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真忍心看我那丫頭憔悴瘦損。終生不嫁?」
這話卻讓唐松怎麼答?
好在鄭胖子是個人情練達的,看到唐松愕然無語的樣子後也就順勢收了話題。轉而輕描淡寫的說起了另兩件事,一個是問上官婉兒如今的情形處境;另一個則是問唐松與太平的關係怎樣。希望他能居中引薦一回。
上官婉兒的情形唐松沒瞞他,太平那裡也答應幫著引薦,該說的事情說完之後,鄭胖子便沒再多留,只是走時將沈思思叫出去好一番耳語。
看沈思思進來時笑的古怪,唐松已經明白鄭胖子說的是什麼了,沒好氣道:「到你這裡原本就是為了躲清靜的,那些個閒話不提也罷」
「其實他說的並不假」
唐松不解,「嗯?」
「這鄭起隆兒子不少,但女兒卻只有這一個,還是他最喜歡的那個別宅婦所出,當真是含在口裡怕化了,捧在手裡怕摔了。養起這個女兒來也是潑水般的使錢,所以他說找名師教授什麼的確無虛言。且是他這個寶貝女兒我也見過的」
這下子唐松真奇了,若是鄭胖子如此心疼女兒,又怎會讓她一個未嫁女子到煙花之地?
「那天上午來了一個使錢混不吝的豪客,我見了之後才發現是個作男裝的女公子,她倒也是怪,在此呆了一個多時辰所點的全是你的唐詞,中間小憩閒話時也都是在向我打問你的情形,談及你時眉眼間的相思之意真是藏都藏不住了」
「既是易裝而來,你又如何知道她的真實身份?」
「鄭起隆在我這兒宴客可不少,時間久了次數多了,他那幾個貼身長隨難免面善,那日陪著那丫頭過來的就是其中之一」說到這裡,沈思思又是一笑,「對了,適才鄭起隆關於他女兒容貌的說法亦是不假,更難得的是她那天生的內媚之身,這樣的女子可是萬中無一啊」
「那又與我何干?」唐松搖了搖手,「真不說了,此事斷無可能」
沈思思笑笑,「不過此事也不像他說的那麼簡單」
這下唐松來興趣了,「噢,願聞思思高見」
「我哪有什麼高見,只是見的太多罷了。那丫頭對你鍾情已非一日,但鄭起隆何以早不說遲不說,偏偏挑在今天來說。他錦繡綢緞莊原是靠著上官待詔起家的,亦是因為有上官待詔在,這些年來他那商賈貿易做的是風生水起,商賈場面上也罷,各處衙門也罷都會給他留一個厚厚的面子。但現在……」
言至此處,沈思思長嘆了一口氣,「其實何止是他,這些日子隨著朝局翻天覆地的變化,隨著原本炙手可熱的武家已顯衰頹之勢,京中的商賈場上早已是聞風而動,那種焦躁後的亂象之熱烈,遠非外人所能想象。鄭起隆堪堪趕在這個時間回京豈是偶然?分明是回來應變的,而他應變的第一著就落在了你身上,所以才會有適才提親之事」
這些東西沈思思只要一提唐松自然就明白了。「我已答應替他引薦太平,以他的手段,我料定他找這新靠山是穩穩當當。如此以來。又何必在我這個只有虛名的郡侯身上下這麼大本錢?就不怕虧了?」
「我是見慣了那些喜歡往自己臉上貼金的,似你這般喜歡妄自菲薄的倒真是少見」沈思思笑著打趣了唐松一句,「這普天之下,撇開宗室與外戚顯貴之後。似你這般年輕而因功封侯的有幾人?一個都沒有!異日前途可限量乎?鄭起隆能將商賈貿易做到今天這等地步,豈是短視之人?」
「再則,你既能與鎮國太平公主一起起兵勤王,這關係還用說嗎?方今鎮國太平公主府熱的發燙,想要攀附的人可謂不計其數。若能與你結為翁婿之親,他再攀附公主時能省下多少錢?能省多少煩難?關係又能密切多少?」
「除此之外,政事堂陸相對你的賞識,還有你在士林甚至是市井間的影響力,以鄭起隆之精明,他那一樣會想不到?別的不說,就在這神都,只要他能將你與錦繡綢緞莊綁在一起。憑著你唐松這個名字。這張臉,他一年就能多賣多少匹綢緞?虧?他鄭起隆豈是會做虧本買賣的人?」
或許是想著鄭起隆這麼多年對她著實不錯,沈思思也覺話說的有些刻薄,遂又一轉回來道:「也許是我小人之心了,畢竟鄭起隆對這個女兒的寵愛確乎是發自真心,只衝著這一點他要將女兒嫁你也是正常。畢竟那丫頭五迷三道的全在你身上。你又確為佳婿,雖然不能為正室。但一個商賈家別宅婦所生的女兒能有七品敕命身份亦為難得,並不算委屈了她」
唐松沒接這個話茬。只是把玩著茶盞感慨聲道:「人哪,人哪!若人與人相處時皆能似你我這般坦誠相見,簡單明瞭該有多好」
感慨完,唐松自己先已自失的一笑,要說什麼時,忽聽門外一陣喧譁,接著就見沈思思的房門被人從外大力推開,門框撞的「蓬」然作響。
門戶開處,一個年紀大約在十七八歲的青年走了進來。門外,手足無措的玉珠及三個歌舞昇平樓的奴僕被同樣三個錦衣豪奴緊緊攔住。
這進來的年青人身形挺拔,容貌英俊,天然的自帶著一股富貴流麗氣度,更難得的是此人眉眼之間亦是英氣勃發,並不比唐松稍有遜色。
這實在是一個很容易讓人生出好感的年輕人,可惜的是此刻他身上表現出的種種出色俱都被濃濃的酒意給破壞殆盡,說一句放浪形骸是好聽的,不好聽的就是撒酒瘋。
「說什麼不見客?難倒他就不是人」這年輕人伸手一指唐松後,便踉蹌著步子向沈思思抱去,口中猶自道:「思卿念卿已然成疾,思思啊思思,忍不賜一夕雲雨之歡,以慰相思哉?」
年輕人的手抱實了,但他抱著的卻是……唐松。至於沈思思,早在這惡客推門而入時,就已被唐松拉到了身後緊緊遮護住。
這廝發覺不對後,將唐松猛往旁邊一推,探身往其身後的沈思思抓去,也不知他是有意還是醉後無心,伸出的那隻手做出的居然是後世色狼必殺技之一——襲胸。
歌舞昇平樓是煙花之地,沈思思雖然是大花魁,但再大的花魁也難掩其伎家身份的實質。所以若以當世人的眼光來看,這個年輕人這番發酒瘋的言語乃至動作雖然過火了些,倒也不值當什麼。
但唐松畢竟不是當世之人,沈思思在他眼中亦不是什麼伎家,這是他紅顏知己般的朋友。
唐松的理念很簡單,是真朋友就應當得到真正的尊重,不僅是自己尊重她,至少自己在場時也應使她儘量獲得別人的尊重,如果這一步做不到的話,那至少不能眼睜睜的看著朋友受侮辱。
否則,便是嘴上說再多的「知己」,那與放屁又有何異?
而今,年輕人對沈思思的舉動,當世人以為的稍稍過火,在唐松眼中卻是實實在在的侮辱。
唐松早有準備,怎麼可能給人輕易推開?只不過是身子晃了晃而已,就在那撒酒瘋的年輕人遞出爪子的同時,一記耳光穩、準、狠的扇在了他那英俊的臉上。
耳光響亮!
滿場皆驚!
挨耳光後那年輕人愣了一會兒,顯然是沒想到唐松居然敢打他,還是以這種方式,而且還打的這麼重!
但片刻之後,這廝就怒了,臉上漲的通紅,只從這一點看,就知他平日裡必定是個心高氣傲的。
一怒之後他就上來與唐松廝打,直到這個時候唐松才發現若非是這鳥人酒喝的太多,手軟腳軟眼睛也犯迷糊,自己還真他孃的打不過他。但現在嘛……後世那位姓魯的大文豪是怎麼教導國人的——落水狗就該痛打之!
在這等事情上唐松從來就不是君子,斷不會有什麼勝之不武之念,更不會傻到待他清醒之後再來打過。
這鳥人既然不識時務要打,那就打唄,唐松一邊避過他那變了形的動作,一邊手腳齊用,將這酒瘋子打的昏頭轉向,更有幾腳踹的結實,紮紮實實來了幾個狗啃屎。
外面那三個錦衣豪奴憤然欲進,卻被他們剛才攔著的歌舞昇平樓中下人給拖住,就連玉珠都幫著扯住一人的衣襟。
大花魁房內外鬧出這般大的動靜兒,自然驚動了許多人來看,就在屋裡兩人打的興起的時候,一聲叱喝驀然響起,「住手」
唐松繞過再度撲上來的酒瘋子,順勢一腳將他又踹了個狗啃屎之後這才扭頭向聲音來處看去。
穿著男裝,一臉寒霜的太平氣沖沖的走進來,「一個郡王,一個郡侯在青樓毆鬥,你們兩個真是好本事,好不要臉!」
這鳥人居然是個郡王?
太平發飆,唐松還沒說話,地上那個鳥郡王再次爬叉起來要往唐松身上撲。
見狀,唐松毫不客氣的故技重施,再次將之踹倒在地,只不過這一回由狗啃屎改為了「屁股向後平沙落雁式」與此同時,唐松心裡也在感嘆,這鳥人還真是打不死的小強。吃了這麼多虧愣是一聲沒吭,倒了就起來,再倒再起,生性頑強的很。
兩人這般作為讓太平簡直要氣瘋了,眼瞅著那年輕人再次欲起,順手抄過旁邊專用於淨手的銅盆,將半盆子早已涼下來的水劈頭蓋臉澆過去,鳥郡王頓時就成了落湯雞。
這廝終於徹底清醒過來了,「姑……姑母」
太平順手將銅盆砸在了地上,哐當作響,指著那鳥郡王的鼻子恨聲罵道:「剛由臨淄還京就鬧出這樣的事來,李隆基,你這好色的毛病什麼時候能改改?你想翻天不成!」
聽到這個名字實是大出唐松意料之外,但隨即便嘿然一笑。李隆基是不是要翻天現在還不好說,但他確定知道自己剛才那一番拳打腳踹實實在在是爽翻天了。尤其是知道了這年輕人的身份之後,再回憶起來,那快感簡直是翻倍的暴增。
由是,唐松在與李隆基第一次碰面時,就結結實實送上了一份拳打腳踢的大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