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8.第1168章 利益衝突

其實不僅廣州城,除了實行「攤丁入畝」的交趾,以及李雲天擔任總督的廣西外,像廣東福建和江南等商業發展迅速的地方都或多或少地出現了商人與地主階層之間的利益糾葛。

廣西之所以沒有鬧出這種事情,是由於李雲天一直擔任廣西交趾總督,故而在他的引導下這種矛盾得以化解,大地主階層紛紛開始開辦實業,以彌補農業上的不足。

朝廷派下來的巡按御史抵達廣州城後,廣州布政使司把布料廠被砸的案子交給了巡按御史,畢竟這起案子涉及到了農稅和商稅,已經超出了廣州布政使司的能力範疇。

巡按御史接到這個案子後也傻了眼,這並不是貪腐殺人的案子,涉案雙方代表了朝廷的農稅和商稅,這就使得他也很難審理。

幸運的是,李雲天來到廣州港巡查,故而他自然就把這個案子上報給了李雲天,想雲天有何指示。

其實,在李雲天起案子非常正常,商業在發展自然會吸引大量的勞動力,這個時候就需要土地的擁有者作出改變,而不是想要強行把那些勞動力留著。

說實話,那些大地主才不在意荒廢田地對朝廷造成的影響,他們只是關心自己的利益而已。

而地方上的各級衙門也不是是非不分,只不過那些大地主與他們的切身利益休慼相關罷了,他們自然要支援那些大地主,以此來穩定衙門的農稅稅收。

歸根結底,大明地方衙門擁有著很大的稅收權力,稅收除了一小部分上交戶部的國庫外,其他的都留在了地方上,以支付地方衙門運作的花費,這就給了官員們上下其手的機會。

作為地方上最重要的農稅,不僅關係著地方衙門的運作,同時也是各級官員主要的油水來源,自然要拼死捍衛。

所以,李雲天很清楚引發農稅和商稅對立的根源是大明自太祖皇帝起就實行的地方和中央分別收稅的稅收制度,如果這種制度不改變的話,代表著地方利益的農稅和代表著中央利益的商稅之間的矛盾將不可調和。

李雲天本來還想著如何向朝廷提出對大明的稅制進行改革,如今廣州城的這個案子正好給了他這個機會,於是他就在廣州城多留了兩天,把這件案子的資料收集了一下,作為他手中的一個例子,屆時可以在朝廷上舉證。

由於案子捅到了李雲天這裡,李雲天就要表明他的態度,為了使得當事雙方和解,他採用了一個折中的方式,那就是讓那個大戶人家出資入股了布料廠,這樣一來當事雙方就成為了合作者。

與此同時,那個布料廠的老闆出資購買大戶人家的一部分土地,等於雙方交換了手中所掌握的資源。

布料廠的盈利遠超田租,再加上李雲天從中主持了公道,故而那個大戶人家就按照李雲天的提議與布料廠的老闆互相購買了對方手中的資源,既保證了布料廠有足夠的人手,同時大戶人家也能用更低的田租來招募新的租客,雙方可謂皆大歡喜。

雖然這種辦法效緩和涉事雙方的矛盾,但在李雲天是治標不治本的辦法,農稅和商稅爭端源頭不解決的話這種矛盾指揮越演越烈。

因此,對大明稅制的改革已經迫在眉睫,李雲天知道這將觸動既得利益階層的利益,但就如衛所制一樣,已經阻礙了大明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必須被廢除。

明太祖當初制定稅法時候把有些問題想得實在是太簡單了,正如衛所制的自給自足一樣,明太祖總想著讓下面的衙門把事情給解決了,殊不知他下放的權力越大那麼裡面的問題就越嚴重。

李雲天離開瓊州島的時候已經是七月底,下令明揚號全速返航,準備趕在八月十五前回到揚州,這樣就能趕上在揚州舉行的江南花魁大會,與民同樂。

與小琉球島一樣,李雲天對於瓊州島的移民安置事宜也非常滿意,講武堂的武官們任勞任怨,盡職盡責地完成了各自的任務,使得瓊州島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百姓們生活安逸,如此一來他也就能放心了。

溫都對於大明擁有兩個如此大的島嶼感到非常驚訝,在瞭解了小琉球島和瓊州島的歷史後對李雲天也非常佩服,能在短短五六年的時間裡使得兩個島上的居民生活步入正規非常不簡單。

尤其是那些曬得黑黝黝的講武堂武官,溫都多麼希望他也能有如此好的部下,有著把兩個荒蠻的島嶼治理得井井有條的能力,這樣的話帖木兒帝國境內也不會叛亂四起了。

溫都知道李雲天帶他來江南是為了給他展現大明的實力,開始的時候心裡存在著牴觸的情緒,不過當目睹了大明的繁華後他覺得他應該感謝李雲天,使得他獲益匪淺,學到了許許多多的東西。

等回到了帖木兒帝國後,溫都將會推動帖木兒帝國和大明之間的交流,與其成為敵人,他更喜歡跟大明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