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以怨報怨的做法本來就不是很欣賞,常堅持「退一步自然寬」的做人準則。
可是有一個提前是:不要把我逼到牆角!
我對木青提出的談判原則是:先前的俘虜是出於對同齊部族血案的最低限度的懲罰,不能作為下一步商業談判的可選條件,這些俘虜有必要在本村參加一定程度的「勞動改造」,再根據他們的表現和自願決定是否留下。
而關於陶器的需要,我們完全可以按一向的商業規則進行交易,絕不會因為他們一時的錯誤而剝奪吳山族使用「神器」的權力!
(據我所知,已有個別的部落在新老村長的交班儀式上,轉移的不再是長矛,而是一口「鍋」!)
可是吳山族的這名長老對我們的原則顯然覺得很錯愕——他帶來的可不是這樣的條件!
這名叫「吳木」的長老並不是上次惹禍的那一位,他對族人所犯下的錯顯然不是很清晰——上次那位長老和他所帶回去的人對事件的描述與實情相去甚遠。
在他們說來,只是由於在同齊部落相親時,一名戰士不小心將「神器」打破了,為此受到了同齊族人的圍攻——為了自衛,他們殺了人。
隨後又在逃往相鄰部落的途中,受到「騎著草原巨獸」的大元村長的追殺,並俘虜了他們的族人。
要不是距離比較遠——他們在我們的北方約150公里,來時需要要通過一大片草原——加上能夠騎「草原巨獸」的「神人」的傳言威懾,他們「最強大的村長」——吳穹就已經在冬天過來要人了。
由於種種風險因素都不在可以掌控的範圍,他們終於等到了夏天才派遣代表,前來與我們談判。
所以他們帶來的條件是:如果我們能夠立刻答應放走所有的俘虜——或者最多留下個別不想回去的,並送上很多件「神器」作為賠償,他們的「最強大的村長」就不會再追究這件事,否則的話——
木青是全權談判代表,很好奇地問:「要是我們村長不答應呢?」
那就會有「很多很多戰士」前來談判!吳木有點惱怒了——在他們的頭腦裡,3以上的數都叫「多」,而真的強調「很多很多」,那就是至少在50個以上的的概念了。
木青在我的兩年教導下,勉強能分清10以內的數量,這已經是一個不錯的成績了——所以他參加談判很少有超過10以上的結果。
木青是一個直腸子,加上對我的信心是不容置疑的——直接就對吳木說:叫你們的戰士來談判吧!
而一來一回要跑上半個月,卻沒能得到想要的結果的吳木則張大了嘴:怎麼會這樣?
臨走時吳木說的話深深的刺傷了我——「你們會滅族的!」
為什麼吳木會有那麼大的信心——甚至在看到我們村的建設和人氣以後還會口出狂言?
我立刻找來吳山族的戰士問話——原來吳木的狂言是有基礎的:他們和周圍的幾個族都在同一座大山裡,那是真正的大山,按吳山族戰士的描述,我估計相對高度至少也在400米以上。
其中吳山族處於中間位置,並有一個特殊性——吳山族的山洞由三個山洞串聯組成,每一個都比我們族的要大,相應地,吳山族人總量接近600人。由於長期在大山上住,他們所面對的敵人與我們不同——是山中之王:老虎。
儘管吳山族的族人與我們相差不遠,但吳穹卻是一個異類——他能一個人和老虎搏鬥,並平安返回——雖然沒有單獨殺死過老虎。
由於與老虎爭生存空間是一項危險而困難的任務,所以吳山族人對人的生死看得很平淡,不同的族人之間也經常為共同鬥一隻老虎而在兩三個山頭佈陣合作——因為爭得的空間是共同擁有的。
這也培養了吳山族人強悍的風格和對強者的無條件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