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隻爪爪

直接丟回那個黑漆漆的監管所?

……不,她這麼帥氣偉大,區區僕人怎麼會把她丟掉呢!這只是微小小小的千分之一可能啦!

沈凌總算說服自己徹底放下了「欺騙阿謹」的心理包袱,抬起頭來,試圖走出目前檢討錯誤的沉重氛圍——

「阿謹,那個,我想吃山楂片了……阿謹?你在做什麼?」

背對她在收拾行李的薛謹:……

離家出走,更名改姓,離婚之後,重新做人,重新相親。

「沈小姐。」最終,他還是嚥下了自己殘酷的打算,選擇對這個讓自己胃疼的姑娘委婉點:「你看,你喜歡我的家嗎?」

「?喜歡呀,阿謹的窩有好多好多我喜歡的東西!」

「那你喜歡小黃魚嗎?」

「?當然,我最喜歡小黃魚了!阿謹炸的小黃魚天下第一!」

「那你喜歡我今天給你買的樂高積木嗎?」

「?喜歡!很好玩,亮晶晶的,又幹淨又漂亮,是我的新寶藏啦!」

很好。

薛先生循循善誘:「沈小姐,如果我把這個你喜歡的房子讓給你,每天定期給你郵寄炸小黃魚,每天都給你快遞好玩的東西與生活費……你能和我本人分開嗎?我是說,我們可以停止玩‘結婚’?」

沈凌一愣。

「你看,按照你的說法,你和我玩‘結婚’,是因為想吃小黃魚和其他好吃的東西。」

他低聲勸道,「我把這些都給你,我們分開,好不好?」

一秒鐘的沉默。

一分鐘的沉默。

三分鐘的沉默……薛謹看看自己的手錶。

再晚點他就訂不到周圍的快捷酒店了,以自己的黴運,放棄這棟好不容易買下的屋子離開,可能又是長達數年的居無定所。

他會回到一個人獨自在深夜的長椅上啃麵包的日子。

他也會回到隨便找個舊天台睡覺的日子。

……但這也沒辦法。

薛謹可以清晰看見沈凌處在漩渦的中心,而薛謹再也不想觸碰那些異常的漩渦,這違背了他的守則他的信條和他堅持至今想實現的人生夢想。

「我知道了。」

第三分鐘零三十秒的時候,沈凌開口,神情依然很懵懂,眼睛依然很清澈,「我想不到拒絕這個提議的理由,它很合理……你會每天給我寄小黃魚,對吧?」

薛謹鬆了口氣。

「當然,沈小姐。」

太好了,沈凌根本沒有和人建立感情聯絡的意識,而我還沒來得及……太動心。

「那我明天要兩鍋炸小黃魚哦!還有還有,阿謹,我還想吃山楂片!」

「知道了,沈小姐。」

【一小時後】

薛謹訂好了快捷酒店的房間,他把臨時收拾完畢的行李箱提到門口,稍微審視了一下家裡,覺得剩下的可以明天回來再搬運。

沈凌沒有出來送他,沈凌回到了洗手間。

乾嘔的聲音傳入薛謹敏銳的耳朵。

但他遲疑了一會兒,還是沒有邁開回去的步子。

「再見。」

對著穩定生活了一段時間的普通居所道別後,薛先生想了想,又在空中畫了一個符文。

「……你也出來道個別吧,我們馬上就要繼續去流浪了。」

和很多很多年前,初來乍到時一樣。

紫色的雞仔從空氣裡鑽出來,拍拍翅膀,落到了他的掌心。

它左轉轉腦袋,右轉轉腦袋,環視了一圈自己曾停泊的小窩,又困惑地看向自己的主人。

「嘰?」

「嗯,道別。」

豆豆眼眨了眨。

紫色的鳥類安靜地拍拍翅膀。

——然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衝了出去,呈一道紫色殘影衝向衛生間。

原地的主人:???

薛謹震驚了好幾秒鐘,最後不得不在太陽穴突突跳動和胃部泛酸的情況下也跟著衝了回去,試圖把這隻還停留在兒童階段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雞抓回來——

他空前憤怒地再次從衛生間門的破洞跨了進去,與洗手池前弓著腰嘔吐的沈凌對視。

沒看到紫毛的雞仔。

「抱歉……那個,沈小姐,我忘記我的寵物了……你有看到它嗎?一隻紫色的小雞?」

沈凌點點頭。

她指指自己的胸口。

「剛才直接跳進去了……毛茸茸的。」

圓形低領的大家居服,突然「嘣」地冒出一顆紫色的腦袋。

後者相當囂張地把自己整隻塞進了這個地方,只露著豆豆眼與頭頂炸起的鳥毛,對準自己的主人宣言:

「嘰嘰嘰!」

薛謹:nmd。

一個老練成熟的獵魔人,無法抓回自己的靈魂投影,因為後者正藏在一個要鳥命的地方——

而最令鳥窒息的,是這隻靈魂投影,它竟然還沒有扭曲成魔物。

沈凌不知道這一雞仔一人在搞什麼東西,也不知道自己某個地方不可以藏一隻雞仔——畢竟她和爪下敗雞玩遊戲的時候抱在一起互相咬咬咬都做過。

因為嘔吐,她的語氣懨懨的;又因為不能控制的耳朵今天兩次被看到,她感到很丟臉。

「阿謹……你要走快點走,別一直看……記得明天郵寄小黃魚……嘔……」

討厭的換毛期。

沈凌又埋進水池吐了一會兒,再抬頭時,她感到自己的後背被輕輕拍了拍。

「沈小姐,你這個狀態會持續多久?是因為你……作為低等魔物的體質?」

「是換毛期啦……會一直吐。」

沈凌一直很喜歡薛謹擼毛的手法,暖暖的掌心貼著後背也稍微讓她舒服了點:「要七天呢。」

「很討厭嗎?」

「超級討厭啦!」

「……那我七天後再走。我的寵物好像暫時不願意……對了,你今晚想吃紅燒小仔雞嗎?」

作者有話要說:只有違背主人潛意識的東西才會扭曲成魔物。

所以……

抱歉更晚了,實在是不知道屑謹這個屑會做出什麼反應,卡文卡了好久(。)

後來想想,結合薛謹所掌握的情報和他所認知的過去,他做出這個決定是最自然的。

而貓貓根本就還沒開竅,所以貓貓根本不會挽留他(她目前真的認為結婚就是為了小黃魚。)

對薛謹而言,他能夠根據自己所掌握的情報推斷出這個姑娘身上所有的伏筆,而她身為祭司的身份對他而言太過……嗯……也就是說,他現在就預測到了未來所有關於沈凌的麻煩。

當然,如果沈凌凌沒有掉馬,他會一直做一個好丈夫,根本不會出現心理波動。

可以說,如果薛謹娶的是任意一個平凡的女孩,他都會一直做個好丈夫,這也意味著他不會在他自己的那些守則信條上出現分毫的撼動。

所以,掉馬才是「感情」的開始哦。

又及:雞仔沒有耍流氓,雞仔只是機智藏到了主人絕不敢伸手把它抓回來燉紅燒小仔雞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