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逼到牆角

在大方族洞外見到我時,這些族人認識到我是一個和吳穹一樣的存在——是他們所不能抗拒的,所以根本就沒有反抗的想法。

可是吳山族人對他們的村長吳穹的信心也是至高無上的,在周圍的幾個部落裡,每一次大的豐收(狩獵捕獲),都會分給吳穹一點作為對他歷次幫助「打老虎」的回報。

這也養成了吳穹對別族人「理所當然」地居高臨下,以至於他認為讓吳木來跟我談的是一件不需要他親自出馬就可以輕鬆搞定的事。

要不是對「神器」還有一點嚮往,可能他只會派遣40多名戰士來將俘虜「帶」回去——必竟上次犯下大錯的長老「吳果」(我看是無腦)沒有將我們村子的實力搞得很清楚。

不過這次吳木帶了40多個人到了村口一看,就知道還得再跑一趟了——要想直接把人「帶」走是做不到了。

談判時我一般不出面——這已是我和木青的默契。

當木青把吳木的話轉告我時,我正在和梓燁說悄悄話。

等他一說完,我就開始笑了:殺了你的人,還要你賠償?

再過一萬多年,這樣的事還會發生,只是現在出現得太早了一點。

等到我瞭解到吳山族的情況以後,開始為如何終結即將到來的部落衝突而又不造成太大的人員傷亡而仔細計劃。

從哪個方面講,我們的危險都不大。

從人員方面,我們可動員的戰士——就算不讓被俘的吳山族的戰士參加——也可以達到100人以上,而且吳山族的戰士這幾個月來享受的待遇並不差,最近還都「分到了房」。從剛才那名戰士的態度看,儘管他對吳穹還是很崇拜,但對我們部落的生活是完全滿意的——比他們在吳山時好過多了,起碼在安全度上沒得比,何況他們眼裡的「神器」在這裡簡直是生活必備用品。

而吳山族要想來強硬一下,也不可能動員太多戰士——最多和我們差不多,有上百人不錯了,總還得有人負責狩獵和在老虎的威脅下保護族人吧!

從距離上看,吳山族人要想長途跋涉到我們村,就算最快的速度,也要五天以上——這條路不是那麼好走的。如果他們非要這麼做,那麼在將來我要創造成語的時候,「以逸待勞」這個詞就一定是用的這個典故!

從資訊掌控來看——草原那段路簡直就是我們的騎兵的天下,他們在到達這前三天,我們就可以準確地掌握他們的所有相關資料:人數、速度、武器……

從武器裝備看,我們的弓箭在周邊的部落中處於絕對領先的地位,長矛通過改進後,裝上了硬質石矛尖,殺傷力已不可同日而語。

……

所以問題不是怎麼樣去打退吳山族的攻擊,而怎麼樣在最少的傷亡下結束這場衝突。

如果讓他們輕鬆到達我們的圍牆外,這層防獸用的「籬笆」用來防人顯然是不夠的——特別是在他們有火攻能力的情況下——雖然我還不能肯定地說,他們知道火除了烤肉之外還可以用來對付我們的圍牆,但他們的長老和戰士畢竟來看過我們的防禦情況,說不定就已經為此準備了相應的破壞措施了呢?

我相信以我們的攻擊能力——在上次打退狼群后又有了質的飛躍——一定能抗得住他們的攻擊,甚至能給他們造成巨大的傷害。

但我來到這個世界的目標,是帶來「生」,而不是帶來「死」!

不能讓他們來破壞我們的村子!

按後世的話說,應該「拒敵於國門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