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三章 百事可樂

它留給人們的物質與精神、經濟與文化的傳承影響,帶給人們以啟迪、思索、吸收和借鑑,對於世界的影響可謂是無處不在。

1940年百事可樂推出全國廣告,其廣告主題「nickelnickel」頗為流行,還被譯為55種不同語言。只是價格比可口可樂便宜,因此曾被喻為「低下階層的飲品」。

為了改造形象,百事可樂於五十年代大賣廣告,又找來了不少名人作產品代言人,使其銷量直逼可口可樂,但最終沒有超越。

在六十年代,百事開始改變策略,以年輕人作賣點。1964年,百事可樂開始推出無糖的輕怡版。

在八十年代,百事與可口可樂的競爭更為激烈,百事推出一系列以挑戰為主題的廣告,使對手銷量下降,可口可樂不甘示弱,推出以「新可樂」為主題的廣告。

二戰結束時,可口可樂與百事可樂市場銷售額之比是3.4:1,到了1985年,這一比例已變為1.15:1。

現在的八十年代正是兩大巨頭爭奪異常的激烈的時刻,而隨著亞洲經濟的繁榮尤其是未來「亞洲四小龍」中的新加坡、臺灣以及香港都已呈現出經濟快速增長的態勢,因此兩大巨頭都瞄準了亞洲市場。

百事品牌的理念是「渴望無限」,倡導年輕人積極進取的生活態度,寓意是對年輕人來說,機會和理想有著無限多的空間,他們可以盡情地遐想和追求。

為了推廣這一理念,百事選擇足球和音樂作為品牌基礎和企業文化載體,在亞洲因為足球的弱勢沒有世界級的球星,因此歌壇巨星成為了百事的首選。

同時為了極力倡導企業文化所提倡的精神,使百事的「新一代的選擇」和推崇「快樂自由」的風格廣泛地被人們尤其是青年人理解和接受,他們需要一個在年輕人之間有著巨大影響力的年輕偶像,因此陳朗進入了百事的視野。

上一世哥哥張國榮是百事在香港乃至亞洲簽約的第一個藝人,這一世恐怕要換人了,這也算是陳朗稍微的煽動了一下翅膀。

「怎麼樣?這個百事可樂可是世界級的巨頭公司,總符合你的廣告商要求了吧,以前總想著要大公司的大合同才簽約,現在你總不會再拒絕了吧?」陳淑芬笑著說道。

既有調侃陳朗以前挑選廣告眼光的意思,同時也為能夠接到這份代言而感到激動。

這可是世界飲料業的兩大巨頭之一,陳朗接了這則代言,雖然影響力還是在亞洲,但是能夠接到百事的代言就代表了陳朗的人氣和價值,是一種極具象徵意義的代言。

同時這也為陳朗以後接代言樹立了一個標準,檔次太低,代言費太少,您就別出來丟人現眼了,咱好歹是為世界級公司代言的人。

「知道具體的合約內容嗎?」聽到是百事可樂的代言,陳朗也坐不住了。

以前是看不起小公司的代言,除非是極具潛力的公司,現在遇到的可是百事,由不得陳朗不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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