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北京(七)

網上動靜鬧這麼大,莘野自然也知道了。

他敲開門,靠著門框,插著胳膊,說:「那個女人……」

「嗯,」謝蘭生把腳一盤,向後靠在皮椅背上,苦笑,「混淆是非,顛倒黑白。一部電影首周收入至少能佔一半的總票房,《一見鍾情》兩三天就澄清謠言都來不及。」

頓頓,謝蘭生又道:「我大概能猜出過程。我跟周景長期合作的導演們通過氣兒,於是,周景幾人在咱們這搞潛規則傳了出去,被澎湃給知道了。周景應該不會主動跳出來說黑歷史,澎湃可能聯絡到了周景那時候的助理。我記得房裡當時一共是有三個人的,另外兩個都是助理,他們口味還挺重的。我在房間幹了什麼沒人知道、沒人能作證,他們就說我潛規則,當事人再潑潑髒水,助理手裡正好還有可以剪輯的影片,齊活兒了。反正,就算拿出解約合同水軍也能說是假的,畢竟當事人都出來說話了,挺過五一就可以了……不過我想,澎湃並不知道當時咱們就報警了。」

莘野同意:「他們本來應該只想說《一見鍾情》有潛規則,在見到了影片以後才突然決定拉你下水的。通過助理找到當事人,問一問有無證據,不管是跟一見鍾情的,還是跟演員副導的,這不難辦。而且,那個女人自己開貼,周景本人無法否認,這很有利。」

「嗯。」

說完,蘭生站起身來,在保險櫃挖地三尺,把回執單挖出來了。報完警後他就把回執單小心地收好了。

「我這還有一樣東西。」莘野走到蘭生身邊,輕輕地把一張光碟放在了蘭生的面前,道:「這是那天酒店錄影。」

「……嗯?」謝蘭生坐直身子,對著光碟有些發怔,「酒店錄影?」

「對,酒店錄影一般來說三個月被覆蓋一次,所以,周景那天離開以後我向酒店要了這段。」

「酒店錄影能要到的?」

「能。」莘野說,「只要具備正當理由,比如東西被偷竊了,客人可以向保安部申請調取監控錄影。再說了,你定的是五星酒店,我請xyz的總經理跟那邊兒的總經理說說就好。」

「哦……」上回是過消防檢查,這回是拿監控錄影,謝蘭生覺得,莘野這個xyz繼承人的身份還真是好用。

「監控錄影是整段的,從周景等四人進屋,到謝導您砸門進去,到那女的哭著出來,再到你們先後離開,全有。您自己用剪輯軟體把前面的壓縮一下,就可以發了。」

「我知道。」謝蘭生道,「我跟會計也聯絡下,查一查當時退款。」

「嗯。」

謝蘭生還挺冷靜的。

一個人在這世界想清清白白就是很難。其他人的名譽等等在利益前算什麼呢。

他21歲那年,被想留京的女同學說他是她的未婚夫時,就知道這點了。也是21歲那年,被關廠長命令著當《江湖女兒》執行導演時,被錄音師張繼先說愛財如命不讓掛賬時,就知道這點了。還是21歲那年,被「大導」們舉報說他影響中國形象傳播時,再次知道這一點。此後,只是越來越習慣而已。

幸好,在那一年,他也遇到了張富貴、莘野、囡囡、祁勇、岑晨、nathan、hunter、森田、送膠片的樂凱工人……等等等等,讓他並未失去自己。

他還是在熱愛電影。被人看到作品時,他才是真正活著的。

會計想想當時狀況,回謝蘭生,語速緩慢:「謝導您說要退款時大部分人還在現場,收了500塊,簽了名字。另幾十個人已經走了,其中有些折了回來,剩下的則給了卡號。我給最後這部分人填匯款單時寫了備註,好像是‘退款’,這就去拉銀行流水。」

「可以,」謝蘭生說,「謝謝。請儘快發來簽字照片、銀行流水這些東西,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

做完這些,謝蘭生又陷入思索。

只要發出這些證據「潛規則」是可以澄清的。可,「咱們謝導巴著日本才賣掉了《生根》版權」,要怎麼解釋呢?

這句抹黑的訴求是感性訴求,而不是理性訴求,更難處理,更棘手。

也不知道澎湃影業是在哪看到這張照片的。難道,他們特意回頭查了各國大刊對那一年《生根》獲得最佳影片的報道嗎?

「……」

他再一次挖地三尺,這一回,把宣告書挖出來了——他1994年帶著《山坎》退出戛納電影節的宣告(第38章)。

那個時候,在電話裡與新主席吵架之後,組委會說,如果退賽,需要提交各出品方簽字、蓋章的宣告書。謝蘭生寫了。在第一段中,謝蘭生明明白白地寫出了「導演本人無法理解組委會的換片要求,無法接受組委會的嚴重誤解,對組委會對電影的過分解讀感到失望,同時,對電影節的藝術總值產生動搖,因此決定退出參展」這樣的話。

謝蘭生想,幸虧還有這個事情、這個東西。它可以證明,他只想用攝影機拍一個故事、拍幾個人,他在保持獨立思考、獨立製作,從來沒迎合於誰,也從來沒屈服於誰,不管是戛納、是名、是利,還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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