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8日
我們印象中的發明家,就是愛迪生那樣的,不僅想象力豐富,動手能力還挺強,為了製造亮度適中的燈泡,他一種一種材料去嘗試,試驗成功以後,就自己找合作伙伴,自己辦發電廠,還花了大半輩子,跟那些抄襲自己發明創造的人打官司。
但今天可不是這樣了。我們知道最具有戲劇性的例子,就是奧地利美女hedylamarr。她先是世界上第一個全裸出境的豔星,隨後她又與作曲家georgeantheil共同發明了今天普遍運用在移動裝置上的cdma、wifi和藍牙的核心技術。遺憾的是,由於沒有辦法把技術轉化為實用,她就只能選擇繼續做豔星。美麗的女人都是一樣的,有智慧的女人卻各不相同。世界上少了一位居里夫人,多了一位瑪麗蓮·夢露。
事實上,躺在美國專利局裡的專利,數以百萬計,而真正能轉化為實用的,不到幾個百分點。這說明商業轉化才是困難中的大頭。而現實中的分成比例,也恰恰印證了商業轉化的重要性。在用專利製成的產品中,專利發明人的分成佔比,一般也只是幾個百分點,剩下的貢獻都歸下游。在整個科技創新的領域,發明家包辦的時代已經過去,企業家必須發揮極大的轉化作用。
對創新的另外一種誤解,是認為發明創造都是隨機出現的,事前不可預測,全憑科學家和發明家的興趣。創見和發明,顧名思義,就是不可預測的。每當科學家被問到為什麼要從事科學研究時,他們都說是因為好奇和興趣。科學家的好奇和興趣,就應該是自發的、不可預測的、在任何領域都以同樣的機會出現的,以及不可操控的,而科學家不該為五斗米折腰。
現實也不是這樣。一隻經過特殊處理的供實驗室專用的白鼠價格約為3500美元。有些實驗室一年養老鼠的成本就可以高達幾十萬美元,而一所由一名教授和6—7名學生組成的普通實驗室,沒有60—70萬美元是撐不了一年的。科學家當然是出於好奇和興趣才從事科研活動,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的選擇不受成本的約束和金錢的牽引。恰恰相反,今天任何像樣的科研活動,都好像好萊塢大片一樣,是經過精心篩選和受到嚴格監控的過程。興趣主導的時代也已經過去,現在是市場和資本主導的時代。
美國今天的創新產業,是由兩個互動環節構成的。一方面,是科研機構的研究者具備了自發的強烈動力,把發明創造推向商業應用,而不是讓它沉睡在專利局裡。這種內在動力的主因之一,是在1980年通過的拜杜法案(bayh-doleact)。在此以前,在聯邦政府資助下產生專利,都是歸聯邦政府所有的。只有大企業,看準了目標以後,才能花大價錢購買和轉化這些專利。在拜杜法案之後,科研機構可以擁有這些專利的商業開發權,即商業使用權,而購買這些專利的企業,可以按實現的收益分期付款。
這樣,轉化專利的財務門檻和資訊門檻一下子降低了,許多比較小的企業,也具備了參與商業轉化的資格,科研和商業的接觸面一下子就以倍數擴大了。在一些為人津津樂道的例子中,有些大學的教授能從科研專案中拿到上億美元的分紅。科研機構已經成了美國經濟的強大的引擎。
另外一方面,資本家和企業家主導了技術轉化活動,完成了識別、融資、製造和銷售等重要的轉化環節。很多科研人員到企業裡兼職,既替企業解決問題,又把問題帶回到科研機構,變成了研究的主題,結果是資本反過來也重新塑造了大學和研究機構。
今天,在美國出現了井噴式的創新活動,全面覆蓋了能源、航天、機器人、電子、醫療和教育等領域。我們用「積木式創新」來形容這些創新過程,包含了兩層含義。
一是橫向的,是按創新活動所需要素的組合。一項創新產品,比如太空梭,需要動力設計、外形設計、儀表盤設計、材質設計、融資模式設計等等。這些元素構成的甚至不是一件產品,而是一個生態,其中每一項都是最好的,但又是非常窄的,把它們結合起來,成為一個世界頂尖的產品,這是「積木式創新」的橫向層面。
二是縱向的,是創新活動中各個發展階段的決策權的組合。從概念、到技術、融資、製造和銷售等一系列環節中,不同的角色,提供不同的專業知識,並擁有不同分量的裁量權。最早是科學家有較大裁量權,接著是風險投資家有較大的裁量權,再接下來是製造商和銷售商。在這個層層遞進的過程中,利潤規模逐漸變得明朗,不同角色的分配比例也逐漸確定。不是風險投資家老佔著位置不走,也不是發明家辭職去當企業家,而是各司其職、和諧交替。這種「積木式創新」的縱向層面,即企業控制權的有效而有序的組合,尤其是它們背後的公司治理模式和法律規制,非常值得我們學習。
今天「發明創造→專利確權→資本篩選→生產製造→全球營銷」的完整鏈條已經打通,這一鏈條上的立體的精細分工和無縫對接,形成了「積木式創新」的新型格局。在這條鏈條上,中國人站在哪裡,應該從哪裡突破,本來就是個戰略問題,而在當前一窩蜂搞創新創業的時刻,就更值得我們冷靜地思考。
依次看來,引入人才未必等於引入技術,因為他們的發明很可能由其原所在機構持有。我國科研的投入與美國相比也只能用杯水車薪來形容,而發明創造出來後的法律保障和資本識別能力,也仍然處於初級的階段。美國人怎麼幹,我們就怎麼幹,想迎頭趕上硬碰硬,是有困難的。但另一方面,中國製造業——尤其是開放的oem(originalequipmentmanufacturer)製造業業態和經驗——已經獨步天下,其縱向的品種覆蓋面廣,深度的垂直整合度高,產業鏈的完備、集中和靈活,還有勞動力價格的比較優勢,都為中國在積木式創新中以製造業稱王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顯然,優勢互補才是正道。「美國發明+中國製造+全球市場」,是否能成為未來全球積木式創新的基本趨勢,而我們應該做些什麼才能來順應和促成這種趨勢,才能增加美國發明家和中國製造商的接觸面,減少合作過程中資訊不對稱和合作不信任,是目前亟待企業家、專家學者和政府官員共同探討的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