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五章 一百多年的苦難!

第二百八十五章一百多年的苦難!

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南洋的殖民地主要是依靠各種礦產及香料來獲得財富。為保證高額利潤,東印度公司實行壟斷貿易制度,獨佔了產品交換的全過程。在收購方面,公司規定一定的地區種植指定的產品,例如安汶島種植丁香,班達島生產肉豆蔻,勃良安種植咖啡,並以低廉的價格賣給公司。為防止「走私」貿易,公司每年派出船隊四出巡邏。違者要遭到殘暴的懲罰。

因為班達島的居民把肉豆蔻賣給了非荷蘭籍的商人,東印度公司便因此而下令,將班達島的全體居民一萬五千多個幾乎全都屠殺得一乾二淨。在販賣方面,公司獨佔絕大部份商品的專賣權。

它與藩屬土邦簽訂條約,規定棉布、鴉片等商品由公司輸入。壟斷貿易制度給公司帶來了驚人利潤。公司在安汶和班達以七分錢收購一磅香料,運到荷蘭則以三百分錢(三荷蘭盾)的高價出售。在爪哇收購食鹽每石費用僅六盾,運到蘇門答臘每石賣價五十盾至七十盾。

不僅如此,東印度公司還在其殖民直轄地實行實物定額納稅制,規定各州應承擔一定數量的貢品份額,各州再把貢品攤給各村,由村長強迫農民種植。在藩屬土邦實行強迫供應制。強迫供應制首先實行於馬塔蘭,規定馬塔蘭每年以最低價格供應公司一定數量的大米。

後來推行到其他土邦,如萬丹供應胡椒,井裡汶供應藍靛、蔗糖、大米、木材等,勃良安供應木材、大米、胡椒、牲畜、棉花等。無論是貢品或供應品,都由各級官吏負責運送到雅加達。按規定,公司應付給生產貢品或供應品的農民以微薄酬金。而這一點點酬金大都被荷蘭職員和各級官吏裝入腰包。

為了保證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南洋殖民地的暴利,減少付出,荷蘭東印度公司還在南洋實行盜人和販賣奴隸的制度。為了擄掠奴隸,公司最初在蘇拉威西實行盜人制度。

荷蘭人為了使爪哇島得到奴隸,最初在蘇拉威西島實行盜人制度。並以此為目的訓練了一批盜人的賊。盜賊、譯員、販賣人就是這種交易的主要代理人,土著王子是主要的販賣人。盜來的青年在長大成人可以裝上奴隸船以前,被關在蘇拉威西的秘密監獄中。

公司還與巴釐等島嶼的封建主締結供應奴隸的協定,併到中國東南沿海擄掠中國居民到印尼為奴。雅加達一度成為一個販賣奴隸的大市場,後來歷經多起土人的叛亂和不甘壓迫的華人起義之後。

荷蘭人把奴隸販賣的市場轉移到了泗水,在很早一些,這裡就有華人居住,爪哇語稱為蘇臘巴亞,原意是蟒蛇鱷魚,因此地原為荒涼的沼澤而名。華人感其拗口,先諧成「泗裡木」,再進一步雅化便成地道的漢名「泗水」。泗意為游泳,泗水即遊過海洋,寓意華人離鄉背井到南洋謀生,必須漂洋過海。

這裡繼雅加達成為了新的奴隸販賣市場之後,每年,都會有兩三萬的奴隸進出港口,除了那些南洋土著和少量從非洲運來的黑人之外,剩下的就是被荷蘭人和那些南洋的土王們掠劫來的華人奴隸,並且,幾乎佔了整個奴隸貿易中的二到三成。

這些奴隸在歐洲人,主要是荷蘭人開辦的種植園裡作苦工,奴隸們從事著各種繁重的勞役,任由那些莊園主們榨乾他們身上的最後一絲力氣與血肉。例如,荷蘭殖民者在消滅班達島的居民以後,把班達島的土地分給荷蘭的退伍軍人,使用奴隸種植肉豆蔻。這些荷蘭種植園主靠殘酷剝削奴隸而變成了富翁。

荷蘭殖民者通過這些奴役方式,從印度尼西亞掠奪了大量財富。一七五零至一七五九年間,從印度尼西亞匯回荷蘭的匯款每年平均二百五十萬荷蘭盾,一七七零年至一七七九年間更是平均每年高達四百萬荷蘭盾。而掠奪去的金、銀和寶石的價值約等於匯款的兩倍。與此相反,在這片土地上的土著與流落到南洋的華人則陷於飢餓、貧困的境地,奴隸的情況更是用悲慘才能形容。

而今年年初到現在,泗水港的奴隸市場就有近五千名華人奴隸販運往南洋的各個島嶼,讓那些歐洲莊園主們能夠有足夠的勞力開辦他們的種植園。

就在山谷那大道旁邊臨時搭起的一個軍帳之中煙霧繚繞,梁鵬飛坐在一根小馬紮上叨著雪茄,煙霧籠罩的臉龐幾乎讓人看不清他的臉龐,可是,那雙凌厲的銳目即使隔著煙霧也仍舊讓人無法忽視,也不敢忽視。

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足足講了近一個時辰,口乾舌燥的喬治中尉此刻正跪到在地上,他那張灰撲撲的臉龐上有一塊瘀青,那是方才憤怒得無法控制自己脾氣的梁鵬飛給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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