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殺

齊松芬被謀殺的時候,鄭越欽正在一個街區外的家裡吹著頭髮。

齊松芬的姐姐齊喜珍打電話來的時候,他還完全不知道情況,面對齊喜珍怒火中燒之下劈頭蓋臉的辱罵,他感到莫名其妙,醞釀好的一段回擊之言在齊喜珍最後一句話出口時,徹底嚥了回去。

「她死了,你償命嗎?你們怎麼做事的?」

那邊憤恨地掛了電話,鄭越欽端著手機愣了會兒神,滴水的頭髮把睡衣後領染溼了一大片。

這個結果其實鄭越欽不意外的——齊松芬的斯德哥爾摩綜合徵表現幾乎可以被當成典型案例進行教學了。

半個月前,因綁架罪被關六年的盧原出獄。

六年前,鄭越欽剛剛正式成為律師,這是他經手的第一個刑事案子。

齊家小女兒當時才十七歲,週五放學之後不知所蹤,家裡只當她是在外面玩,沒有立刻去找。

夜裡接到電話才知道齊松芬是被綁架了,在綁匪的恐嚇之下沒敢報警。

齊家一夜就籌好了錢,又苦等了一個禮拜,才接到第二個電話。通知他們交錢的時間地點。

上大學的大女兒放假回來後知道了這件事,果斷報了警,在約定地點將犯罪嫌疑人抓住。

對方是個十九歲的毛頭小子,一經訊問就戰戰兢兢地交代了拘禁地址。

齊松芬在一個待拆危房的地下室裡被找到,受了幾處皮外傷,有些脫水,情緒正常。

之後一切按法定程式進展,罪犯判了刑,齊家歸於平靜,全家人都心照不宣地沒有再提過這件事,生怕刺激到小女兒。

不久前,齊喜珍偶然看見妹妹的梳妝檯抽屜裡藏著一塊發臭的破布,仔細回憶之後才想起來——齊松芬被發現時嘴裡就塞著這個。

本來齊喜珍只以為這是以前的綁架案給妹妹留下了心理陰影,是因為憎恨那個罪犯或是提醒自己注意安全才留著這罪證。

直到發現齊松芬以前提過的男友根本不是她所謂的同事,那些所謂的約會也其實都是在監獄——六年間,她一直在探望盧原。

齊松芬不是沒考慮過讓齊松芬去看心理醫生,但齊松芬除此之外再正常不過了——高考考上了名校的建築系,畢業之後當了製圖師,也和一個同事談了戀愛(後來證明這只是個幌子),一切似乎都步入正軌。

齊家父母都很慶幸女兒沒被那次的事件影響,甚至因此開始每週做禮拜——齊喜珍自然也不敢把這件事告訴年邁的父母。

齊喜珍再三考慮之後,做好了最壞的打算,找到了當初負責這個案件的鄭越欽——齊喜珍知道盧原是個孤兒,也沒有朋友,作為辯護人的鄭越欽可能是最瞭解他的人了。

當時鄭越欽對盧原是很有信心的——他第一次見盧原時,他剃光了頭髮,穿著看守所的馬甲,高高瘦瘦的,臉上還有青春痘。講話帶口音,詞彙貧乏但用語文明,認罪態度很好,說自己綁架那個女孩子是想要點錢坐火車回老家找父母,還說那幾天錢不夠,就算自己不吃也都給那女孩買了盒飯。

接觸下來,鄭越欽認為他只是個缺少家庭教養和感情撫慰的失足少年。

因盧原是他早期負責的刑事案件當事人,判刑之後鄭越欽也時不時去探望,盧原總是挺真誠地跟他說獄友的趣事、在圖書館裡看的書和出獄之後的打算。

他說自己身體素質好,找個穩定的體力活就行,還擔心單位會不要有前科的人。

鄭越欽也算認識他六年了,眼看著他從年少有些病態的靦腆到現在成熟的開朗,對其間變化不是無所觸動的。

故而面對齊喜珍的詢問,他挺認真地表達了對盧原的肯定。

當時鄭越欽已經是個資深的律師,穿著昂貴的西裝,坐在高階寫字樓的獨立辦公室裡,桌上擺著合夥人的名牌。

因此,聽到他這樣回答,齊喜珍也放下心來,離開之前反覆拜託鄭越欽注意盧原的情況。

鄭越欽記在心上,親自去接了盧原出獄。

因六年間他們見了不少面,盧原在他眼裡並不陌生,仍穿著當年進去時穿的軍綠色短袖,看見他在外面等,笑著小跑過來,一路上都在表達感謝,下車前鄭重地保證自己會重新開始。

鄭越欽因此漸漸放鬆了對這件事的關注,只知道盧原在社群的幫助下找到一個傳菜員的工作,住在火鍋店員工宿舍裡,工資絕對夠生活。

他不是沒有考慮過盧原和齊松芬的可能性,盧原長得還算端正白淨,現在算是洗心革面,也有了穩定收入。齊松芬他也是見過的,膚色健康,身材纖細,一對笑眼,從小富裕,不愁麵包的事。

歷史上也有過受害人和罪犯結婚的案例,倘若能維持十年的來往,雙方又有意進一步發展,有什麼不可能呢?

當然,鄭越欽理解齊喜珍的憂慮,倘若是他的至親對曾經綁架過自己的人產生這樣的感情,他一定也會反對。但這些年的工作經歷讓他明白,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如她所願,理智地辨別出該管的事和能管的事是項重要的職業技能。

然而之後的事情完全脫離了預想的軌道。

根據盧原的同事提供的證言,一個打扮時髦的年輕女孩經常跑到住處和工作的地方蹲守盧原,每次都帶著禮物或者想約他出去,盧原每次都拒絕,有時候還把她送的東西扔到垃圾桶裡。

那場謀殺發生前,他們在宿舍外大聲爭吵,內容不詳,之後盧原拉著齊松芬出了小區。

沒多久,齊松芬的屍體在河邊被行人發現,脖子被一塊長玻璃片穿透,失血過多而亡。

玻璃上採集到了清晰的指紋,經檢驗正是盧原的。

盧原不知所蹤,受到全城通緝,而鄭越欽也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林琴南聽到訊息時正忙著聯絡宣傳公司(也就是營銷號)和網路平臺。

掌握了酒店記錄、通話記錄、偷拍照片等成堆的出軌證據,她感到自己手上擺著一個年輕女人的命運,沉甸甸的,搖搖欲墜。

起先林琴南猶豫過是否真的要通過這種不光彩的行為達到目的,但上級的意思似乎是即便他們不這麼做,那位正房金忱也一定會找別的辦法披露這些,那不如他們藉此交換些證據,至少能幫莫虞飛打贏著作權的官司。

受著良心譴責的同時,林琴南把東西發給了那邊的負責人,處理完費用的事,起身準備去給鄭越欽彙報。

羅音突然神秘兮兮地湊過來,把手機螢幕轉向林琴南。

熱搜榜:「綁架犯出獄謀殺當年受害人。」

觸目驚心但不算空前的社會新聞,林琴南禮貌性地表達了痛惜、憤怒和感慨。

「這個罪犯,以前是鄭律師負責的。」

「你怎麼知道的?你跟他這麼多年了?」

「前陣子,就你來之前沒多久,這個人出獄了,鄭律師親自去接的,他剛出來那幾天的酒店房間還是我幫忙訂的。」她臉上透著後怕的情緒。

「那這個人抓住了嗎?」

她有些悲壯地搖頭,「通緝著呢,你說他會不會來找鄭律師?」

「為什麼找鄭律師?他沒親人朋友嗎?」

「出獄都只有鄭律師一個人在外面等,你說呢?」

林琴南隱隱有些不安,硬著頭皮進了鄭越欽的辦公室。

他毫無異常地噼裡啪啦地敲著鍵盤,看桌上攤開的材料大概是在寫莫虞飛案的代理意見。

「有事?」鄭越欽停手,抬頭看林琴南。

「那些材料已經給了宣傳公司了,他們準備明天中午曝出來。」

「可以,明天注意一下輿論情況。」

「好的。」

話音剛落,鄭越欽的注意力回到螢幕上,繼續敲鍵盤的動作。

「還有事?」見林琴南還站在那裡,鄭越欽又抬眼。

「那個謀殺的案子……需要關注嗎?」

「不需要,到案之後會有法律援助的律師接手的。」

「可是那個罪犯會不會……來找你?」

「我家的安保系統很好。」

林琴南點點頭,沒再多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