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安小伯爺醒悟後的怒吼歸怒吼,但還處在看熱鬧的程度,雖然是他自己的熱鬧。
但是兩旁的胥吏就是久在公堂的老公門,見慣了大老爺審案子,今天從頭旁觀到尾,看著方知縣唱獨角戲,端的是叫他們暗暗心驚。
這案子的要害之處有兩個,一是縣尊隱忍多時,故意勾著安小伯爺一而再,再而三的鬧事,不知不覺之間微不足道的小事也成了致命的問題。
二是縣尊使出的移花接木、偷樑換柱之計,直接把陳家店產和報國寺換了個位置,永平伯原本霸佔店產的行為變成了強佔報國寺地方。其實這個轉接比較生硬,有往永平伯頭上潑汙水的嫌疑,但關鍵在於皇家認不認賬?
以當朝太后那死命為自家人撈好處的性格,在繁華地帶有人主動為兄弟尋覓廟產,那自然求之不得、欣然納之。更何況太后居住在皇宮東北端,從北門出入到鐘鼓樓一帶很便利,把報國寺搬遷到這裡自然是極其讓太后中意的。
今上作為孝子,在這上頭自然沒有必要忤逆母親,再說今上也不是什麼嚴於律己的人,所以肯定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認賬了。然後,這永平伯便屈尊到縣衙來聽審了。
從頭到尾連起來看,眾胥吏不得不讚一聲運籌精細,心裡隱隱對年輕縣尊產生了敬畏感。
方應物側頭對旁邊刑房書吏問道:「強佔店產、傳喚不到、毆打命官、毀損縣衙,數罪併罰,按大明律例該當何罪?」
書吏瞠目結舌,訥訥不能語。這些罪名加起來是很重的,充軍流放都是小意思,但犯人可是一位伯爵勳臣,他一個小吏如何敢說出口?
方應物罵了一聲:「不學無術的蠢材」!
又回過頭來判道:「念在是功臣之後,從輕處置,重責三十,枷號示眾一日!」在古代做官就是這點好,判罰起來自由度太大了。
這他孃的也叫從輕處置?安小伯爺忽然悟到什麼,天子雖然下詔說叫他到縣衙受審,其實就是給他和方應物一個私下裡解決糾紛的機會,但方應物卻是扯起虎皮做大旗、狐假虎威的對自己下狠手!
永平伯轉念又一想,即便方應物滿懷惡意的把自己修理了,天子大概也不會多說什麼,他一個二流伯爵丟人現眼又不是皇家丟人現眼,天子自然沒什麼感覺,只要事情早點結束就好。
永平伯念及此,咬牙切齒道:「方大人須知,士可殺不可辱!」
方知縣嗤笑一聲,嘲弄道:「你這胡作非為的紈絝也配稱是士麼?今日不是你撕毀傳票的時候了?不是你毆打本縣官吏的時候了?不是你縱兵行兇毀掉縣衙前庭的時候了?」
安小伯爺一時間啞口無言,方知縣再次下令道:「左右何在?難道叫本官親自動手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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