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依法治州

確定好監管團隊,劉琦讓陳群到學院幫夏侯蘭挑選下屬並讓學生們配合抄錄,並下發給幷州上下各大小商家。

規定:

一、所有商業經營必須到縣衙的商業司備案,由衙門統一頒發。凡無證經營者,一經查實,罰銀百兩,並強令辦理。兩次以上被查實者,強制關閉其商鋪。

二、所有商鋪必須做清帳目,以供商業司查證。擺攤的小商販可免。

三、商業內各行業必須每個月向商業司繳納稅收,稅收標準:

1、擺攤商販,每月一百錢,可有固定的攤位;零時擺設攤點的每日上繳五錢。

2、低收入營業店主,比如賣早餐、豆腐、小雜貨鋪等等,向商業司提出低稅申請。可按情況收取300到500錢每月。

3、酒樓客棧、服裝綢緞、酒肉傢俱等類商鋪按營業額的一成繳稅,並且不得少於1000錢每月。

4、賭場、青樓等娛樂性行業按營業額的一成半繳稅,且不月不得少於3000錢。

所有稅賦由商業司統一收取,不按標準繳納者強制關閉。若查出偷漏稅者,處10000到100000錢罰金,情節嚴重者,處三年以上勞役。

四、所有商家不得擅自經營鹽鐵,鹽鐵由官家統一經營,有私自賣買者,抄沒家產,驅逐出境驅逐出境。

五、所有糧商不得隨意哄抬糧價,價格由官方統一核定,官方有優先收購併州境內農戶餘糧權。若有違者,罪同謀反。

六、所有商家亦可監督舉報商業司公職人員,若有貪贓枉法、欺壓百姓者,立刻削其官職,收押入獄;貪沒公款者殺無赦!

七、所有田地不得私自賣買,三十稅一的租種合約放大漢四百年也是極輕的稅賦,你若還生存不下去要賣田賣地,只能證明你實在不適合擁有租種權,政府將收回田地。

八、房屋賣買必備向商業司備案,從置地契房契,並繳納成交價格的半成為稅。為防止有人以倒賣房屋謀利,房屋買賣價格由商業司監管,禁止哄抬房價。

……

法典有了,主官有了,人手還是緊缺。全州多少縣城,多少商鋪哦!要完全實施下去,必須要大量的人才。最少每縣得有兩三個精通術算的主次官員,執行收稅人員則可從軍中調配或退役老兵傷兵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