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四章 合同

陳淑芬看到陳朗激動的表情就知道陳朗這次也是心動了。

「臺灣的宣傳活動已經結束了,鄭總約了百事可樂的人下午見面詳談代言的事情,正好鄭總好像也有事情找你。」

「約在幾點見面?」陳朗問道。

「半個小時之後,就在這家酒店的二樓咖啡廳,我們最好現在就下去吧,說不定他們已經到了。」陳淑芬說完就向外走去。

五分鐘後陳朗和陳淑芬來到了酒店的咖啡廳,等待百事人員的到來。

「陳姐,這次代言百事您估計能夠給我多少的代言費?」

陳朗知道代言各大商品是當紅明星們賺錢的一個重要渠道,每年只是拍一兩支廣告就能夠獲得鉅額的代言費,可比拍電影、電視劇輕鬆多了。

同時接到哪種檔次的公司以及哪種級別的代言合同也是一個明星人氣、影響力以及潛力的最直接反應。

畢竟各大公司也是經過多種調研之後才會確定能夠為自己公司帶來收益的代言人,因此代言的廣告也可以看成為一個衡量明星的重要標準。

「雖然你多才多藝,而且在亞洲聲名鵲起,但是畢竟成名時間太短,他們選中你的可能還是因為你的年輕,以及在年輕人中巨大的影響力,年輕意味著無限未來,但同時也意味著沒有資歷。

加上對方是世界級的巨頭公司,對於提升你的形象和地位都有巨大的幫助,因此他們的開價可能不高,而我覺得只要不是太低的話,最後最好還是接受,這對於你的未來發展很有益。」陳淑芬語重心長的說道。

從出道以來陳朗一直順風順水,就怕現在的陳朗心高氣傲,不願意接受太低的報價,從而錯過了這次代言的大好機會。

「好吧,我明白了。」陳朗聞言有些不太滿意。

就算自己不靠百事的合同照樣可以紅遍亞太,而且是幾十年都保持如日中天的人氣。

只是自己的金手指不能洩露,陳淑芬這樣考慮也是正常的反應,知道陳淑芬的好意,所以陳朗也就不再堅持。

很快鄭鎮坤帶著一個西裝筆挺,面帶微笑的亞裔中年人走了過來,這個中年人應該就是百事可樂派來談合同的人了。

「郎朗,這是我的老朋友秦峰,也是這次代言的負責人。」鄭鎮坤熱情的介紹道。

「這位就是郎朗了,相信你肯定也認識了。」

「秦先生你好,我是郎朗,這是我的經紀人陳淑芬,請坐。」陳朗站起來與秦峰握手後客氣道。

「郎朗你好,我是香港人,你的大名可是如雷貫耳啊。」秦峰一臉笑意的坐下說道。

「既然大家都是熟人,我也就不客氣了,我們就直接談談合約的事情吧。」秦峰直接開門見山。

「這是我們公司準備的合同,你們不妨先看一下。」

陳淑芬接過合同和陳朗一起看了起來,鄭鎮坤則是陪著秦峰在一旁小聲的敘舊。

陳淑芬在成為陳朗的經紀人之後顯然做足了功課,至少合同有無漏洞可以看得出來。

在確定沒有陷阱之後兩人將重點放在了代言年限以及代言費上。

百事提供的合同之上清晰的寫著代言兩年,每年10萬。

陳淑芬和陳朗看到這個10萬都是心中一驚,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因為合同上的單位是美元,而不是港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