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解]
魯襄公二十九年(西元前544),吳國派公子札訪問魯國,《左傳》對經過情形有詳細記載。當時的吳王餘祭是公子札的二哥。吳國在公子札的父親壽夢就位時(西元前585年)就已稱王。但中原諸國還是視吳國為蠻夷之邦,《春秋》記事稱之為“吳子”,“子”的爵位在公、侯、伯之下,所以實際上是貶稱。而《公羊傳》出於“諸夏”的民族偏見和地域偏見,甚至否認吳國“有君、有大夫”,對《春秋》記事用語理解為抬高了吳國的地位。本文就是《公羊傳》解釋《春秋》為什麼用“吳子”肯定吳國“有君”,用“聘”肯定吳國“有大夫”的。全文層層設問,步步深入,以事實說明公子札的賢、仁、深明大義,使吳國在諸夏心目中的地位得到了提高。
[譯文]
(《春秋》記載:)“吳子派札來(魯國)訪問。”
吳國本無所謂國君,無所謂大夫,這則記載為什麼承認它有國君,有大夫呢?為了表明季子的賢埃季子賢在哪裡呢?辭讓國君的位置埃他辭讓君位是怎麼一回事呢?謁、餘祭、夷昧跟季子是一母所生的四兄弟,季子年幼而有才幹,兄長們都愛他,一起想立他做國君。謁說:“現在如果就這樣倉促地把君位給他,季子還是不接受的。我願不傳位給兒子而傳位給弟弟,由弟弟依次接替哥哥做國君,最後把君位傳給季子。”餘祭、夷昧都說行。所以幾個哥哥在位時都勇敢不怕死,每次就餐必定祈禱,說:“上天如果讓吳國存在下去,就保?v我們早點遭難吧。”所以謁死了,餘祭做國君。餘祭死了,夷昧做國君。夷昧死了,國君的位置應當屬於季子了。季子出使在外,僚是壽夢的庶長子,就即位了。季子出訪回國,一到就把僚當作國君。闔閭說:“先君所以不傳位給兒子,而傳位給弟弟,都是為了季子的緣故。要是遵照先君的遺囑呢,那麼國君應該季子來做;要是不照先君的遺囑呢,那麼我該是國君。僚怎麼能做國君呢?”於是派專諸刺殺僚,而把國家交給季子。季子不接受,說:“你殺了我的國君,我受了你給予的君位,這樣我變成跟你一起篡位了。你殺了我哥哥,我又殺你,這樣父子兄弟相殘殺,一輩子沒完沒了了。”就離開國都到了延陵,終身不入吳國宮廷。所以君子以他的不受君位為義,以他的反對互相殘殺為仁,稱許季子的賢德。
那麼吳國為什麼有國君,有大夫呢?既承認季子是臣,就應該有君埃札是什麼呢?吳季子的名埃《春秋》對賢者不直稱其名,這則記載為什麼稱名呢?認可夷狄,不能只憑一事一物就認為夠條件了。季子是被認為賢的,為什麼季子還不夠條件呢?認可做人臣子的,一定要使他象個臣子;認可做人兒子的,一定要使他象個兒子。(言外之意是:季子是夷狄之邦的臣子,是夷狄之王的兒子,就要在用語遣詞上顯示出這一點來。這就是所謂“《春秋》筆法”。)(王維堤)
[註釋]
(1)聘:古代諸侯國之間派使者相問的一種禮節。使者代表國君,他的身分應是卿;“小聘”則派大夫。
(2)賢:用作以動詞。季子:公子札是吳王壽夢的小兒子,古以伯、仲、叔、季排行,因此以“季子”為字。《史記》稱他“季札”。
(3)讓國:辭讓國君之位。據《史記?吳世家》記載,壽夢生前就想立季札,季札力辭,才立長子諸樊(即謁)。壽夢死後,諸樊又讓位季札,季札棄其室而耕,乃止。
(4)謁:壽夢長子,一作“遏”,號諸樊。《春秋》經寫作“吳子遏”,《左傳》、《史記》稱“諸樊”。
(5)餘祭:壽夢次子,《左傳》記其名一作“戴吳”,馬王堆三號墓出土帛書《春秋事語》作“餘蔡”。
(6)夷昧:壽夢三子。《左傳》作“夷末”,《史記》作“餘昧”。
(7)迮(zé責,又讀zuò做):倉促。
(8)尚:佑助。悔:咎,災禍,這裡指亡故。
(9)謁(yè)也死:謁在位十三年,魯襄公二十五年(西元前548)在伐楚戰爭中,中冷箭死於巢(今安徽巢縣)。
(10)餘祭也死:餘祭在位四年(《史記》誤作十七年),魯襄公二十九年(西元前544)在視察戰船時被看守戰船的越國俘虜行刺身亡。
(11)夷昧也死:夷昧在位十七年(《史記》誤作四年),魯昭公十五年(西元前527)卒。
(12)使而亡:出使在外。《史記?吳世家》所記與此不同:“王餘?t(mèi)卒,季札讓,逃去。”認為季札是為讓位而逃走的。
(13)僚:《公羊傳》這裡說他是“長庶”,即吳王壽夢妾所生的長子,季札的異母兄。《史記?吳世家》則說他是“王餘?t之子”。以《公羊傳》為是。
(14)闔廬(lǘ閭):公子光即吳王位後的號,《史記》說他是諸樊之子,《世本》說他是夷昧之子。
(15)專諸:伍了胥為公子光找到的勇士,吳王僚十三年四月丙子,公子光請王僚喝酒,使專諸藏匕首於炙魚之中,進食時取出匕首刺王僚胸而殺之。
(16)致國乎季子:把王位給季札。《史記?吳世家》謂闔廬刺殺王僚後即承吳王位,無讓國於季札之意。
(17)延陵:春秋吳邑,今江蘇常州。季札食邑於此,所以又號“延陵季子”。
(18)不名:不直稱名。古人生三月取名,年二十行冠禮,另取字。對人表示尊敬,就稱其字而不稱名。
(19)不一而足:不因為一事一物就認為夠條件了。與今義不同。
子虛烏有的“王莽攆劉秀”
說起光武帝典故與傳說,除了一個“仕宦當作執金吾,娶妻當得陰麗華”外,還有一齣有名的莫過於“王莽攆劉秀”了。
“仕宦當作執金吾,娶妻當得陰麗華”這句話史載於《後漢書?皇后紀》中,說起陰麗華的皇后紀,短短數百字,滿篇記錄的盡是劉秀對老婆大人肉麻兮兮的纏綿情話,這裡不想討論他倆的情事,想說的是那個上到評書、戲曲,下到傳說、野史,無不演繹得繪聲繪色的“王莽攆劉秀”。
最出名的版本是單田芳的《劉秀傳》,那裡頭的劉秀被王莽趕到河北,一路難逃,狼狽至極。話說劉秀上河北是不假,可人家上河北不是去逃難的,身份上頂的可是漢朝大司馬(三公中掌兵權)的官職,當然他手上其實是沒兵權的,但至少初去河北時他可沒那麼狼狽。真正讓他變成喪家之犬的人,不是王莽,而是王郎。
王郎這人,在史書中記載原名叫王昌,人稱王郎,冒名孝成帝的後代劉子輿,在河北集結勢力。王郎的身份是真是假不作考慮,至少劉秀會在河北如喪家之犬般一路往北逃難的始作俑者是他沒錯。而所謂的王莽同志,按照史書記載,早該在劉秀奉了更始漢帝劉玄之命渡黃河持節北上前就掛了,屍首示眾,舌頭都被人拔了,死得那叫一個悽慘埃
王莽生前和劉秀沒有直接接觸,兩人之間的聯絡那叫一個八竿子打不著。因為王莽在時,天下大亂,作為亂軍中一支的舂陵軍,若能被王莽惦記在心的,也只有劉秀的大哥劉?t一人而已,怎麼輪也輪不到劉秀頭上。到了劉玄稱帝,王莽記恨的首要物件更是轉向了劉玄,作為更始漢朝的大司馬劉?t則順次排列,而劉秀這會兒仍是籍籍無名的更始漢朝一員小將(太常偏將軍)。
王莽與劉秀最大的一次交集,應該要屬那場著名的昆陽之戰了。如果王莽會注意到有劉秀這號人物的存在,應該也是那場以昆陽為主戰場的兩萬對四十二萬的戰役之後。其實那場戰役起初本是劉?t預備攻打宛城,王莽傾國而出,試圖解圍宛城的同時滅掉綠林軍。劉秀當時在昆陽,就好比劉?t把宛城當成主戰場,那麼周邊的小城鎮就成了次戰場,當然劉秀也不是領導綠林軍攻佔昆陽的領袖,他只是個小人物,很小,很小的小人物。但問題是新朝四十二萬人的軍隊浩浩蕩蕩從北南下前往宛城解圍,經過的第一站偏偏是小小的昆陽城。面對大軍壓境(新軍號稱百萬雄師),昆陽的領軍人物紛紛選擇跑路,當時劉?t還沒打下宛城,如果昆陽這邊撤退了,宛城那邊也不用打了,綠林軍就準備等死吧。劉秀這個小人物,正是在這個關鍵時刻站了出來,從而站到了歷史的巔峰上,如果一個舞臺上對於主角都會刻意打上聚光燈的話,那這一次,劉秀讓所有的聚光燈一下子都打到了自己身上。
昆陽沒有失守,劉秀領導兩萬人擊敗了四十二萬人,確保劉?t有時間妥妥當當的拿下了宛城。也因為如此,主戰場本該在宛城的這場戰役也變成了主場昆陽,於是史書上將這場綠林軍與新軍的決戰性一仗稱之為“昆陽之戰”。綠林軍大獲全勝,王莽可謂傾家蕩產,再沒有任何能力抵抗全國各地的起義軍,於是綠林軍乘勝追擊,最終搶先滅了新朝,砍了王莽。
昆陽大戰的聚光燈下,不僅王莽第一次注意到了“劉秀”這個年輕人,也讓劉?t、劉玄,乃至綠林軍全體首腦人物都注意到了這個不起眼的年輕人――劉秀!
這裡還要再順便補上一個話題,很多人認為北上後的劉秀已經狼狽到姥姥家去了,也確實,他有那麼一段時間被王郎的追兵追得連飯都沒得吃,當時劉玄忙著遷都,也根本不會理會這個掛名大司馬的死活,所以很多人認為北上後的劉秀娶了郭聖通佔了大便宜。其實不盡然,劉秀娶郭聖通時,境遇已經得到了極大的改善。應該說被王郎追攆的日子隨著劉秀抵達信都郡後已得到了扭轉,《後漢書》記載為“光武即馳赴之,信都太守任光開門出迎。世祖因發旁縣,得四千人,先擊堂陽、貰縣,皆降之。王莽和成卒正邳彤亦舉郡降。又昌城人劉植,宋子人耿純,各率宗親子弟,據其縣邑,以奉光武。於是北降下曲陽,眾稍合,樂附者至有數萬人。”當時劉秀靠著信都郡人馬為基礎,又有上谷、漁陽兩郡相附,七七八八算下來兵力上已有了不小的規模,可以說那時候掛名的大司馬頭銜還是幫他招攬到了一批人馬。而且以劉秀“昆陽之戰”的威名,手頭上有了“數萬人”,難道不足以叫人刮目嗎?再且,真定王劉揚下嫁郭聖通之前,劉秀靠著這點兵馬已經開始有了自己下一步目標與策劃。《資治通鑑》載:“秀以二郡兵弱,欲入城頭子路、力子都軍中,任光以為不可。乃發傍縣,得精兵四千人,拜任光為左大將軍,信都都尉李忠為右大將軍,邳肜為後大將軍、和戎太守如故,信都令萬修為偏將軍,皆封列侯。留南陽宗廣領信都太守事;使任光、李忠、萬修將兵以從,邳肜將兵居前。任光乃多作檄文曰:“大司馬劉公將城頭子路、力子都兵百萬眾從東方來,擊諸反虜1遣騎馳至鉅鹿界中。吏民得檄,傳相告語。秀投暮入堂陽界,多張騎火,彌滿澤中,堂陽即降;又擊貰縣,降之。城頭子路者,東平爰曾也,寇掠河、濟間,有眾二十餘萬,力子都有眾六七萬,故秀欲依之。”城頭子路有二十餘萬人,力子都有六七萬人,這樣佔山為王的野寇勢力,劉秀當時的想法是聯合他們。而任光則更絕,對外發布“新聞稿”,聲稱劉秀已經與這兩路人馬聯合,擁兵百萬。於是在這樣的輿論與公眾媒體宣傳的大前提下,真定王劉揚帶著他的十餘萬人馬屁顛屁顛的在史書中首次亮相。
這場政治聯姻,其實無關乎誰佔了誰的便宜,劉揚也不是傻子,會白白把個外甥女嫁給劉秀,讓“一文不值”、“一無所有”的劉秀佔自己便宜。劉秀在劉揚眼中,就是一個世界五百強企業,而劉揚就好比一個銀行總裁。銀行會承諾鉅額貸款的同時,也必然會要求受貸企業得是五百強埃否則的話,誰又會理睬誰呢?劉揚不做這筆投資,自然有其他人爭搶著做這個投資(當然投資是有風險的,不能保證百分百營利,投資失敗的話也沒法怪到任何人,只能說最後真定王的慘敗取決於他在關鍵時刻太不懂進退)。在劉揚(集團)眼中,劉秀是個績優股,在劉秀(集團)眼中,劉揚是宗室,宗室的名頭怎麼說都要比野寇來得正統和響亮,於是一拍即合,大家成了親密的合作伙伴,而劉秀和郭聖通的婚姻,就成了這次合作的一份協議書。
有些人倒也想到了劉揚對這場聯姻的功利性,不過好像又想得過歪了,說劉揚不嫁女兒而嫁外甥女,就是不存好心。這一個論據讓我覺得很搞笑,漢人注重宗親本家,話說別說真定王劉揚在宗譜上是報得上名姓的皇族子弟,就算是野溝溝裡的劉氏子弟,也沒法和劉秀結成兒女親事的。因為從父輩血統看,他們是本家,是宗室,是一脈相連的,三國時的劉備靠的就是這樣十萬八千里的族親才能自居為“皇叔”的。所以,如果劉揚不姓劉,我想他會很樂意嫁自己的女兒的,非常非常的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