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子頭的供述十分簡略。
她在家中製作好兩份外表相似的紅糖發糕,一份下毒,一份無毒,預備在旅途中找機會,讓死者吃下有毒的發糕。
然後,她會在死者的行李裡,塞進一瓶烏頭泡的藥酒。因為烏頭時常被當做食材燉湯或泡藥酒,誤食常有發生,勉強說得過去,尤其賈躍本人很愛喝酒。
這就是甘敏的全部計劃。
至於作案動機,與之前猜測的一般無二,源於周暢的死。
丸子頭道:「要不是賈躍自以為是,暢哥也不會死。他人那麼好,就像哥哥一樣照顧我們所有人,想讓他付出代價的,絕對不止我一個。」
簡靜和季風交換了個眼色——不止她一個,另一個會是誰呢?
她問:「你下了毒以後,還做了什麼?」
「什麼都沒來得及做。」丸子頭強調,「我本來打算趁他發病塞東西的,誰知道他被人打死了,真不是我殺的。」
「後來沒有再去過死者的房間?」季風問,「你怎麼處理剩下的毒發糕?」
「我不需要處理,」丸子頭解釋,「他可能太餓了,拿起來就全吃了,我親眼看見的。」
其實她的運氣委實不錯,過於難吃的午飯,導致死者飢腸轆轆,三下五除二就吃光了毒發糕,直接免除了她的後續處理。而第二個兇手的舉動,也使得她逃過殺人的罪孽。
不是誰都有這樣的運氣和機會。
簡靜想著,問:「你有沒有把這個計劃告訴過別人?」
她搖頭:「我不想把其他人牽扯進來,連小紋都沒說。」
「你有沒有關注過204,知不知道死者是什麼時候出去的?」
丸子頭踟躕少時,道:「我有注意,但對面的房間一直在放歌,聽不出來什麼動靜。」
簡靜認為她應該沒撒謊。反覆捶打死者的頭部,需要的不僅僅是力氣,還有強烈的殺人動機和心理承受能力。
丸子頭的恨意並不那麼強烈,而她進屋後,視線有意無意迴避屍體,並不像是一個能砸爛腦殼的人。
直接殺人和間接殺人,帶來的衝擊力完全不同。
丸子頭既然選擇了後者,以她的情況,沒必要也很難再選擇前者。
那麼,第二個兇手是誰呢?
高馬尾暫且排除——她不具備作案條件,根據丸子頭的說法,她也不曾離開過房間——剩下的就是黃毛和板寸,以及貌似路人的柴記者和骨折男。
因為丸子頭的舉動,兩個同伴有兩個動機。
為周暢復仇,保護丸子頭。
前者暫且擱置,且說第二個可能:也許,對方通過蛛絲馬跡,猜到了丸子頭的投毒計劃,認為她今天下午就會動手,或者想提前下手,利用修車的藉口,約出死者,幹掉了他。
從時間上看,黃毛和板寸的嫌疑均等。
要甄別出誰的嫌疑更大,需要一些別的參考。
比如殭屍。
「你知道那隻雞是怎麼回事嗎?」她問丸子頭。
丸子頭愣了愣,眼底浮現迷茫,本能地否認:「雞?不是我。」
簡靜安撫地笑了笑,示意她不必緊張:「我的意思是,你知道是誰做的嗎?」
「不清楚,反正不是我,也不會是小紋,我們沒這麼無聊。」她說,「你非要我猜一個,那就是賈躍,他很無聊,總喜歡找事。」
這倒是個新思路,賈躍殺了一隻雞,進一步坐實殭屍出現的事,變相為發生的車禍增加說服力。
但,事實真是如此嗎?
*
晚上七點鐘,簡靜和季風待在餐廳裡,互相交流進度。
簡靜:「我在甘敏的藥盒裡找到了烏頭粉末。」
季風:「還沒找到兇器。」
「他們的行李和車裡都沒有?」她不可置信。
季風攤手:「所有可疑的東西,都用你的魯米諾檢查過了,沒有。」
她道:「那我就要懷疑那個板寸頭了,他可能在返回停車地的路上,把兇器銷燬了。」
季風道:「行,我們可以假設是他,還原一下作案過程?」
「14點20分,他和黃毛分開,前後腳回到賓館。死者被他約到倉庫附近,並殺害了他,而後從其他小路返回修車地點,途中銷燬證據。」簡靜說著,發現了一個大bug,「泡麵——泡麵哪裡來的呢?」
「知道黃毛要東西的人,只有當時在賓館裡的幾個。」季風沉吟道,「兇手想製造死者還活著的假象,從這個方向推測,誰最有嫌疑?」
簡靜翻翻本子:「丸子頭、柴記者、骨折男,還有黃毛本人。」
「記者的動作太多了。」季風憑藉直覺道,「雖然很合理,但真的太多了。」
簡靜道:「13點10分左右,丸子頭還見過死者,服務員在廚房忙到13點20,如果死者來到這附近,她應該會看見。所以應該是在13:20-14:35之間。」
她數了數記者的行動:「13:40出去,13:50回來,14:10又來找我們,14:15左右離開,這也太……」
誠然,柴記者擁有作案的時間。
13:20-13:40、20分鐘,13:50-14:10、20分鐘,14:15-14:35,還是20分鐘。
20分鐘殺個人,足夠了,問題在於,她搞這麼複雜幹什麼?
簡靜嘗試分析每個時間段的作用:「照片和影片,可以佐證13點50前,倉庫附近沒有屍體,所以,她在13:20到13:40之間已經把人殺了?藏好屍體,然後回來,下去,拍照。那14:10分來找我們幹什麼?這不該是不在場證明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