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金陵(19)

「這不必你說,我收他做學生,就定會傾盡我所能地教他。不過,他竟還不知你身份麼?你如今又是權傾天下的攝政王,他日懷甫殿試,那他……」

「殿試的事,到時等殿試再說吧。」

林子葵回到淮南,先行回鳳臺縣掃墓。蕭照凌派了金樽跟著他,護他周全。

薛相老家也在淮南,距離鳳臺縣不過兩個時辰車馬,林子葵回鳳臺縣,先將家中清掃一番,附近友鄰紛紛湧上門來,問他金陵的事,問他科考的事。

林子葵也如實回答了:「會試推遲了,我此次乃是回家掃墓的。如今新帝登基,改國號為萬宣,已是萬宣元年。何時考試,還要等天下聖旨。」

林子葵掃了墓,又將家中裡裡外外地修繕整理一番,這裡馬上就要用作婚房了,要打掃得乾淨一些,漂亮一些,哪怕不同房,也要讓照凌住著舒服。

國喪之期,嫁娶一事,官停百日,軍民一月,照凌定下的三月十五成婚,竟恰好在皇帝駕崩的一月後。

墨柳也懂規矩,知道國喪,嫁娶不能大肆操辦宣揚,尤其他家公子有舉人功名,讓人嫉恨報了官如何是好?

他幫著公子一起,將全屋的被褥都拿出來曬了,換了新的棉被,還購置了喜被,林子葵要去做喜服,走到了布店,才想起自己不知道蕭照凌具體的身材尺寸。

但他是抱過照凌的。

用手圍了一下,給布店裁縫一一交代了:「大概是這麼多的肩寬,他有這麼高,鞋碼是這麼大的……」

他記性好,能說個八九不離十。

裁縫聽得瞠目結舌:「等等,林小公子,您媳婦肩膀這麼寬,腳這麼大,比你還高,這合理嗎?」

這當然不合理。

林子葵笑笑:「娘子他就是比我高些,新娘喜服您就按照這個做,他喜歡穿紅色,還喜歡白梅花的繡樣,除了龍鳳呈祥,再給他繡些白梅花在袖口和領口吧,布料要用最好的。」

裁縫眼神古怪,這麼文弱的舉人,娶了個五大三粗的媳婦,什麼眼光啊?多少好人家姑娘等著嫁給這小舉人呢。

訂好喜服,墨柳又道:「對了公子,得給新娘子買些胭脂水粉,珠釵首飾的吧?」

「這些……」

於禮來說,是得準備。

可蕭照凌需要麼?

「……買吧,買一些。」林子葵挑了簡單的胭脂水粉,打了素雅的珠釵首飾,想著以後不用,融了給照凌做發冠也行,這一花下來,兩百兩銀子就沒了。

這還不是大肆操辦,只是給新娘子做喜服,買了些珠寶罷了,在鳳台,除了首富之家,鮮少有人這樣對待上門媳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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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邊,回到老家的薛相,思及林子葵這個學生,唸叨著:「他怎麼還不來找我?」

回鄉路途中,薛相和林子葵同乘一輛馬車,馬車上師生間談天說地,從宇宙洪荒到天下大同,言談甚歡,相逢恨晚。

確實是個好學生,好孩子,這番才華,將來必有一番作為。

「哎!」薛相大嘆,「他怎麼就有一門婚事了呢?是誰搶了老夫的好孫女婿啊!」

小孫女還未婚配,他看著林子葵,實在是滿意。

「老爺,」薛相的老僕遲疑了下,說道:「我回來時,聽林公子那書童說,他好像……三月半要娶妻了。」

「三月半?那不就是半個月後麼!」薛相站起來,「不得了,他怎麼不告訴我啊。他爹孃都走了,誰為他主婚啊?」

「林公子這人清心寡慾,淡泊名利,約莫是怕您知道了,給他禮金,不願受您的恩惠,所以便不說的吧?」老僕給林子葵找好了理由。

林子葵遲疑過,三番五次想說,但沒說。

蕭照凌說,他做過薛相的學生,雖然只做了十五日。

那薛相豈不是知道照凌是女兒心,男兒身?

誠然林子葵也沒有萬分確認,仍持有一絲僥倖心。

可這如何好跟相爺說……

薛相聽了訊息,坐不住了:「不行,老夫得去鳳臺縣一趟,你幫我備馬車,再去庫房挑些賀禮,拿一對玉如意,一對雙耳瓶,再拿一套上好的紅色瓷碗。老夫倒是要去看看,誰搶了我的孫女婿!是有多美,林子葵他連相府貴婿都不做了。」

鳳臺縣不大,街坊鄰居,也都認識,林子葵自幼在這裡長大,娶妻的事,他先是瞞著,後來瞞不住了,都上門來賀喜,問他是哪家的姑娘:「林舉人,不是咱鳳臺縣的吧!你從金陵回來,莫不是金陵的千金大小姐啊!」

「千金大小姐,那林舉人應該是上門贅婿了,哪裡會回老家辦婚事啊。」

「你倒是說啊林舉人!」

林子葵招架不住,門檻都被人踏破了,他扶著自己的竹青色板帽:「各位父老鄉親,到時,在下會送上拜帖的,要過大半月才成婚,大家不要擠……」

「哪裡人士,叫什麼啊?!」

林子葵遲疑了下,說了:「他是雲南人,姓、姓蕭,名叫蕭照凌。」

正好趕到門口的薛相爺:「…………」

他腳下一滑,險些摔了,萬念俱灰地問老僕:「他說誰?!」

作者有話說:

薛相:我要看看有多美,搶我孫女婿!

老僕:咱們姑娘國色天香,誰能比她還好……是蕭侯爺啊?那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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