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千金與野狗(中)

夜朗表示莫名其妙,他第一次見這個東西,是某天吃早餐的時候,在早餐店遇見

陸晚,陸晚在看手機——

手機上提到了這個很有名的蝴蝶酥,陸晚捧著臉嘆息,好想嚐嚐看,將近兩百塊錢,還不如殺掉我算啦!

結果過了兩天的某個宴會散場時,夜朗看到甜品臺上還有剩餘的甜品,準備要被處理……正好就是這個大名鼎鼎的蝴蝶酥。

於是找了服務生要了個袋子把它們裝起來,帶給陸晚。

不知道怎麼的又被苟安看見,以為他喜歡這個東西,每天都要給他塞幾個,哪怕夜朗說過「不喜歡",她也是捧著臉,一臉「我懂」地拍拍他的肩膀:「好啦,男生喜歡甜食又不丟人。」

和賀然婚約解除的那日,她像是一隻翻牆到隔壁小區跟人家打架輸掉的貓,灰溜溜地鑽進了車裡,安靜地等著夜朗也跟著落座。

破天荒地,在他落座後,從頭到尾都因為鬥敗而晦暗的雙眼忽然亮了亮,打破了從前的剋制,她突然伸手撓了撓身邊人的手掌心。

她那雙如同打碎了星辰撒入的眸子亮晶晶地閃爍,微微仰著腦袋望著他,說:「我自由啦。」像是宣告什麼,提示什麼。

夜朗感覺到自己的胸腔像是被突如其來的一頭鹿撞了下,不重,但是五臟六腑都因此有了反應。他不知道那是什麼——

但他很確定,在陸晚塞給他巧克力,並表達了喜歡的那個高三的盛夏夜晚,他心跳未曾有過,如此劇烈的回饋。

後來的事發展的十分魔幻。

賀然果然不是不在乎陸晚和賀津行的事,他和陸晚訂婚只是為了逃婚,給陸晚重重的一次羞辱。本來這對苟安來說是個大快人心的事,但是接下來的故事發展,變成賀津行救場,和陸晚訂婚。走廊上人來人往,為新誕生的一對couple做新的準備,苟安都要傻眼了。

後來不知道怎麼的,走廊上只剩下她一人,旁邊一間她以為沒人的休息室開啟,矜貴冷漠的男人從裡面走出,居高臨下地瞥了她一眼。

看著苟大小姐那副失魂落魄、喪家敗犬、滿臉想不通「她到底為什麼那麼好命」的鬼樣子,賀津行勾了勾唇角,聲音要多薄涼就有多薄涼。

「我提醒過你。」

別多嘴。

盯著男人往訂婚宴會廳去的背影,苟安腦子喻喻的。「優柔寡斷,惡毒但不夠狠毒,會讓你以後吃大虧。」這句話一語成讖,

夜朗應該是個徹頭徹尾的烏鴉嘴。

眼看著陸晚一步步往上爬,搬離了棚屋的那一天,夜朗跟苟安請了假回去幫忙,然後發現其實也沒什麼好幫的,新住的地方什麼都有,陸晚帶走的只有幾大箱書。

筒子樓的鄰居笑著說:「沒想到晚晚比你想離開這個地方,阿朗你那麼有出息,我們都以為你會先走一步。」

夜朗「哦」了聲,沒多大反應。

陸晚抱著手裡的箱子,在最上面還放著今日份夜朗帶過來的蝴蝶酥。走在夜朗的前面,她突然說,「阿朗,你呢,準備在苟家待到什麼時候?」

「?」

夜朗投去一個困惑的眼神。

陸晚笑著說,「下半年我申請去德國交換遊學的名額今天已經確定下來了,整個學院只有一個名額,苟安好像很恨我……以後我和她的衝突只多不少,你夾在中間會很難做人。」

夜朗挑起眉,有點驚訝還有這種事,但是陸晚說的什麼交換遊學名額,他不懂。

只知道今天早上跟苟安請假的時候,她脾氣比平日裡更壞了一點.…準確的說她最近心情都很不好,只不過好像今天特別糟糕。難道是因為這件事?

他還以為是因為他請假。

夜朗只是說了一聲「沒打算辭職」,然後飛快地把箱子放到了等在巷子外的奧迪a8後備箱。「搬完了嗎,我走了。」他自己都沒意識到自己有點著急。

「別急啊,我請你吃飯?」陸晚驚訝地問,「不是說請假了一天的麼,還有別的事?」沒有。「有。」

第一次撒謊,並不習慣,陽光下的夜朗微微眯起眼,轉開頭,像是做錯事心虛的大型犬,黑軟的發尖在陽光下養了一圈光圈,白皙的耳尖可疑地泛紅。

這個人,真的很不會騙人。

陸晚盯著他看了一會兒,理所當然地以為他又要抓緊時間,去賭場之類見不得人的地方「創收」,索性也不再追問。

她當然不知道,二十分鐘後,夜朗就站在了苟家的餐桌邊。彎腰,從地上撿起一把銀叉子。

目光平靜地從苟大小姐撅得能掛水壺的嘴上略過,他把銀叉子放到桌子另一邊,看她抓起另一把甜品勺攪合冰淇淋。

「不要玩弄食物。」

保鏢先生的聲音聽上去有些

沙啞。

「你怎麼回來了?」苟安問,「不是請假一天嗎?」「阿德說你在鬧脾氣。」夜朗把一把新的叉子遞給她,「回來看看你把家拆了沒。」

原諒苟大小姐的腦回路,對方好像在拐著彎罵她像條發瘋的哈士奇,但是她卻覺得很甜蜜,「現在好啦,連阿德都知道我會聽你的話,嘖嘖,你得負責!」

保鏢像是聾掉了。

苟安翻著白眼,還是沒憋住主動說了煩惱的原因,「煩死了,去德國的名額憑什麼給陸晚了——你說,是不是她找了賀津行動用了鈔能力?」

夜朗想了想關於賀津行這個人,覺得他不像是會為女人做這種破事的閒人,於是老實地也搖了搖頭。

苟安響亮地哼了聲,「你意思是她靠實力嬴過我咯?」夜朗沉默。

「啊啊啊啊她到底吃了什麼幸運仙丹,憑什麼好事都圍繞著她轉!」苟安氣得踢了踢桌子,想了半天,突然安靜下來,「如果陸晚倒霉一次就好了,給她一點教訓吧?」

站在她身後的保鏢先生難得有了反應,微微垂頭,目無波瀾地望著她。

良久,他說,「好。」

也許是一匹狼待在身邊裝忠犬,裝到無論手主人還是狼本身都忘記了自己的身份……但是血脈還是很容易地,被簡單一句話啟用覺醒,

此時的苟安不知道,對於夜朗這種刀口上舔血過活的人,"給她一點教訓"等於「殺了她算

苟大小姐甚至心情愉悅地吃完了自己的下午茶。

抓著夜朗上車,去逛街轉換心情。在車上,她再次確認,「你準備怎麼對待她?要讓她記住這個教訓才可以哦?」

夜朗點點頭,又蹙眉。

總覺得苟安這話有偏差,死人的話,有什麼「記住」可言?記到下輩子順便來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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