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瑪爾丹·維爾加支系

悲慘世界 維克多·雨果 第1頁,共2頁

那個修院到一八二四年已在比克布斯小街存在許多年了,它是屬於瑪爾丹-維爾加支系的伯爾納修會的修女們的修院。

因此那些伯爾納修會的修女們,和伯爾納修會的修士們不一樣,她們不屬於明谷1,而是和本篤會的修士們一樣,屬於西多。換句話說,她們不是聖伯爾納的門徒,而是聖伯努瓦的門徒。

凡是翻過一些對開本的人都知道瑪爾丹-維爾加在一四二五年創立了一個伯爾納-本篤修會2,並以薩拉曼卡為總會會址,以阿爾卡拉3為分會會址。

1伯爾納修會是聖伯爾納(saintbernard)在西元一一一五年創立的。明谷(clairvaux)是法國北部奧布省(aube)的一個小鎮,聖伯爾納在那裡建立了一個著名的修院。

2本篤會是義大利人本篤(benedictus,約480-550),一譯本尼狄克,於五二九年在義大利中部蒙特卡西諾(montecassino)建立的。西多會(citeaux)由法國羅貝爾(robert,1027-1111)創立於第戎出(dijon)附近的西多曠野,故名。羅貝爾主張全守本篤會嚴規,故西多會又稱「重整本篤會」。一一一四年伯爾納率領三十人加入後迅速發展起來,故後之建會者將伯爾納及本篤之名連稱在一起。

3薩拉曼卡(salamanque)和阿爾卡拉(alcala)都是西班牙城市。

那個修會的支系伸入了歐洲所有的天主教國家。

一個修會移植於另一修會,這在拉丁教會里並不是少見的事。這裡涉及到聖伯努瓦的一系,我們就只談談這一系的情形,除了瑪爾丹-維爾加一支不算外,和它同一系統的還有四個修會團體,兩個在義大利,蒙特卡西諾和聖查斯丁-德-帕多瓦,兩個在法國,克呂尼和聖摩爾;此外還有九個修會也和它同一系統,瓦隆白洛查修會,格拉蒙修會,則肋斯定修會,卡瑪爾多爾修會,查爾特勒修會,卑微者修會,橄欖山派修會,西爾維斯特修會和西多修會;因為西多修會本身雖是好幾個修會的發源地,對聖伯努瓦來說,它只不過是一個分支。西多修會在聖羅貝爾時代就已經存在了,聖羅貝爾在一○九八年是朗格勒主教區摩萊斯姆修院的住持。而魔鬼是在五二九年從阿波羅廟舊址被逐的,當時他已隱退到蘇比阿柯沙漠(他已經老了,難道他已改邪歸正了嗎?),他當初是通過聖伯努瓦才住到阿波羅廟裡去的,其時聖伯努瓦才十七歲。

聖衣會修女們赤著腳走路,頸脖上圍一根柳條,也從來不坐,除了聖衣會修女們的教規以外,瑪爾丹-維爾加一系的伯爾納-本篤會修女們的教規要算是最嚴的了。她們全身穿黑,按照聖伯努瓦的特別規定,頭兜必須兜住下巴頦兒。一件寬袖嗶嘰袍,一個寬大的毛質面罩,兜住下巴頦兒的頭兜四方四正地垂到胸前,一條壓齊眼睛的扎額巾,這便是她們的裝束。除了扎額巾是白的以外,其餘全是黑的。初學生穿同樣的衣服,一色白。已經發願的修女們另外還有一串念珠,掛在旁邊。

瑪爾丹-維爾加一系的伯爾納-本篤會修女們,和那些所謂聖事嬤嬤的本篤會修女們一樣,都修永敬儀規,本篤會的修女們,本世紀初,在巴黎有兩處修院,一處在大廟,一處在聖熱納維埃夫新街。可是我們現在所談的小比克布斯的伯爾納-本篤會修女們,和那些在聖熱納維埃夫新街和大廟出家的聖事嬤嬤們絕對不屬於同一個修會。在教規方面有許多不同的地方,在服裝方面也有許多不同的地方。小比克布斯的伯爾納-本篤會修女們戴黑頭兜,聖熱納維埃夫新街的本篤會的聖事嬤嬤們卻戴白頭兜,胸前還掛一個三寸來高銀質鍍金或銅質鍍金的聖體。小比克布斯的修女們從來不掛那種聖體。小比克布斯的修院和大廟的修院都一樣修永敬儀規,但是絕不可因這件事而把兩個修院混為一談。關於這一儀式,聖事嬤嬤們和瑪爾丹-維爾加系的伯爾納會的修女們之間,只是貌似而已,正如菲力浦-德-內裡在佛羅倫薩設立的義大利經堂和皮埃爾-德-貝魯爾在巴黎設立的法蘭西經堂原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有時甚至還互相仇視的修會,可是在有關耶穌基督的童年、生活和死以及有關聖母的種種神異的研究和頌揚方面,兩個修會之間卻有著共同之處。巴黎經堂自居於領先地位,因為菲力浦-德-內裡只是個聖者,而貝魯爾卻是個紅衣主教。

我們再回到瑪爾丹-維爾加的西班牙型嚴厲的教規上來。

這一支系的伯爾納-本篤會的修女們整年素食,在封齋節和她們特定的其他許多節日裡還得絕食,晚上睡一會兒便得起床,從早晨一點開始念日課經,唱早祈禱,直到三點;一年四季都睡在嗶嘰被單裡和麥秸上,從來不洗澡不烤火,每星期五自我檢查紀律,遵守保持肅靜的教規,只在課間休息時才談話,那種休息也是極短的,從九月十四日舉榮聖架節到復活節,每年得穿六個月的棕色粗呢襯衫。這六個月並且是一種通融辦法,按照規定是整年,可是那種棕色粗呢襯衫在炎熱的夏季裡是受不了的,經常引起熱病和神經性痙攣症,因而必須限制使用期。即使有了這種照顧,修女們在九月十四日穿上那種襯衫,也得發上三四天燒。服從,清苦,寡慾,穩定在寺院裡,這是她們發的願,教規卻把她們的心願歪曲成沉重的擔子。

院長的任期是三年,由嬤嬤們選舉,參加選舉的嬤嬤叫做「參議嬤嬤」,因為她們在宗教事務會議裡有發言權。院長只能連任兩次,因此一個院長的任期最長也只能九年。

她們從不和主祭神甫見面,她們和主祭神甫之間總掛著一道七尺高的嗶嘰。宣道士走上聖壇講經時,她們便拉下面罩遮住臉。任何時候她們都得低聲說話,走路時她們也得低看頭,眼睛望著地。只有一個男人可以進這修院,就是本教區的大主教。

另外確也還有一個男人,就是園丁,可是那園丁必須是個老年人,並且為了讓他永遠獨自一人住在園子裡,為了修女們能及時避開他,便在他膝上掛一個鈴鐺。

她們對院長是絕對服從的。這是教律所要求的那種百依百順的犧牲精神。有如親承基督之命(utvocichristi)1,察言觀色,會意立行(adnutum,adprimumsignum),敏捷,愉快,堅忍,絕對服從(prompte,hilariter,perseveranter,etcoecaetquadamobedientia),有如工人手中的銼(quasilimaminmanibusfabri),沒有明確的許可,便不能讀也不能寫任何東西(legerevelscriberenonadisceritsineexpressasuperiorislicentia)。

1這裡及以下括弧內的每句拉丁文的意義都和它前面的譯文相同。

她們中的每個人都得輪流舉行她們的所謂「贖罪禮」。贖罪禮是一種替世人贖免一切過失、一切錯誤、一切紛擾、一切強暴、一切不義、一切犯罪行為的祈禱。舉行「贖罪禮」的修女得連續十二個小時,從傍晚四點到早晨四點,或是從早晨四點到傍晚四點,跪在聖體前面的一塊石板上,合掌,頸上有根繩子,累到支援不住時,便全身伏在地上,面朝地,兩臂伸出,成十字形,這是唯一的休息方法。在這樣一種姿勢裡,修女替天下所有的罪人祈禱,簡直偉大到了卓絕的程度。

這種儀式是在一根木柱前舉行的,柱子頂上點一支白蠟燭,因此她們隨意將它稱為「行贖罪禮」或「跪柱子」。修女們,由於自卑心理,更樂於採用第二種說法,因為它含有受罪和受辱的意義1。

1耶穌曾被綁在柱子上。

「行贖罪禮」得全神貫注。柱子跟前的修女,即使知道有雷火落在她背後,也不會轉過頭去望一下的。

此外,聖體前總得有個修女跪著。每班跪一小時。她們象兵士站崗一樣,輪流換班。這就是所謂永敬。

院長和嬤嬤幾乎人人都要取一個意義特別重大的名字,這些名字不取義於聖者和殉道者的身世,而是出自耶穌基督一生中的某些事蹟,例如降生嬤嬤、始孕嬤嬤、奉獻嬤嬤、苦難嬤嬤。但並不禁止襲用聖者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