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 新的合作

一星期後,徐志召集了王禮明、馬士民、袁天帆三人,召開了一個小型會議。

「這些資料你們都看過了,覺得怎麼樣?」徐志在主會議桌上問道。

馬士民第一個說道:「陳松青其實說的很對,希爾頓酒店的管理權並不在我們手上,雖然能夠能夠每年獲利,但遠比不了開發大型寫字樓。

不過,如果我們是我們自己負責開發,會對公司的資金形成不小的壓力。」

徐志問道:「你的意思是可以考慮直接將整個酒店物業出售給置地與佳寧集團?」

「是的,雖然現在的希爾頓酒店處於黃金位置,但想獲得最佳收益,必須得先從酒店一方收回管理權,還要解散酒店,然後拆除大廈再興建高樓,與其這麼麻煩,還不如我們獲得一筆資金,在其他地方興建大廈,港府這些年來一直在填海造地,參與競拍要方便很多。」馬士民簡潔的說道。

「如果能夠賣個高價,我原則上不會反對。」徐志點頭同意道,他一直以來都是要求公司長期持有中環內的黃金物業,不過馬士民在這點上也很有道理,畢竟酒店物業現在的盈利太低,而收回來再拆除重建也需要極長的時間。而且這個世界上不存在永遠不會出售的物業,只是時機與價格是否合適罷了。

如果現在能賣一個高價出去,等到83年地產危機,港府一樣會推出大量的黃金位置的地皮,雖然很難碰到能與希爾頓酒店這樣位置的地皮,但從利潤來說,現在高價套利,再在未來地價收購,總會划算很多。

而現在如果自己開發整個專案,就要涉及與希爾頓這種國際酒店的扯皮、大廈的設計招工、墊資興建,這樣一套下來,至少要等到83年才能發售樓花,而那時地產危機已經形成,即使是中環這一塊,房價也會跌個三四成,更不用說港元還會暴跌,誰開發這個專案都會虧死。

現在的置地因為股權已經不會被華資威脅,同時也逐漸脫離的怡和的控制,開始進入了瘋狂擴張的地步,雖然與原先歷史上不一樣的地方有很多,比如港燈早已被徐志收購。

但置地不會因為沒收購港燈而省下一部分錢,只要手裡有錢有抵押物,置地就會拼命利用銀行融資來進行擴張,現在是81年中旬,地產價格的最高時候,出手希爾頓酒店足以讓置地再揹負幾十億港元的債務。

徐志接著問道:「東亞銀行這邊怎麼說?」

「美麗華酒店的專案,置地與佳寧意圖向我們貸款25億港元,這筆資金東亞銀行可以獨立承擔。

但是如果和黃同意了出售希爾頓酒店物業,那麼置地與佳寧將會再申請貸款30億港元,這已經超過了我們東亞銀行的能力,不過我可以與渣打銀行合作,共同貸款。」袁天帆第一個彙報,他還是希望東亞銀行這次能拿下這兩個大型專案,這樣這段時間因為廣告效應而增加的存款也會一次性找到出口。

不過兩筆貸款的資金實在是太多,只能尋求其他銀行的合作,房地產公司之間可以形成聯合財團共同開發大型專案,而銀行之間自然也可以合作組成銀行團,這其實也是分擔風險的措施。

徐志搖頭拒絕道:「美麗華酒店的專案,東亞銀行可以直接貸款,但是希爾頓酒店的專案不能從東亞銀行走,和黃的大股東與東亞銀行的老闆都是我,銀行的資金雖然是貸給了置地與佳寧,但會有一部分到和黃的手中,雖然沒有違反銀行法,但以後如果出了問題,很有可能被懷疑是內部交易,這種事情能避免就要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