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當年報紙只刊登了哪個地方什麼人被謀殺了,根本沒有公佈作案細節。除了警方內部人員,誰會知道那些作案細節?」

課堂爭論聲四起,教授拍了拍講桌說:「好了,你們討論的這些問題,以往每一屆學生都討論過。想不到過了這麼多年,課堂上還是相同的聲音。辦這起案子的老刑警多的是,哪個不比你們有經驗,哪個看的不比你們的多?如果你們說得都有道理,那兇手就不會到現在還找不到了。」

他接著問還不想坐下的那個女同學:「既然你認為你說的有道理,那我再問你,屍體上被澆淋的工業汙染物,是鋼鐵廠私自排放的廢水,廢水和公廁的排洩物一起排放在同一個水渠裡,兇手在犯案完後,繞到公廁後的水渠取了工業廢水,然後再進公廁裡澆在屍體上。你說說,兇手為什麼要這樣做?」

女同學說:「為了破壞證據。工業汙染物會影響dna的有效性。」

「你既然說兇手是那個管理員,那麼在那個年代,一個公廁管理員,怎麼會有那樣的知識,知道工業汙染物會破壞dna的有效性?」

「他可能是……」教授的反問讓女同學答不上來,支吾半晌說,「那也許他心理變態,就是單純想辱屍呢?」

「好,當你說的也有道理。」教授說,「可是你遺漏了重要資訊,那個公廁管理員99年就去世了,他去世以後,警方才提取到那起案子被破壞的dna,和04年的案子罪犯留下的dna相符合。99年去世的人,怎麼在04年再度犯案呢?這點你要怎麼解釋?」

「這個……這個……」女同學說不出話。

教授讓她坐下,視線在座上學生中掃了一圈,定在邊上埋頭做筆記的那個人身上:「尹舜,你說說。」

正在畫形似夏槐的q版小人的尹舜,聽見教授喊了自己的名字,筆一停,從容起身:「兇手肯定不是那個管理員,先不說管理員99年就去世了,就根據警方提供的資料,那個管理員小兒麻痺後遺症多年,兩隻手的力量絕對無法將死者的四肢如此整齊地切下,更沒辦法重新將它們釘在死者身體上,還讓釘子穿過死者的骨骼。」

教授「嗯」了一聲,說:「那你說說,兇手會是什麼人?」

尹舜推斷性地說:「兇手當時應該是一名工廠工人,那個年代海島正值工業發展期,到處都是工廠。1997年9月在上海有一場展銷會,那一年海島有四個工廠有資格去參加。

「展銷會前的兩個月,四個工廠的所有工人全部要熬夜趕製參加展銷的產品,這四個工廠,除了死者父親的那個鋼鐵廠外,還有傢俱廠,棉布廠,五金廠。其中,傢俱廠和鋼鐵廠距離不過一公里。當年鋼鐵廠找到的嫌疑人有十個,傢俱廠的嫌疑人有三個,最後這十三個人全因證據不足而釋放。」

教授對諸位同學說:「看看啊,在做懸案的推斷前,要充分了解到案發時的時代背景。資料準備充分了,才不會犯簡單的錯誤。」

女同學心知教授說的「犯簡單錯誤」是指她,羞愧地把頭低下了。

教授示意尹舜:「接著說。」

尹舜繼續講道:「兇手不在警方找到的這十三個嫌疑人當中。兇手應該是一名被私聘的臨時散工,這類廉價的散工在那個年代很常見,五分錢就能幫人幹一個小時的活兒。舉例工人a在傢俱廠工作,展銷前廠長不讓任何一個工人請假,工人a那天晚上正好肚子痛或者出於其他什麼原因,不得不私聘兇手來頂替他。穿上工作服,帶上工作帽,流水線邊上的工人看過去都一個樣,沒人發現工人a不見了。甚至有可能,壓根沒人記得住這個工人a的長相。

「凌晨一點至兩點左右,傢俱廠工人換班,下班的工人從大路回家。因為怕被人發現自己是被私聘的散工,兇手選擇從傢俱廠後的山路走,臨走前還順走了傢俱廠的鐵錘和鋸刀。警方資料顯示,傢俱廠在案發當天遺失了一柄鐵錘和一把鋸刀,找不到竊者,相信就是做散工的兇手拿走的。

「山路往後走就是案發地點,兇手獨自一人在山路走的時候,心裡就已經有作案的念頭,他帶著從傢俱廠順走的作案工具,組裝屍體的粗鐵釘來自兩個工廠遺棄的廢品。正好這時,他看見去上公廁的華某,隨後開始作案。後來事發,私聘兇手的工人a沒被警方列入嫌疑人範圍內,他怕這個案子牽涉到自己,更怕廠長得知自己私聘散工會責怪,所以不將這件事情說出來,打算不了了之,於是警方便漏查了這條重要的線索。」

「兇手這麼一個陌生的面孔,就這樣在工廠裡工作,工作結束後私自走往後山的道路,廠內竟然沒任何人發現異常?」教授發出疑問。

尹舜說:「半夜一兩點,工人都忍著睏意在工作,就算有人發現異常,誰又敢確定不是自己太過疲勞而判斷錯誤?在那種時代,沒什麼知識的工人,為了保住手中一碗飯,能獨善其身,絕不會輕易去蹚渾水。所以,並不是沒人發現異常,而是發現異常的人,都選擇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