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不甘

也許,是跟陳十三娘有關。

凌青菀也不好說什麼。

陳七娘自然也不能教訓長輩,說了幾句話,就各自散去了,陳七娘去外院見她的長兄,兄妹倆說了一上午的話。

「娘,陳家到底什麼事啊?」凌青菀也問。

景氏在女兒跟前,是藏不住話的。

反正陳大郎都來了,事情遲早要說開的。

「那個十三娘,早年定了親事。去年陳家不是靠販糧食發了大財麼?三太太覺得發達了,應該給她女兒找個官宦門第的,不甘心嫁給商戶,非要退親。

可是對方不願,死活不退,就鬧僵了。三太太見談不攏,就帶著孩子們跑了出來,一走了之,捱過三年再說。」景氏低聲道。

本朝的律法規定,女已受聘,婚姻即告成立,無故不得毀約。若非要解除婚姻,需得官府裁定,雙方自願。

另一方沒有大錯、又不願意退親,官府會判維持舊約,依舊要出嫁。

不過,若是定親三年無故不成婚者,先去官府報備,可以強行聽離。

陳十三孃的婚姻,是兩年前定下的。

既然對方不願意聽離,陳三太太就帶著女兒出來躲避,躲過這一年,就滿了三年。

雖然不是對方「無故」不娶,而是娶不了,也算「三年不成婚」,官府允許聽離。

「怪不得要躲在我們家不肯走了。」凌青菀對景氏道,「原來是怕對方將他們抓回去。」

凌家雖然落魄,可到底也算有權貴親戚,陳十三娘定親的對方是商戶,不敢到凌家撒野。

至於陳家自己人,陳三太太仗著自己守寡,動不動就拿「被欺負」出來哭天搶地,陳家也奈何不了她。

「是啊。」景氏道,「你大嫂接到祁州的來信,甚是不悅。十三娘定親的對方姓衛,和陳家是幾十年的故交,生意來往密切,兩家互幫互助。

陳家去年暴富,天下皆知。世人皆有嫉妒之心,原本就眼紅陳氏多財,而陳氏又是商戶,無所依仗,倘若閒言碎語,授人以柄,以後也是要處處受難。

衛家兒郎健康、上進、潔身自好、一表人才,又不願意退親,陳家無故強行毀約,是授人以柄,少不得有人要對付陳家。

陳家根基還不穩,這個時候最不可做這種令人不齒之事。所以,陳大郎一路追著三太太母女,到了京裡。」

凌青菀也覺得這個考慮是正確的。

祁州陳氏,今年開年的確出盡了風頭,大家都知道他們暴富。

每個人都愛財,當權者更是。

這個時候,權貴稍微拿住把柄,就可以叫陳氏滿門輕覆。

財權勾結,也需要時間的。陳家發達不過半年左右,還沒有那麼牢固的根基。

這個當口,怎能犯如此大錯?

「衛家兒郎沒什麼紈絝秉習,三太太卻非要退親,是為什麼?」凌青菀問,「對方家族很落魄嗎?」

不至於啊。

陳家在暴富之前,也是資產豐厚的商戶。衛家和陳氏幾十年的至交,至今還通婚,肯定是雙方財力相當。

難道三太太看著陳七娘嫁到了凌家,有點權貴親戚,也想讓女兒嫁個做官的?

商人的地位,二十年後的確很高,可此前還是有點受歧視啊。

婚姻「直取資財」,也是比較缺錢的人家。而且,十三娘訂過親,等於婚姻成立了。再次改婚,嚴格上說算「再嫁」。

再嫁的話,就沒那麼容易了。

「你大嫂說,三太太心眼高遠。眼瞧著陳氏富足,有人在她耳邊挑撥說,完全可以像七娘子一樣,嫁到京裡清貴門庭去。

三太太也聽聞,京裡現在的婚姻,不問門第,直取資財。陳家有的是錢,足可以把十三娘嫁到七娘子勢均力敵的人家,她就動了心思。

否則,她也不會直奔我們家來的。我瞧著她的意思,就想讓我們親戚裡,幫十三娘尋個如意郎君。她是覺得我們親戚,非富即貴了。」

凌青菀笑了笑,一點也不覺得意外。

「上次三太太還打聽桐兒的年紀呢。」凌青菀失笑道。

景氏也無奈。

「她後來又問了兩次,還說什麼女方大些,更加積福。」景氏搖頭苦笑道。

十三娘比凌青桐大兩歲。

「娘,您別答應什麼。」凌青菀道,「陳家是不可能允許她們在這個風口浪尖胡鬧的。」

「我知道。」景氏笑道,「你這孩子,總是當你母親傻,千叮囑萬叮囑的!」

凌青菀往景氏懷裡靠,撒嬌道:「娘冤枉我,我是知道娘心地軟、面皮薄,拉不下臉來。」

景氏纖瘦的胳膊摟住了女兒,使勁點了幾下她的額頭,道:「油嘴滑舌的!」

中午,凌青城從宗學裡告假回家。

家裡設宴款待陳大郎。

宴席過後,陳大郎又說起讓三太太帶著十三娘和十七郎回祁州的事。

「當年和衛家定親,也是三嬸極力要求的。如今,又是三嬸不願意,叫我們小輩如何立足?」陳大郎嚴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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