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平縣縣衙大堂裡又出現了奇怪的現象——衙役沒有呼喝「威武」,書吏沒有捧著狀詞陳述案情,被告來了原告卻不見蹤影,而且就是這個被告也沒有高喊冤枉的叫天屈。
應該說,今天出現的奇怪氛圍是有點多。方應物瞥了幾眼左右,心裡暗罵一句「真是狗肉上不了席面!」
如此只能靠自己了,方應物掏出一疊文書遞給左右,然後拿起驚堂木,猛然拍下並大喝道:「永平伯!你前日在都察院自招事蹟,坦承強奪店產、毆打官民、圍攻官衙之事,可否如同上面所寫?」
自有衙役將文書呈遞給永平伯看,安小伯爺大略掃了幾眼,上面所記載大都是前日在都察院接受詢問時所陳述的,想否認也否認不了。
如此他便冷笑幾聲道:「確實如此,那又如何?我倒是很好奇,你這狗官究竟是如何騙得陛下下詔,叫我到你這破爛衙門聽審?」
在旁邊錢縣丞聞言搖搖頭,心裡輕輕地嘆口氣,從這一句話他可以斷定,這小伯爺算是完蛋了!
這些非法事情,確實可以對天子坦然承認,表現實誠作為一種策略未嘗不行。再大的事情,只要天子看你順眼,即便殺人放火那也都是小事。
但這些非法事情能對天子招認,不代表著可以在這裡對方應物承認,方應物只會依「法」辦事。
常言道閻王易見、小鬼難纏!小到這衙門裡,正堂官是閻王,胥吏是小鬼;放眼到朝廷,天子就相當於閻王,方應物就是小鬼。別拿知縣不當幹部!古往今來多少英雄好漢,都是懵懵懂懂的栽倒在刀筆吏之手。
所以錢縣丞只能搖搖頭,這安小伯爺還是太年輕,處世經驗實在不足,才會犯下如此大錯!
方應物還以冷笑,醞釀這麼多天,不就等待此刻麼?又喝道:「既然認罪,便可伏法!」
安小伯爺「哈哈」狂笑,眼淚都笑出幾滴,像是聽到了天大的笑話似的,「我家有金書鐵券,乃是太宗皇帝頒授,明明白白寫著常刑免責、子孫免死一次!不知道方縣尊你打算如何讓我伏法?」
金書鐵券四個字一說出來,滿堂胥吏都覺得今天縣尊討不了好了。不能不承認,縣尊是一個正直的人,為了一個平民小商人,對平安伯不依不饒至今,實在難能可貴,可正直不能當飯吃。
大明勳爵都有金書鐵券,作為酬功恩榮的特權象徵。其實金書鐵券並不是萬能的護身符,太祖皇帝洪武年間,拿著金書鐵券卻被搞死的不要太多,但是想直接破去金書鐵券,也只有天子辦得到,其他人都沒這個本事。
安小伯爺的惡行當然夠不上死罪,所以是「常型」範疇,但安家的金書鐵券上又有「常刑免責」的特權,所以論理只能當堂釋放。
方應物不動聲色,等安小伯爺笑完後,朗聲背誦道:「凡公侯之家強佔官民山場、湖泊、茶園、蘆蕩及金銀銅場、鐵冶、店鋪者,初犯、再犯免罪附過,三犯準免死一次。」
見方應物好端端的背誦起條文,安小伯爺疑惑不解,問道:「你說的是什麼?」
方應物淡然一笑,「此乃朝廷頒佈的鐵榜也!其中意思就是擁有金書鐵券的勳臣之家,初犯免罪記過,再犯仍免罪記過,三犯便要抵消掉你的金書鐵券,不能再寬宥免過,要一併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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