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這兩個年輕人似乎都懂得感恩。
維諾從檢察官順利爬升到最等法院的法官,丹東一直在從旁協助,功不可沒。至於眼前相貌更英俊一些的安德魯,工作上從無怨言,尤其心底極為善良。大力推動巴黎巡警制與布萊爾傷人案的完美解決,令法院同事們對其讚不絕口。
基於此,維諾就絕不會站在即將沉沒的包稅商船上,現在,作為安德魯的引路人,正直的法官有一百種理由和弟子站在同一戰壕裡。所以,法官很快做出最終的決定:明裡暗地,全力支援安德魯這場訴訟案。
維諾清楚安德魯來家裡向自己辭職,不是等到明天司法宮裡辦事公佈,其目的很明確:小傢伙想要走後門,他需要了解巴貝夫殺人案的一些內幕資料。
包括庭審法官,檢察官,出庭證人,乃至12名陪審團成員的社會背景,職業狀況,性格特徵,興趣愛好等等。此外。安德魯對看似與庭審無關的書記員和法警,典獄長和獄警都需要了解到。
維諾法官毫無意外的點頭同意,雙方約定了拿資料的額時間與地點。與人方便就是與己方便,維諾期待安德魯在未來能否給自己一份大大的驚喜。
所以當安德魯遞來四張面值1300裡弗爾的指劵作為酬勞時,向來貪婪著稱的維諾法官呵呵一笑,僅僅抽取其中一張300裡弗爾指劵,剩下的原路退還。
行賄司法官員,竊取司法機密,妨礙司法公正,無論哪一項罪名都能將安德魯判上十年八年。不過他不在乎,畢竟這不是在資訊發達的21世紀。
再說,也是國家公訴人勾結當庭法官首先違規,單從陪審團組建上就可以看出來,從積極公民(以巴黎為例,就是在1年內繳納直接稅達4.5個裡弗爾以上的成年男子)選出來的12人中,保守派教士2人,貴族或鄉間士紳7人,城市有產者2人,最後一個是賣掉了土地舉家搬遷巴黎的自耕農。
這些包稅商人、貴族與教士怎麼可能同情鼓動農民抗稅的殺人嫌疑犯,而佔少數的城鄉有產者與自耕農個個都是性情懦弱,安分守己的老實人,他們從未參與過攻陷巴士底獄或是進軍凡爾賽的革-命運動中。
所以,結果不言而喻。
1790年的刑事重案陪審團裁定規則是:12名成員中只要有7人認為有罪,當庭法官就可以對嫌犯做出量刑裁決(反之則當庭釋放,除非檢察官表示抗訴),從有期徒刑,終生苦役或是繯首死刑。如果疑犯表示不服,還會在司法宮上訴法院走一遭。(注,此時的斷頭臺還沒發明)
從司法宮辭職之後的整整三週裡,除了吃喝拉撒,安德魯幾乎每天都把自己關在閣樓上,他反覆查閱與研究來自維諾法官送來的各種絕密資料,針對案情做了幾百頁的筆記,兩側的白牆都被安德魯用來繪製案件時間軸與關係拓撲圖。
不過在庭審之前,安德魯還必須探訪自己的委託人,那位一直被關押在夏特萊法院監獄的巴貝夫嫌疑犯。
法國的司法體系十分官僚化,辦事拖沓。一件刑事審判案能反覆折騰好幾年。好在巴貝夫案比較特殊,3月上旬進行了初審,第二次庭審定在4月中旬。
作為巴貝夫新任代理律師的安德魯,從3月12日起開始向刑事法院申請探監他的代理人,前兩次都被庭審法官及其助理很是無禮的加以回絕。
第一次,夏特萊法院藉口是需要花時間去驗證安德魯律師的從業資格。這個不是存在任何問題,安德魯獲得蘭斯大學的法學學士,又在大學助教兩年。去年起就在司法宮實習一年並取得巴黎律師從事資格證,如今以丹東律師事務所的名義接手案件,成為巴貝夫的代理律師;
數天後,安德魯再來時,法院又稱嫌犯巴貝爾忽然病情加重,不能面見代理律師。但在安德魯的請求下,同意代理律師與其委託人進行書信溝通,但通訊內容必須接受司法檢查,所以安德魯只是託人帶給獄中的巴貝夫幾本書;
第三次來到夏特萊法院,法官助理依然在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安德魯一聲不吭的轉身就走,徑直接趕往司法宮。他隨即向最高法院遞交一份準備已久的陳情書,指控夏特萊刑事法庭以各種非法理由,多次阻攔律師面見自己的委託人,繼而破壞司法的公正性,有違正義的基本法則。
安德魯律師一紙訴訟,立刻在首都司法界引發一場軒然大波,猶如在原本就不太平的司法宮內部點燃了一大桶火藥。
無論大陸法系,還是英美法系,代理律師與委託人制都是維繫其司法體系的基石之一。如今,在司法宮的眼皮之下(司法宮與夏特萊刑事法院僅僅隔河相望),神聖司法殿堂下的一座基石居然被人明目張膽的加以踐踏破壞,倘若不及時加以糾正,那將是巴黎乃至整個法蘭西司法界的奇恥大辱。
即便司法宮的法官與檢察官們如何不喜歡,甚至是厭惡巴貝夫這樣的搗亂分子,但他們也絕不會看到整個司法體系面臨行將崩潰的危險。
當天下午,在維諾法官的推動下,最高法院迅速成了一個5人委員會負責調查此事。當然,安德魯暗地裡為辛勞的委員們提供了2000裡弗爾(指劵)。
4月8日,調查委員會出具了一份措辭嚴厲的質詢函,要求重案刑事法庭不得違背法律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這令原本口碑不佳的夏特萊刑事法院再度淪為首都司法界與貴婦沙龍里的大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