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時候,沉默比什麼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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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你好,我是來打掃房間的,不打擾吧?」推開房門的是清潔房間的飯店女工,她恭敬地鞠了一躬問道。
言先生上下打量了年輕的女工好一會兒,開口問道:「怎麼又換人了?原來那個王姐呢?」
女工一愣,笑著答道:「先生你一定是記錯了,我已經上了半個多月的班了,之前那位大姐也不姓王,姓李。」
「啊,那是我記錯了,沒事兒,你幹你的,別理我們。」似乎沒什麼問題,言先生確認過女工的身份無可疑之後,便不再理會她,和姜夜鶯繼續著剛才的話題道:「所以,你的那個小男友接到了這張催命符,所以又想來找我救命了?」
「他才不會找你。」姜夜鶯苦笑道:「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恨不得這輩子都見不到你,怎麼會再來找你救命!」
「不找我的話,他又準備怎麼做?」言先生依舊還對那個害怕自己的顧家少爺印象深刻:「顧家的人可不是那種會枯坐等死的型別啊!」
「說的像是你很瞭解他一樣。」姜夜鶯的表情五味雜陳:「那你倒是說說,你認識的那個顧仲,遇到這樣的事會怎麼處理?」
「這個你不該問我吧?你才是他的未婚妻吧?」言先生漠然道:「你總不會連你家男人這幾年裡做了些什麼事都不知道吧?」
「我怎麼像是聞到了一股醋勁兒?」姜夜鶯絲毫不示弱地回道:「你可是無所不知的言先生,你知道的總比我多吧?」
言先生和姜夜鶯像是鬥雞似的互瞪了一會兒,忽然忍不住都笑了。
言先生和姜夜鶯都已經忘記了,他們的每次對話,幾乎都會以這樣的鬥氣作為結束。
這種在三個月前還會讓兩人都氣得滿臉通紅的爭執,在時過境遷之後,居然只會讓人覺得有些好笑。
人,真的是很奇怪。
言姜兩人雖然從未有過任何實質意義上的感情聯絡,但現在,他們之間卻存在著一種,分手的舊情人才會有的默契。
尷尬的默契。
在笑聲過後,兩人都沉默了下來。
忽然之間,「顧仲」成為兩人都不想碰觸的話題。
事實上,這個時候兩人不想有任何的話題——有的時候,沉默比什麼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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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先生很不喜歡現在瀰漫在房間裡的氣氛。
優柔寡斷,兒女情長,感情糾結,還此時無聲勝有聲……這些東西隨便哪一個夠讓言先生起大半天雞皮疙瘩的。所以,想盡快轉變整個氣氛的言先生,開始目光游移起來,想找到隨便某個物件,來展開一個與當前的氣氛完全無關的話題。
也就是此時,言先生注意到一個東西,一個與環境很不相襯的東西。
高跟鞋。
或許作為觀者的您會問,高跟鞋有什麼奇怪的?女人穿高跟鞋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吧?
——沒錯,如果穿高跟鞋的是姜夜鶯,那就一點都不奇怪。可是,當高跟鞋穿在一個清潔女工的腳上,這就有些古怪了。
如果一個女工真的穿著這樣一雙高跟鞋,為了打掃,清洗,整理床褥等雜物忙上整整一天,那她的腳就基本可以三天不用走路了。
所以,如果這個年輕女工不是想顯擺她那雙小粗腿勾引言先生的話,那唯一的解釋,就是她根本不是一個清潔女工。
這樣想著的言先生,面不改色地朝姜夜鶯打了一個手勢。
姜夜鶯也是一個很聰明的女人,當言先生一指女工的鞋子,她就已經瞭解了大致的情形。
「好吧,既然你這麼誠懇地問了,我就回答你吧!」言先生面朝姜夜鶯,背朝仍在拿著吸塵器除塵的女工,右手已經從懷裡掏出了黃色的粉末,嘴上卻說著之前的話題:「我如果是自閉小仲,我就會找一個地方挖一個洞,把自己埋起來,藏一整天。」
「哦?那樣的話,這個什麼‘斷頭文’就會找不到阿仲了?」姜夜鶯配合言先生說著,接著悄悄地往後退了幾步。
「這是不可能的,不過躲上一天的話,我就有時間對付這個‘撈過界’的文蠱生了!」言先生說著,忽地一個回身,黃色的粉末向女工劈頭蓋臉的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