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九六章 壟斷之卡特爾模式

他早早的就把數百個iphone系列、ipad系列、galaxys、galaxynote、surface、htc系列、日系手機系列……等等的硬體、軟體、效能升級等等技術,全部寫在了本子上,等待仙女實驗室一成立之後,就都拿了出來,震驚了所有的工程師們。

雖然蕭奇給出的許多構想,都只是一個想法而已,但能想到這麼多、這麼新奇的技術,小老闆果然就是天縱之才。

最讓某些心存有壞念頭的人絕望的是,蕭奇順帶著拿出來的,還有在世界各地的專利申請書。

意思是這些專利都歸蕭奇所有,其它人拿出去後,絕對是無效的,沒有正規的廠家敢生產,因為那會直接被蕭奇告到破產。

感謝萬惡的美利堅帝國。

他們在發明創造專利上面,專門規定了一個法令,那就是「擁有詳細的功能、操作細節的創意」,也算是一種發明專利——當初ebay的網路交易支付模式,就是因為別人把這種利用網路交易的方式做了一個描述,然後連實踐出來都沒有,就喪心病狂的去申請了專利,所以最後ebay被判決侵犯了專利,花了好多好多錢賠付,才算進行了和解。

這種法令在發達國家都是作數的,也都被髮達國家所預設應用。

當然,這裡面並不是說,我把所有買賣交易過程描述下來,所有人買賣東西就得都給我交錢。

美國和發達國家的法令規定,首先這種專利要設計到技術含量,然後是一種才需要用到某種技術的運作功能,而買賣東西這種毫無技術含量的,自然不在其中。

閒話略過。

因為平板電腦和智慧手機是互通的,所以這些簽署了史上最嚴厲追責保密協議的工程師們,都各自根據自己的專業,選擇了不同的新型技術進行研發。

然後等技術研發出來後,就可以運用到新的dreamstars和dreampad上,依照競爭對手的水準,一年改進幾項、十幾項就已經足夠。

在現代的商業社會,每個行業都存在著壟斷組織,雖然各國的法律嚴厲的打擊著它們,但仍然無法阻止明裡暗裡的壟斷結合體。

一般來說,壟斷組織分為四種型別:托拉斯、辛迪加、康采恩和卡特爾。

在智慧電子行業,雖然大家都是各自為戰,但其實還是有著默契的,這種大家把產品的技術、價格等等保持在相差不遠的階段,一起制定出某種電子產品的價格區間,然後就打壓不在這個區間的其它公司,就可以稱之為卡特爾壟斷。

如果再簡單直白一點,卡特爾就是指的技術和價格操控!

蕭奇、喬幫主和李健熙三人,雖然嘴裡沒說,但三人選擇的就是卡特爾,一起聯手起來,形成相對意義上的中高階壟斷,賺取最大的利潤。

上面所說的技術革新,不能一次性的放出來,慢慢的更新換代,也就是出於這種考慮。

你不給別人活路走,別人同樣也不會給你活路走。

畢竟大家拼死拼活的,還不是都為了錢?

幾個有實力的公司聯合起來,你好我好大家好,才是做生意的高境界啊!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