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味道,悠悠縈繞著我,彷彿在誘惑我放棄一切抵抗。
突地傳來急促的敲門聲。
我如夢初醒,轉身開門,門外的居然是老媽。
驚詫之餘,我還沒來得及問老媽怎麼來了。
老媽已越過我,快步走到李哲面前,「李醫生,我只問你兩句話。
以你現在的情形,你憑什麼追我女兒?將來,你又怎麼保證給她好的生活?」
「媽,你亂說什麼啊。」我急了,老媽這樣問話也太傷人了。
「伯母,」李哲一臉的波瀾不驚,清朗的聲音還是那麼動聽,「我相信您是愛女情深,才來問我。那也請您相信我,在任何情況下,我都會盡最大努力給辰薇幸福。」
簡潔有力的話語,真摯的眼神,懇切的態度,我彷彿又聽到那晚耳畔反覆詠唱的《iswear》,深情而美好:andiswearbythemoonandthestarsinthesky,illbethere.iswearlikeashadowthatsbyyourside,illbethere.
forbetterorworse,tilldeathdouspart,illloveyouwitheverybeatofmyheart.andiswearillgiveyoueverythingican,illbuildyourdreamswiththesetwohands,wellhangsomememoriesonthewalls.andwhenjustthetwoofusarethere,youwonthavetoaskifistillcare,cozasthetimeturnsthepage,mylovewontageatall本來,那天是慶祝爸爸終於恢復得差不多,可以出院回家休養,卻因為老媽去李哲那兒一鬧,弄得我心情糟糕透頂。去哥哥家吃晚飯時,哥哥的女友婷婷做好各色菜餚後,就自動消失了。
接下來,老媽和哥哥輪番上陣,從維東和我十年感情不易,說到維東給爸爸獻血的大仁大義;從李哲家境一般前途堪憂,說到物價飛漲人民幣貶值;又從陳瀚生對周瑾的種種惡劣行徑,說到即使將來我嫁了維東又離了,他也一定不會虧待我。我對著碟香噴噴的紅燒滑水,一面埋頭胡亂扒拉著,一面盤算著過幾天找婷婷學兩招廚藝,等李哲出院回家的時候,給他個驚喜。「小薇,你到底聽進去沒有!」老媽猛地提高聲音,顯然是生氣了。
哥哥及時地敲著邊鼓:「妹妹,我和媽都是為你好,你自個兒再想想吧。」
「媽,你每天早上多練點太極、喝點參茶養好身體是正經。
哥,你和婷婷也該籌備婚事了,訂酒店選婚紗拍照都有得忙。
至於我的事,你們就別操心了。」我慢慢抬頭,認真看著他們。
惡意地想,如果有一天維東生意失敗甚至破產,他們還會不會這麼偏幫維東呢?
老媽「啪」地拍著桌子,「噌」地站起來,「人家生女兒我也生女兒,我女兒怎麼就這麼不孝,說了半天當耳邊風……」「爸,你好好休息,過兩天我再來看你。」不想和老媽爭吵些什麼,我起身抓了包就走。意外地,適才一直沒出聲的爸爸一把拉住我,「小薇,吃完飯再走。」又一下把老媽按回椅子上,大聲說,「你也別再說了!」好脾氣的爸爸突然強硬起來,大家都不太適應,齊齊望著爸爸。
「要說欠維東,那也是我欠的。
即便一定要小薇去還,那也是人情,不是感情。」爸爸似乎先前思考了很久,放緩了口氣慎重說道,又給老媽、哥哥和我各夾了一個圓子,「出車禍住院這麼多天,我都看開了。什麼錢不錢的,都不要緊,要緊的是一家人能齊齊整整坐在一起,開開心心地吃頓飯。小薇已經大了,知道分寸,她的事讓她自己拿主意吧。」
爸爸以一家之主的地位說的一番話,暫時壓住了老媽的火氣。
我坐下來,默默地給爸爸剝了鹽水蝦,隨手又舀了碗烏骨雞湯遞過去。
我不知爸爸幾時變得這麼開明,或許,人經歷過生死關頭,才能想通許多事,豁達地面對俗世紛擾,也更珍惜自己所擁有的。
後來的日子裡,我去醫院看李哲。
李哲出院後,我搬去和他同住,方便照顧他。
老媽和哥哥知道後,照樣是一臉不高興,好在沒有再盯著我嘮叨個沒完,我的耳根子總算清淨了。李哲搬回家後,他父母來看過幾次就走了,倒是李哲的一些不知名的親戚送了好多價值不菲的補品過來,什麼整支野山參、極品血燕、冬蟲夏草的一大堆。李哲說他不喜歡吃那些東西,讓我收拾到一邊去不用管。
我收是收了,想著等我廚藝有點長進,再逼他把補品吃下去也不遲。
y區公安局的辦事效率還算可以。
他們循著抓獲那人提供的線索,很快,把打傷李哲的其餘五個民工都找到了。
不過在他們的口供裡,沒人肯承認自己傷過李哲的手,可又語焉不詳地交代說當時情況混亂,可能是誰無意中踩了一下也不一定。公安局的人說這種事見多了,他們就是在互相推卸責任,我也這麼想。
後來,根據六個民工的描述和做出的畫像拼圖,還有永福路上各商家店鋪工作人員的配合,公安機關終於查到了陳瀚生的司機小劉頭上,並基本確認他就是當晚買兇的人。小劉起初打死也不承認,其後,面對六個人證及買兇鈔票上有他的指紋這一物證,最終認罪了。只是,小劉嘴硬得很,一口咬定是他自己的意思,沒人指使他。
公安局的人雖然有些疑心,但沒有任何新的證據出現,也就沒法再查下去,只能正式落案起訴了,以小劉為第一被告。李哲知道整件事後,沒有太高興,也沒有太憤恨,只說,他不相信買兇的事是小劉的意思。我們的同居密友生活,順利地進行著,因為大多數時候,李哲都很聽話。
不過偶爾,他任性起來和小孩子沒什麼兩樣。
比如這天,吃早飯時,他突然說不吃我好不容易做的肉末菜粥。
「我們昨晚明明說好的,今天早飯吃肉末菜粥、豆沙包、加茭白香菇的小菜,你忘啦。」我提醒餐桌邊的李哲要言而有信。李哲有滋有味地嚼了口小菜,嘀咕著:「我不吃粥。
豆沙包配小菜,再喝點熱牛奶就好了。」
「那怎麼行,營養不夠的!」我用力把粥放回他面前,順手解下可愛的米妮圍裙,坐到他對面。李哲瞧了瞧粥,小聲謹慎地問:「你在裡面放了什麼?」
「新鮮的豬肉末、菠菜,還有胡蘿蔔啊,很好吃的,你嚐嚐。」我很有耐心地開始勸說。「唔……看不出來它像好吃的樣子。」李哲乾脆地把粥推到我這邊,貌似老實地答道。什麼嘛,這粥我可是按了婷婷說的,昨晚就準備好了各色材料,大清早起來,泡了粳米和糯米,解凍肉糜,又是切菠菜又是削胡蘿蔔,忙乎了好久才熬好的。我承認,粥的賣相是不太好看,基本上不會激發人的食慾,可他也不能一勺都不肯嘗,就跟我說不吃呀。「哼,我不管,你一定要把粥喝完。
不然——」我越過餐桌,故意惡狠狠地瞪著李哲,「我以後就不進廚房了。」
老實說,鍋鏟菜刀和油鹽醬醋這些東西在我手裡,都屬於難度係數高達10的物件。好在經過近一個月的早晚鍛鍊,如今我在廚房做事,李哲不用再提心吊膽地怕出事故了。有志者事竟成,我相信只要努力,沒有我杜辰薇做不好的事。
現在嘛,逗李哲玩一下。
果然,勸說無功,威脅有效。
我剛說完,李哲就乖乖地自己把粥端了回來,卻又狡黠地衝我眨眼,「吃一口就好,怎麼樣?」「不行。」我索性抓了個包子,緊挨著他坐,邊吃邊監督他。
李哲做悲壯狀望著我,舀了一大勺粥塞到嘴裡,「你知不知道,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是勇士。」「當然知道。」
「我想說的是,第一個吃你煮的菜粥的人,更是勇士中的勇士。」李哲「咕咚」一聲把粥嚥下去,含含糊糊地說著,又舀了幾勺飛速吃了。不過兩分鐘,碗已見底。
我欣喜地收了碗,卻不免有些不平,「哪有你說的那樣難吃得恐怖?前幾天我做的蒜泥空心菜,還有糖醋排骨什麼,味道還將就嘛。」
李哲也不答話,斜睨著我寵溺地笑。
我猛地想起適才煮粥時,有一會兒惦記著明天要交的期末論文還有些語句不夠嚴謹,有待考證修改,我好像根本就忘了先試試粥的味道。我從鍋裡隨便盛了點放到嘴裡,疑惑地嚼了一下,馬上連吐帶咳。
清淡是清淡,可粥是夾生的,味道更是古里古怪,一言以評之——太難吃了。
「喂,這麼難吃你不會早說?幹嗎都吃下去,笨死了。」第一次熬粥以徹底失敗告終,我滿心懊惱,順口教育李哲。李哲湊過來幫我收拾桌子,唇角微微上揚,無辜得像只小白兔般看過來,「我怕你一生氣不做飯了,那我會餓死的。」「討厭,裝什麼可愛。」我忍不住笑,急急奪了他手裡的碗筷,把他趕到一邊去。他的右手已拆了石膏,雖然x光片證明傷處癒合良好,但手腕、手掌和指關節都還要做許多康復訓練,我可不想他的手太勞累。在廚房裡很快忙乎了一圈,看看周圍都乾淨有序了,我才罷手。
一轉頭,看到李哲站在寬敞的南陽臺上,沐浴著熹微的晨光,遙遙地望過來。
某種似曾相識的feeling油然而生。
恍惚間,我又看到當初他在f大斑駁的圍牆前,一肩純淨的陽光,優雅邁步的模樣。那時,他戲謔地望定我,說了第一個不可能的預言——「你我是有緣的。
不管你怎麼躲,上天註定,今天之內我們還會見面,而且不止一次。」
然後,那天之內,我與他真的相遇了三次,讓我相信命運的奇妙正在於重複的不期而遇。後來,那天中午,他又在蘇三和沈怡然的相親宴後,在電話裡油腔滑調地說了第二個不可能的預言……「在想什麼?」李哲笑吟吟地走近,拉我一起去陽臺上呼吸新鮮空氣。
「我記得你說過,有一天,我一定會心甘情願地為你拿起鍋鏟。」我故意耷拉著腦袋,不甘心地回答。幾個月前我以為絕不可能的事,而今居然變成了事實,真正是世事難料。
李哲哈哈地笑起來,「你那時候好凶,還說要拿鍋鏟打扁我的嘴。」
「誰叫你那時候滿嘴胡說八道。」我抿嘴笑,執過他的右手,不緊不慢地按摩起來。他的右手,表面看上去和從前差不多,可無論是握力還是腕部、指關節的靈活度,都遠遠沒恢復。而今,雖然他的右手用筷子既無力又彆扭,可看他左手持滑鼠操作電腦的靈巧動作,我相信,憑他的毅力,只要持之以恆的話,他的右手一定能鍛鍊得接近正常人的水平。「小薇……」好一會兒,李哲忽然低低地喚了一聲,右手輕輕捉了我的手放在唇邊,吻了一下。情致纏綿的溫暖氣息,在清新而略帶冷冽的空氣中慢慢流溢,愜意地擦過我的臉龐。李哲的眼波溫柔如夏夜月光,灑在我身上。
「如果將來你我之間,註定有一個因為愛得多一點而變得軟弱,我寧願那個是我。」李哲說的第三個不可能的預言,不期然浮上我的心間。難道,這第三個預言也會從不可能變成現實?
低了眼簾,我悄悄抽回手,「我該去學校上課了。」
我不知道自己怎麼會對李哲說過的話記得如此清晰,我只知道,我不會再輕易涉足愛情的領域。那日後來,我在學校碰到那個我曾經最厭惡的人。
《無間道》裡說得好,「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凡事有因必有果,任何人都要為自己做過的事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