在就放在那裡。我們還要在那裡聚會,痛飲一番,那可是個難得的好地方。」

「什麼叫痛飲一番?」

「我也不知道,不過強盜們總是聚會痛飲,我們當然也要這樣做。快走,哈克,我們在這裡呆的時間太長了,現在不早了,我也餓了,等到船上就可以吃東西,抽香菸。」

不久他倆出來後鑽進了綠樹林,警惕地觀察四周,發現岸邊沒人,就開始上船吃起飯,抽起煙來。

太陽快接近地平線時,他們撐起船離岸而去,黃昏中湯姆沿岸邊劃了很長時間,邊劃邊興高采烈地和哈克聊天,天剛黑他倆就上了岸。

「哈克,」湯姆說,「我們把錢藏到寡婦家柴火棚的閣樓上,早上我就回來把錢過過數,然後兩人分掉,再到林子裡找個安全的地方把它放好。你呆在這兒別動,看著錢,我去把本尼·泰勒的小車子偷來,一會兒就回來。」

說完,他就消失了,不一會工夫他帶著小車子回來,把兩個小袋子先扔上車,然後再蓋上些爛布,拖著「貨物」就出發了。來到威爾斯曼家時,他倆停下來休息,之後正要動身時,威爾斯曼走出來說:

「喂,那是誰呀?」

「是我倆,哈克和湯姆·索亞。」

「好極了!孩子們跟我來,大家都在等你倆呢。快點,頭裡小跑,我來拉車,咦,怎麼不像看上去的輕?裝了磚頭?還是什麼破銅爛鐵?」

「爛鐵。」湯姆說

「我也覺得像,鎮上的孩子就是喜歡東找西翻弄些破銅爛鐵賣給翻砂廠,最多不過換六個子。要是幹活的話,一般都能掙雙倍的錢,可人就是這樣的,不說了,快走吧,快點!」

兩個孩子想知道為什麼催他們快走。

「別問了,等到了寡婦家就知道了。」

哈克由於常被人誣陷,所以心有餘悸地問道:

「瓊斯先生,我們什麼事也沒幹呀!」

威爾斯曼笑了。

「噢,我不知道,我的好孩子,哈克,我也不知道是什麼事,你跟寡婦不是好朋友嗎?」

「是的,不管怎麼說,她一直待我很好。」

「這就行了,那麼你還有什麼可怕的呢?

哈克反應慢,還沒轉過腦筋來就和湯姆一起被推進道葛拉斯夫人家的客廳。瓊斯先生把車停在門邊後,也跟了進來。

客廳裡燈火輝煌,村裡有頭有面的人物全都聚在這兒。他們是撒切爾一家、哈帕一家、羅傑斯一家、波莉姨媽、希德、瑪麗、牧師、報館撰稿人,還有很多別的人,大家全都衣著考究。寡婦熱情地接待這兩個孩子,這樣的孩子誰見了都會伸出熱情之手。他倆渾身是泥土和蠟燭油。波莉姨媽臊得滿臉通紅,皺著眉朝湯姆直搖頭。這兩個孩子可受了大罪。瓊斯先生說:

「當時湯姆不在家,所以我就沒再找他了,可偏巧在門口讓我給碰上了。他和哈克在一起,這不,我就急急忙忙把他倆弄到這裡。」

「你做得對,」寡婦說,「孩子們跟我來吧。」

她把兩個孩子領到一間臥室,然後對他們說:

「你們洗個澡,換件衣服。這是兩套新衣服,襯衣、襪子樣樣齊備。這是哈克的——不,用不著道謝,哈克,一套是瓊斯先生拿來的,另一套是我拿來的。不過你們穿上會覺得合身的。穿上吧,我們等著——穿好就下來。」她說完走了出去。

第三十四章黃金如山,富了湯姆與哈克

哈克說:「湯姆,要是弄到繩子,我們就可以滑下去,窗戶離地面沒有多高。」

「胡說,幹嗎要溜走呢?」

「是這樣的,跟一大群人在一起怪不習慣的,受不了。湯姆,反正我不下去。」

「真是的,討厭!其實下去沒什麼大不了的事,我根本不在乎,我會照應你的。」

希德來了。

「湯姆,」他說,「波莉姨媽一下午都在等你吶。瑪麗為你準備好了禮服。大家都為你擔心。喂,這不是蠟燭油和粘土嗎?在你衣服上。」

「得了,希德先生,你少管閒事。他們今天為什麼在這裡大吃大喝呢?」

「這是寡婦家的宴會,她經常請客。這次是為了威爾斯曼和他兒子舉行的,感謝他們的救命之恩。喂,還想知道得更多嗎?我可以告訴你。」

「嗯,是什麼事?」

「什麼事?老瓊斯先生今晚有驚人的訊息要告訴這裡的人們。他在和姨媽談這事時,被我聽到了這個秘密,不過我想,現在這已算不上什麼秘密了,人人都知道,寡婦也知道,但她卻盡力掩飾。瓊斯先生一定要哈克出席。你瞧,哈克不在場,他怎麼能說出那個大秘密呢!」

「希德,是哪方面的秘密?」

「就是哈克跟蹤強盜到寡婦家的那件事情。我想瓊斯想利用此事來個一鳴驚人的舉動,不過我敢打賭,他不會成功。」

希德笑了,心滿意足地笑了。

「希德,是你把秘密洩露出去的吧!」

「得了,別管是誰幹的,反正有人已說出了那個秘密,這就夠了。」

「希德,全鎮只有一個下流傢伙會這麼幹,那就是你。你要是處在哈克的位置,你早就溜之大吉,根本不會向人報告強盜的訊息。你只會幹些卑鄙齷齪的事情,見不得幹好事的人受表揚。好,賞你這個——‘不用道謝’,照寡婦的說法。」

湯姆一邊說,一邊打他耳光,連踢帶推把他攆出門外。「好,趕快去向姨媽告狀吧,只要你敢,明天就有你好受的。」

幾分鐘過後,寡婦家的客人都坐在了晚餐桌旁,十幾個小孩也被安排在同一間房裡的小餐桌旁規規矩矩地坐著,那時的習俗就是這樣。過了一會後,瓊斯先生作了簡短的發言,他感謝寡婦為他和兒子舉辦此次宴請,但他又說還有個很謙虛的人——

他說了很多後,突然戲劇性地宣佈這次歷險中哈克也在場。人們顯得很驚訝的樣子,實際上是故作的。要是在平常遇上這樣歡快的場面,人們聽到秘密後會顯得更加熱鬧的。

可是隻有寡婦一人卻表現出相當吃驚的樣子。她一個勁地讚揚和感激哈克的所作所為,結果哈克幾乎忘卻了眾目睽睽下穿新衣不自在的感覺。

寡婦說她打算收養哈克,讓他上學受教育,一旦有錢就讓他做點小買賣。湯姆終於有機會搭上了腔,他說:

「哈克不需要那個,他富了。」

聽了這句可笑的話,在座的來賓為了面子都忍著沒有笑出來,但場面卻讓人尷尬。湯姆打破了沉默。

「哈克有錢了,你們或許不相信,不過他真有了很多的錢。喂,你們別笑,我會讓你們看到的,請稍等片刻吧。」

湯姆跑到門外,那些人彼此迷惑不解,好奇地看著,再問哈克,他此時卻張口結舌。

「希德,湯姆得了什麼病?」波莉姨媽問道,「他呀——真是的,從來猜不透他,我從來沒有——」

她還沒說完,只見湯姆吃力地揹著口袋走進來。他把黃色金幣倒在桌上說:

「你們看呀!我剛才怎麼說的?一半是哈克的,一半是我的!」

這一下使在座的人全都大吃一驚。大家只是瞪眼盯著桌上,一時沒有人說話。接著大家一致要求湯姆說出原委。湯姆滿口答應,於是就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說了一遍,雖然話很長,但大家卻聽得津津有味,沒有一個人插話打斷他的敘述。

湯姆講完後,瓊斯先生說:

「我原以為今天我會讓大家大吃一驚,可是聽了湯姆的敘述,我承認我的根本不算什麼了。」

錢被過了數,總共有一萬二千塊美元。儘管在座的人當中,有的家產不止這個數,可是一次見過這麼多錢卻還是頭一回。

第三十五章受人尊敬的哈克與「強盜」為伍

湯姆和哈克兩人意外地發了橫財,這下轟動了聖彼得堡這個窮鄉僻壤的小村鎮。讀者讀到這裡可以鬆口氣了。錢數多不說,又全是現金,真讓人難以置信。到處的人們都在談論此事,對他表示羨慕,稱讚不已,後來有人因為過份激動,結果被弄得神魂顛倒。現在,聖彼得堡鎮上每間鬧鬼的屋子都被掘地三尺,木板被一塊塊拆掉,為的是找財寶——而且這一切全是大人們的所為,其中一部分人幹得十分起勁和認真。湯姆和哈克兩人無論走到哪裡,人們都巴結他倆,有的表示羨慕,有的睜大眼睛觀看。兩個孩子記不得以前他們說話在人們心目中是否有份量,再現在大不一樣。他們無論說什麼,人們都看得很寶貴,到處重複他倆的話。就連他們的一舉一動都被認為意義重大。顯然,他倆已失去了作為普通人的資格,更有甚者,有人收集了他倆過去的資料,說以前他倆就超凡不俗。村裡的報紙還刊登了兩個小孩的小傳。

道葛拉斯寡婦把哈克的錢拿出去按六分利息放債,波莉姨媽委託撒切爾法官以同樣利息把湯姆的錢也拿出去放債。現在每個孩子都有一筆數目驚人的收入。平常日子以及半數的星期日,他倆每天都有一塊大洋的收入。這筆錢相當一個牧師的全年收入——不,準確地說,牧師拿不到那些,只是上面先給他們開張空頭支票而已。那時,生活費用低,1元2角5分錢就夠一個孩子上學、膳宿的費用,連穿衣、洗澡等都包括在內。

撒切爾法官十分器重湯姆,他說湯姆絕不是個平庸的孩子,否則他不會救出他的女兒。聽到貝基悄悄地告訴他,湯姆在校曾替她受過,捱過鞭笞時,法官顯然被感動了。她請求父親原諒湯姆。湯姆撒了個大謊主要是為了替她挨鞭笞,法官情緒激動,大聲說,那個謊是高尚的,它是慷慨、寬宏大量的謊話。它完全有資格,昂首闊步,永垂青史,與華盛頓那句曾大受讚揚的關於斧頭的老實話1爭光!貝基見父親踏著地板,跺著腳說這句話時顯得十分偉大了不起,她以前從沒見過父親是這個樣子。她直接跑去找到湯姆,把這事告訴了他——

1據說華盛頓總統小時候用父親給他的小斧子曾把一棵櫻桃樹砍掉,當父親追問時,他不怕受罰,誠實地承認了自己的過錯。

撒切爾法官希望湯姆以後成為一名大律師或是著名的軍人。他說他打算安排湯姆進國家軍事學院,然後再到最好的法學院接受教育,這樣將來隨便當律師、做軍人或是身兼兩職都行。

哈克·費恩有了錢,又歸道葛拉斯寡婦監護,這樣他踏入了社交圈子——不對,他是被拖進去,被扔進去的——於是他苦不堪言。寡婦的傭人幫他又梳又刷,把他收拾得乾乾淨淨,每晚又為他換上冷冰冰的床單。哈克想在上面找個小黑點按在心口做朋友都找不到。他吃飯得用刀叉,還要使餐巾、杯子和碟子;他又得唸書,上教堂。說話枯燥無味沒關係,但談吐要斯文,他無論走到那裡,文明都束縛著他的手腳。

就這樣,他硬著頭皮忍受著,過了三個星期。突然有一天他不見了。寡婦急得要命,四處去找他,找了整整有兩天兩夜。眾人們也十分關注此事,他們到處搜尋,有的還到河裡去打撈。第三天一大早,湯姆挺聰明,在破舊的屠宰場後面的幾隻舊空桶中找人,結果在一隻空桶中發現了哈克,他就在這過夜。哈克剛吃完早飯,吃的全是偷來的剩飯菜。他抽著菸斗,正舒服地躺在那裡休息。他邋遢不堪,蓬頭垢面,穿著往日快快活活時那套有趣的爛衣服。湯姆把他攆出來,告訴他已惹了麻煩,要他快回家。哈克臉上悠然自得的神情消失了,馬上呈現出一臉的愁相。他說:

「湯姆,別提那事了,我已經試過了,那沒有用,沒用,湯姆。那種生活不適合我過,我不習慣。寡婦待我好,夠處,可是我受不了那一套。她每天早晨叫我按時起床;她叫我洗臉;他們還給我使勁地梳;她不讓我在柴棚裡睡覺。湯姆,我得穿那種倒霉的衣服,緊繃繃的,有點不透氣。衣服很漂亮,弄得我站也不是,坐也不行,更不能到處打滾。我已經很長時間沒有到過別人家的地窖裡,也許有許多年了。我還得去做禮拜,弄得渾身是汗——我恨那些一文不值的佈道辭!在那裡我既不能捉蒼蠅,也不能嚼口香糖,星期日整天不能赤腳。吃飯、上床睡覺、起床等寡婦都要按鈴,總而言之,一切都井然有序,真讓人受不了。」

「不過,哈克,大家都是這樣的。」

「湯姆,你說得沒錯,不過我不是大家,我受不了,捆得那樣緊真讓人受不了。還有,不費勁就能搞到吃的東西,我不喜歡這種吃法,就是要釣魚也得先徵求寡婦的同意,去遊個泳也得先問問她,真他媽的,幹什麼事都要先問她才行。說話也得斯文,真不習慣——我只好跑到閣樓頂上胡亂放它一通,這樣嘴裡才有滋味,否則真不如死了算,湯姆。寡婦不讓我抽菸,不讓我在人前大聲講話,或大喊大叫,還不許我伸懶腰,抓癢癢——」(接著他顯得十分煩躁和委屈的樣子。)

「還有呢,她整天祈禱個沒完!我從來也沒見過她這樣的女人。

我得溜走,湯姆——不溜不行呀,況且,學校快要開學了,不跑就得上學,那怎麼能受得了呢。湯姆?喂,湯姆,發了橫財並不像人們說得那樣是個非常愉快的事情。發財簡直就是發愁,受罪,最後弄得你真希望不如一死了之。這兒的衣服我穿合適,在桶裡睡覺也不錯,我再不打算離開這兒。湯姆,要不是那些錢,我根本不會有這麼多的麻煩事情,現在,你把我那份錢也拿去,偶爾給我毛把錢用就行了,不要常給,因為我覺得容易得到的東西並沒有什麼大價值。請你到寡婦那兒為我告辭吧。」

「噢,哈克,你知道,我不能這樣做,這不太好。你如果稍微多試幾天,就會喜歡那種生活的。」

「喜歡那種生活——就像喜歡很長時間坐在熱爐子上一樣。我不幹,湯姆,我不要當富人,也不想住在那悶熱倒霉的房子裡。我喜歡森林、河流、那些大桶,我決不離開這些東西。真是倒霉,剛弄了幾條槍,找到了山洞,準備去當強盜,卻偏偏碰上了這種事情,真讓人掃興。」

湯姆瞅到了機會——

「喂,哈克,富了也能當強盜啊。」

「真的嗎?你說話當真,湯姆?」

「當然當真,就像我人坐在這兒一樣,千真萬確。不過,我們不接受不體面的人入夥,哈克。」

哈克的高興勁被一下子打消了。

「不讓我入夥,湯姆?你不是讓我當過海盜嗎?」

「是讓你當過,不過這跟入夥沒什麼關係,總的說來,強盜比海盜格調要高。在許多國家,強盜算是上流人當中的上流人,都是些公爵之類的人。」

「湯姆,你一直對我很好,不是嗎?你不會不讓我入伍,對吧,湯姆?不會不讓我入伍吧,湯姆,是不是?」

「哈克,我不願不讓你入伍,也不想那麼幹,不過要是讓你進來,別人會怎麼說呢?他們會不屑一顧地說:瞧湯姆·索亞那幫烏合之眾,全是些低賤的人。這是指你的,哈克。你不會喜歡他們這麼說你,我也不喜歡。」

哈克沉默了一會,思想上在作激烈的鬥爭。最後他開了腔:

「得,我再回到寡婦家裡應付上一個月,看能不能適應那種生活,不過湯姆,你會讓我入伍,對吧?」

「好吧,哈克,一言為定!走,老夥計,我去跟寡婦講,讓她對你要求鬆一些。」

「你答應了,湯姆?你答應了,這太好了。在些難事上,她要是能寬容一些,我就可以背地裡抽菸、詛咒。要麼挺過去,要麼完蛋拉倒。你打算什麼時候結夥當強盜?」

「噢,這就幹。把孩子們集中起來,也許今晚就舉行入夥儀式。」

「舉行什麼?」

「舉行入夥儀式。」

「什麼叫入夥儀式?」

「就是發誓互相幫忙,永不洩密。就是被剁成肉醬也不能洩密。如果有人傷害了你,就把他和他全家統統幹掉,一個不留。」

「這真好玩,真有意思,湯姆。」

「對,我想是好玩。發誓儀式得在半夜舉行,要選在最偏僻、最恐怖的地方幹。鬧鬼的房子最好,可現在全被拆了。」

「半夜時分幹還是不錯的,湯姆。」

「對。還要對棺材發誓,咬破指頭簽名吶。」

「這才真有點像樣呢!這比當海盜要強一萬倍。湯姆,我到死都跟著寡婦在一起了。我要是始終能成為一名響噹噹的強盜,人人都會談到我,那麼,我想,她會為自己把我從困境中解救出來而自豪。」

結束語

故事至此結束。因為這確實是個兒童的故事,所以寫到這裡必須擱筆,再寫下去就得涉及到成人時期。寫成人的故事,

很清楚寫到結婚成家就算了事,但是寫青少年則得見好就收。

本書中的人物有許多仍然健在,過著富裕快樂的生活。有朝一日再來續寫這個故事,看看原來書中的小孩子們長大後做什麼,這也許是件值得做的事情。正因為如此,明智的做法就是現在不要越俎代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