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大清第一個留洋學童使團,此時才算真正安頓下來。

*

林玉嬋只小憩了一個鐘頭,就精神抖擻地爬起來。

先給國內親友寫信報平安,等日後公使館統一寄送。然後興致勃勃地搭配衣服。

蘇敏官半睡半醒,抓著她胳膊不放。

「那個名人演講?」他猜出她心裡放不下什麼,帶著點撒嬌的鼻音,說,「不是說票都售罄,不去也罷。況且也不是什麼大人物。」

林玉嬋樂不可支。這人孤陋寡聞,馬克吐溫都不知道!

她翻出他買的那本打發時間的暢銷書《傻子旅行》(theinnocentsabroad),指著上面印的碩大作者名marktwain,笑道:「運氣好,說不定散場能要個簽名呢。」

蘇敏官:「……」

他確實對西洋人名不是太敏感,特別是跟他沒有金錢競爭關係的。

林玉嬋:「我自己出去逛,你接著歇。」

蘇敏官不聲不響爬起來,穿衣梳頭。

那眼神分明是,休想獨自溜出去。

「我……我也要出去理個髮。」

林玉嬋歪頭看他,支著下巴樂。

為了儘可能地和畫像上的通緝犯撇清關係,蘇敏官老早就甩了辮子,假裝是長年蓄短髮的華僑。開始是小平頭,像個剛退役特種兵,發茬短而扎手,乾淨利落,顯露出好看的後腦勺形狀。隨後漸漸留長,開始蓋住一點點額頭,鬢角的碎髮可以別到耳朵後面。於是林玉嬋給他用梳子三七分,用少量髮蠟定型,一下子襯出五官的立體感,倘若再打個有質感的光,很有民國劇裡那種憂鬱豪門闊少的派頭。

不過今日下車,他還是戴上了帽子。因為頭髮的長度實在尷尬。以林玉嬋的審美,除非他打算走藝術頹廢路線,否則還是該稍微修剪一下。

「容先生推薦那個給他剪過辮子的理髮店,」她積極指路,「就在市政廳對面。」

兩人各有事幹,愉快地攜手出發。

先去理髮店。這年頭西方男士的髮型沒什麼花哨的,跟一百年後也差不多。林玉嬋看看那理髮匠,笑道:「就理成跟您差不多吧。」

理髮老頭是多年前給容閎剪辮子的那個,聞言笑道:「保證剪出來比我要英俊。來,小夥子,裡面坐。」

蘇敏官還有點猶豫,被林玉嬋笑著推上椅子。

「不怕。」她在他耳邊說,「剪成什麼樣我都喜歡。」

他耳根微微一紅,警惕地盯著鏡子裡的理髮匠手裡的剪刀。

店裡另有一個學徒,正在給人刮臉。聽到交談聲,刮臉的客人回頭。

「咦,山姆!」

一路同行的乘友山姆,居然也在此站下車。林玉嬋下車時只顧學生,沒注意其他人。

山姆穿著白西裝,頂著半邊亂蓬蓬的鬍子跟她道謝:「多虧您和您的女學生一路照顧小蘇西,讓我們的鐵路旅程不那麼可怕。否則奧莉薇婭怕是不肯跟我再生第二個了。」

理髮店店員集體沉默。

那刮鬍子的學徒沒話找話:「您是外鄉人?」

「事實上我們正在考慮定居在此,或是附近的市鎮,比如哈特福德什麼的。」山姆點頭,「不過你說得對,我今天確實是頭一次來。」

「春田市不大,但文藝活動很多。」學徒自豪地誇讚家鄉,「瞧見那海報沒有?待會大作家馬克·吐溫要在市政廳演講。您的運氣真是不錯。」

山姆:「hmmm,你會去嗎?」

「那當然。早就託人訂好票了。」學徒道,「不過今天票已售罄,您要去,怕是隻能站著聽。」

「哎,生不逢時。」山姆失望地搖搖頭,捻一捻新修好的牛角鬍鬚,「每次碰到他演講,我總是得站著。」

學徒又無話可接,只能呵呵。

林玉嬋卻心中一緊。山姆這副時刻把天聊死的王炸口氣,讓她隱約想起一個人……

山姆站起來,對鏡整理鬍子,踱著方步往門外走。

「啊,親愛的中國女士。」他跟林玉嬋擦身而過時,忽然正色請求道,「聽說你們正在給那些女學生尋找寄宿家庭……你知道,莉薇身體不太好……我可不可以冒昧報名,只要能幫忙照顧小蘇西的,兩個、三個、四個,我和我的太太都願意接待……我們經濟條件還可以,不需要食宿補貼……」

林玉嬋第一反應是喜出望外。女生留洋全自費,如果能省幾個人的食宿補貼,就是給她省一大筆錢。山姆夫婦都是中產,粗略來看,涵養不錯。

但她沒點頭,抬眼打量山姆,慢慢的從蘇敏官身邊,拿過那本《傻子旅行》。

「可以。」她耳根微紅,心臟因緊張而跳動得快,「但作為交換,如果您要去站著參加馬克·吐溫的演講,可不可以幫我要個作家簽名?」

「又是這本傻了吧唧的破書?」

山姆狡黠地看她一眼,接過書,嫌棄地翻了幾頁,點點頭,走到理髮店櫃檯邊,找了一支鋼筆,刷刷刷,開始在扉頁劃拉。

那個愛管閒事的學徒急了:「先生,這位女士明明請您……」

「見鬼,要遲到了!」

山姆忽然抬頭看鐘表,丟下書,匆匆跑出理髮店,一路罵街,直奔對面市政廳。

林玉嬋內心土撥鼠尖叫,慢慢翻開扉頁,看到了一個龍飛鳳舞的簽名,以及山姆埃爾·克萊門斯,筆名馬克·吐溫的青年作家給她留下的寄語。

「只有傻子才看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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