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自由

直到最後1分鐘,程式對我來說也是「一個都不能少」。那天凌晨4點,懷亞特看守所的獄警就把我從床上喊了起來,那時我就隱約感到我將要被釋放。他們把我拉上囚車,運到康涅狄格州首府哈特福德的法院。到達後,他們把我關在法院的一間單人囚室裡。自那之後就沒有動靜了,我在這個囚室裡百無聊賴地待了近8個小時!然而我已經走完所有的程式,保釋也沒什麼問題了。會不會最後一刻哪裡出問題了呢?我在懷亞特看守所聽到過太多類似的故事,即使是現在,我也什麼都不敢確定。

焦急等待的不止我一個人。我75歲高齡的父親一大清早就來到法院,我的朋友琳達陪著他。他就在我被關押的囚室幾米外的走廊裡苦苦等待。我們近在咫尺,近到可以說話!

下午快4點時,出現了一個好兆頭。有人給我送來了我剛到懷亞特看守所時上交的衣服,它們已經變得非常寬鬆,我穿上後顯得特別滑稽。終於,門開了,走廊的盡頭是爸爸和琳達,他們站起來張開懷抱迎接我。

自由!我自由了!

我們緊緊相擁,幸福得有些發狂。爸爸看上去精神不錯,幾個月前,他不顧我的反對,堅持來懷亞特看守所探監,相比那時,他現在顯得更加強壯。當時,我感覺他非常弱小,背部疼痛使他佝僂著身軀,呼吸急促,只能靠柺杖行走。那種情形讓我感到非常擔心。顯然他身體很不好,但他還是堅持跨越大西洋,到鐵窗外來看他的兒子,哪怕僅僅是兩個小時。今天,在囚室門口迎接我的人還是他。此時,克拉拉不得不留在新加坡,孩子們學年結束後會轉學,全家搬回法國的手續都需要她去完成。不過,她很快就會和蕾婭、皮埃爾、加布裡埃拉和拉斐拉在一起了。1個月後,全家人將齊聚在我這裡,共同度過幾周的假期時光。

在被釋放後的最初幾個小時中,我非常激動,但我知道我還沒有擺脫全部束縛。在第一階段,我只有兩個月的自由。我必須待在美國境內,住在我康涅狄格州的朋友湯姆的家中,只能去美國的3個州——馬薩諸塞州、紐約州和佛羅里達州。1個月後,我準備帶孩子們和克拉拉一起去佛羅里達州度假。因為湯姆需要定期接回他的孩子住在家裡,所以我和父親得租幾張露營床,我們住在客廳裡。

時至今日,關於被釋放後的最初幾個小時,我的回憶已有些模糊,只有幾個深刻的感受凝固在腦海裡。14個月以來,我第一次洗了熱水澡,這讓我感到舒適無比。青草的芬芳、樹木的清香、微風的吹拂……孩子們一醒,克拉拉就給我打網路影片電話。他們的變化真大!孩子們要去上學,所以沒能跟我聊多久。看到他們的容顏,聽到他們的聲音,我心中頗感安慰。我至今還記得,我在湯姆的花園中躺了很久,仔細觀察著遼闊廣袤、無邊無際的天空。我逐漸意識到,由於被關在牢房中太久,我的視角都變小了。我用了好幾天才適應瞭望向遠方,成功地分辨出了地平線。在獄中一年多的時間裡,由於整日面對同樣的環境,我的感知能力——視覺、觸覺、味覺、聽覺都有所退化。

最初幾天,我花了很長時間在森林中散步。如果父親的身體狀況允許,他也會陪我走走。我的父母在年輕時就分開了,我和母親相伴的時間更多些。直到2014年6月的那段日子裡,我才真正理解了父親。我讓父親給我講講他的生活、他建立的公司和他在俄羅斯的商業奇遇,我還鼓勵他給他的孫子和孫女錄些小影片。其餘的時間裡,我基本都在上網。這在獄中是絕對禁止的。我儘可能多地蒐集資訊,讀媒體上關於通用電氣收購阿爾斯通的報道。我下定決心,馬上投入自己的調查。

2014年7月中旬,克拉拉和孩子終於要來到我的身邊。我心懷忐忑地來到紐約肯尼迪國際機場迎接他們。時過境遷,我又一次來到這裡。孩子們掩飾不住欣喜和驚訝。他們的爸爸瘦了快20千克。如果被釋放3周的喜悅可以沖淡我憂鬱的神情,我或許看上去會更年輕些。說實話,此時我依然一副「愚鈍腦袋、苦役身子」的模樣。

我發現,皮埃爾比蕾婭快高一個頭了。兩個小傢伙,拉斐拉和加布裡埃拉見到我也非常高興,她們拉著我的手不放開,一旦我鬆開,她們就大聲喊叫並且抗議。只是到了晚上,為了遵守我的保釋條例,我得和她們分開,回湯姆家睡。全家其他人都住在琳達家。幸運的是,幾天後我們就可以一起去佛羅里達州。我獲得法官許可,可以在那裡待3周,那時才是我們真正幸福時光的開始。我們住在海邊的一個酒店式公寓裡。夢想成為游泳冠軍的蕾婭每天早上在邁阿密的游泳教練員的指導下游5公里,加布裡埃拉和拉斐拉在嘰嘰喳喳地玩沙子,皮埃爾催我們一起體驗當地的旅遊特色——海陸兩棲氣墊船,這種小船先在沙子上行駛一段,然後全速駛向大海。沙灘、陽光、海浪,我們像以前一樣享受著假期。但對我來說,這次是與眾不同的。

3周後,克拉拉和孩子要回法國,我開始爭取去法國和他們團聚的權利。好訊息終於來了:彭波尼在拒絕認罪1年後,也就是7月18日簽署了認罪協議,這也剛好是我從懷亞特看守所出來後一個多月。這很明顯地證明,我的羈押和他目前案中的處境完全沒有關係,這完全取決於通用電氣和阿爾斯通的談判。他的律師處理得遊刃有餘(比斯坦要好),因為和我不同,他只需要對一個被控罪名認罪即可。他可真幸運。既然無須等待他的案子的進展,我現在希望美國司法部能夠通融些,讓我回法國。正當我開始放鬆心情享受家庭時光的時候,我的希望落空了。我從斯坦處獲悉,檢察官目前反對以霍斯金斯的方式處置我,他們打算像對付彭波尼一樣對付我,我的命運將取決於未來霍斯金斯是否認罪,或者是否接受庭審。美國司法部用這個小把戲可以再抓10多個人,如此迴圈往復,永無結局。這種懸而未「判」的日子,我或許還要過幾個月,甚至幾年,而且我和朋友的所有財產一直被凍結。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該如何生活?達摩克利斯之劍懸在頭上,我又何談重新找回生活的節奏?怎樣才能說服未來的僱主?9年的時間裡,我隨時可能回去蹲監獄,誰還敢僱用我?沒人敢。然而我必須找到一個可以重新開始工作的方法。我才46歲。

何況,霍斯金斯有可能會讓美國司法部感到惱火。他在阿爾斯通只工作了3年,2004年8月31日,也就是塔拉罕專案合同簽訂後,他就離職了。在他任國際關係部亞洲分部高階副總裁時,他從未入境美國。在這種情況下,他的律師提出了一連串的法律問題:一個美國的法院如何能有許可權判決一位英國公民在印度尼西亞的貪腐案件?更何況他已從該企業離職多年,在法國只工作了3年,且從未來過美國。起訴他的這些事實是有據可查的,還是憑空捏造的?這還不包括其他技術層面的問題。本來,我並不反對他的套路,甚至完全贊成。如果我沒有被關押在懷亞特看守所而可以自由辯護,那我也會這麼做。問題是,他的事情讓我再次陷入僵局。像往常一樣,我咒罵我的律師,我惱羞成怒、破口大罵,斯坦也像往常一樣對我的咒罵不予回擊,然後說些令我不快的話。「如果您不採納我們的建議,並要求現在就審判,諾維克檢察官可能會判您10年!」老調重彈的威脅!這種束手束腳的狀態讓我無比憤怒,然而柏珂龍卻逍遙法外。我非常想知道,他為自己和美國政府談成的是什麼協議。斯坦想方設法勸我說,就算有這樣一個協議也與我無關。面對眾多的居心叵測,我親自寫了封郵件。8月18日,律師將它傳送給了檢察官,我要搞清事實真相。

美國司法部始終沒有回覆,但我的請求是完全合法的。美國人把它叫作「證據開示」:一個允許犯罪嫌疑人蒐集為自己辯護的所有證據的程式。我向斯坦表示,我對美國司法部的反應感到驚訝,更準確地說,是對它的不作為感到吃驚。

「有可能這個協議是存在的,」他對我說,「但您永遠也不會拿到它。美國司法部並非必須向您提供這份檔案,而且如果這是個保密協議,那它也無權將其交給您,甚至無權承認它的存在。」

「好吧,但至少如果它不存在,美國司法部就可以向我否認。他們可以做到吧?」

「他們沒有回覆您,是因為他們不能白紙黑字地撒謊,所以您可以由此得出任何您想得出的結論。」

我的爭辯是徒勞無益的……已經8月底了,克拉拉和孩子們要回法國了。我不想與他們分離,我不知道何時才能再見到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