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千金與野狗(下)

夜朗突然搞明白了,關於「憐憫」與「喜歡」之間,究竟有何區別。

甜膩的蝴蝶酥在口中咀嚼融化,吞嚥下肚,然後那股膩得想要嘔吐和頭暈的胸悶感,過了好幾分鐘才湧現上來。

夜朗發現自己從小到大被人說「面癱」可能只是因為反應遲鈍——

他是真的反應遲鈍,以至於可能錯過人生中,很多重要的事情。

一年後,夜朗從街坊口中得到陸晚歸國的訊息。

那些讚不絕口的話,什麼「飛上枝頭變鳳凰」,他聽過之後當做了耳旁風,像是聽一個完全不相關的人的事,面無表情地與他們擦肩而過。

回到家不想吃晚飯,開啟老舊的電視機心不在焉地看了起來,手摸了摸茶几,摸到的還是一個蝴蝶酥。

抓過來啃了一口,電視機裡在播放著什麼新聞,【三十八歲男子因涉嫌醉酒行兇,造成一名女子面部鼻骨骨折,經司法鑑定結果為輕傷,日前已被刑事拘捕,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該名男子將被起訴故意傷害罪,面臨三年以下刑事拘留——】

面部鼻骨骨折,那麼嚴重,才三年以下。

夜朗輕輕「哼」了一聲,翻了個身,面朝沙發靠背,渾渾噩噩的想,膝蓋擦傷的卻被

判了接近十年.…

夜朗睡著了。

但也不知道是新聞的殘留還在耳朵,又或者是陸晚回來的訊息產生了什麼一系列的化學反應,他做了個夢——

夢裡有西裝革履,卻滿眼血紅絲的男人坐在他的對面,問他,「你們談論買兇這件事的時候,是在什麼地方,還有別的其他人?」

天邊一道驚雷,冬雨嘩嘩下墜,沙發上的男人毫無徵兆地睜開了眼,突然想到,那天他們不止是在餐桌邊討論過這件事。

一個月後。

夜朗知道賀津行最近頻繁出沒苟宅。有傳聞他在找什麼東西。

有人說他是為了苟聿手裡的,多出來的象徵著苟氏完全掌控權的2%股權;

也有人說,他是為了即將過門的未婚妻去找苟家的麻煩,畢竟未婚妻剛剛歸國,新仇舊恨,又推翻重算;

/gt;後來,連續去了苟家幾天,賀津行大概是沒找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消停了。

這些關於賀氏掌權人的雞零狗碎傳聞,落入夜朗耳朵裡,他都是不置可否,表現得毫不關心。

這一天,在見完律師後,回到筒子樓的樓梯上,夜朗再次遇見陸晚,不同的是,這一次陸晚是專程來等他——

他還覺得蠻神奇的,她居然還敢來找他。

陸晚並不如傳說中那樣春風得意,相反的,她瘦了一大圈,半年前烏黑油亮的頭髮變得乾枯毫無光澤,眼底濃重的黑眼圈,她身著一身白裙,外面套著長羽絨服——

哪怕是一萬多一件的奢侈品羽絨服,也並沒有讓她看上去容光煥發一點。她

紅著眼,像是驚慌失措的小鹿,開口便是:「阿朗,你幫幫我。」夜朗挑眉。

時隔半年,他好像已經學會了對任何人的眼淚免疫——內心毫無波瀾,連當初的憐憫也沒有出現一絲一毫。

腦子早就洗腦填鴨似的,早就塞滿了蝴蝶酥的甜膩,別的甜食氣味,一概想不起來。「我懷孕了。」陸晚的手死死地扣著自己的衣袖,「孩子需要一個爸爸。」……難道找我當爸爸?

夜朗有被荒謬到。

「賀津行不願意。」陸晚煩躁地蹙眉,「他欠我一個人情,當初答應了會答應我一個請求,但是我去找他,他不願意,說什麼下次聽男人發誓記得讓他立字據——」

哦,不是找我。

夜朗鬆了一口氣的同時,又立刻有被賀津行的「立字據」幽默到,那個言而無信的男人,還真敢理直氣壯地不要臉。

「建議,」夜朗說,「找孩子的親爹……別告訴我你不知道是誰。」陸晚猛地咬住下唇。

夜朗目無波瀾。

「賀然。」陸晚深呼吸一口氣,說出了一個名字,「他去德國幫賀津行盯土地種植專案,那天我們喝醉了,他知道我和賀津行的婚約只會不了了之——」

夜朗心想,哦。

「哪怕是賀然,」他說,「應該也不能讓賀津行喜當爹。」

雖然語氣嚴肅且客觀,但是話語中無法掩飾的戲謔,還是讓陸晚畏懼地縮了縮肩膀,她抬起頭,像是十分慌張聽見這種語氣的話,黑眸茫然又陌生地盯著面前的男人。

仿

佛第一天認識他。

夜朗沒有迴避她彷彿受傷的目光,其實有點好奇她為什麼不直接把小孩拿掉就好了搞那麼多名堂.

但忍了忍,他覺得這個不關他的事。

她不想說,隨便扯個「醫生說我體質特殊拿掉後再也不能懷孕」也不過是浪費他多聽一句廢話的時間。

於是男人只是坦然地望著她,選擇了直奔主題,「所以呢,你來找我的原因是?」陸晚的眼淚,從眼眶裡滾落。淚水在蒼白的臉上衝出一道水痕。

「賀津行說,他可以認下這個孩子,反正都是賀家的種……只要我來找你,說服你,把他要的東西交給他。」

別人不知道,夜朗心裡清楚,賀津行今日頻繁進出苟家,並不是要什麼股權,也沒有尋寶秘密,他在找的,是一段監控。

大概是苟安在牢獄裡那股子淦天淦地早晚把自己玩死的勁兒提醒了這個人一些事——賀津行開始地毯式的盲目查詢那段時間苟家每一個角落、可以收錄聲音的監控錄影。

他應該查到了當初他們談話的那輛車,並且應該也知道,那輛賓利對應時間段內的車內監控記錄儀器,已經被人取走。

不日前才換了新的。

現在那段監控記錄儀器就在夜朗的家裡放著。

裡面的對話作為證據,完全足以翻案——

【你準備怎麼對待她?要讓她記住這個教訓才可以哦?】這句苟安無意間的補充詢問,足夠救她自己。

證明當年苟安對夜朗的指使意圖,最多到指使故意傷害的程度,跟故意殺人搭不上邊,是夜朗會錯意。

夜朗想起了今天下午,在辦公室與律師的對話。

「如果翻案成功,那麼苟小姐的刑期將會立刻縮短,介於陸小姐當年的傷勢很輕,團隊給力的話,立刻出獄大概也不是問題……」

「但如果這段錄音作為證據呈交翻案,那結果很有可能對您,有些影響。」

「沒關係。」

夜朗記得自己是這樣回答的——

「換我去坐牢也可以,真的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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