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1日
接連遇到短缺商品如何分配的話題。先是例行的春運火車票爭議,自1999年我發表《黃牛黨與資源耗散》,已經13年未平息過,而火車票價是第15年未調整了;接著是北京市通過搖號購車來治理交通堵塞的措施;再有是北京推出的基於戶籍條件的房地產限購令;今天我還接受了能源行業雜誌的專訪,談的是「拉閘限電」和能源的分配模式。
這些跨行業的價格管制一下子湧到桌面上來,原因之一是我向來就關心這個話題,自己談得多,別人也問得多;但還有另一個原因,那就是現在愈演愈烈的通貨膨脹,誘發了形形色色的價格管制。
大家知道,關於通貨膨脹的成因,有兩派觀點。一是以弗裡德曼(miltonfriedman)為代表的貨幣學派,認為「通貨膨脹到處是且始終是貨幣現象」,而要治理通貨膨脹,唯一辦法是控制貨幣。另外一派則認為,通貨膨脹的成因是五花八門的,房價、油價、工資,甚至大蒜價格,都能造成通貨膨脹;因此,對付通脹的辦法也五花八門,限價、限購、搖號、配給和排隊,都是這一派學者津津樂道的。本文就讓我順著後者的思路,分幾點來談短缺商品應該如何分配。
第一,是「稀缺」(scarcity)和「短缺」(shortage)的區別。稀缺是人類乃至動物均普遍面臨的基本約束。好的東西,就總是多多益善的;只要是商品,就是稀缺的。稀缺不能成為新聞,也不是經濟學家有能力解決的。能成為新聞的,能為經濟學家所討論的,不是稀缺,而是短缺,是當一種固然是稀缺的資源,其價格被人為壓低後,引發的擁堵、排隊、囤積、浪費和規避管制等現象。
這是說,當經濟學家試圖為解決春運、擁堵、樓貴、缺電等問題出謀劃策時,他們沒有本事直接提供一節車廂、一條馬路、一幢樓房或一桶石油。具體地說,火車票漲價當然不能解決一票難求的問題,即不能解決「稀缺」問題,但價格調整顯然能解決「短缺」問題,即發出正確的訊號,激勵旅客早離晚返,由此緩解舉國排隊而造成的浪費。
第二,經濟學家不宜輕易假設需求沒有彈性,或說價格不起作用。事實上,人們為了追求個人目標,總是在作妥協,他們可以付出時間、汗水、健康、閒暇、享受、親情、鮮血,甚至貞操和器官。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這些都能夠放棄,但調整回鄉行程表所帶來的不便,窮人就無法承受?
有學者解釋說,回鄉過年的需求剛性極強,而鐵路的運力幾乎不能提高,這種情況表示為需求曲線和供應曲線平行,所以始終存在黃牛黨牟利的空間。這種說法有自相矛盾之處:兩條被視作平行的需求和供給曲線,怎麼會在加上區區黃牛費後就相交了?
實際情況是,需求和供給的彈性都並不缺乏彈性,黃牛價接近市場價,而機票價就是火車票的上限價。在高峰期,需求和供給曲線的交點確實會高一點,但把它們說成是不相交的平行線,那就變成幾何學遊戲了。這種形狀的曲線,在真實世界裡罕見對應的例項。
第三,學者不宜把正常商品甚至是奢侈品說成是必需品,從而套用「需求剛性」的邏輯,來為硬性限價、限購或配給政策辯護。北京的房價是高,但錯不在價格本身;恰恰是高價,讓所有人都在考慮自己應該朝哪個方向行動,如住房的人考慮是否只租不買,買房的人考慮是否買遠點買小點,造房的人考慮是否要建多點建密點,有房的人考慮是否把房子騰出來出租甚至出售……
遺憾的是,房價這一本身在發揮作用的指標,卻被一些經濟學家視作要直接治理的物件。我們沒有見過有哪位醫生,不去考慮治病,卻盯著溫度計打主意的;然而,主張用行政手段來把房價壓下去的經濟學家可不在少數。問題是,如果說有瓦遮頭是必需消費,有房可住是正常消費,那麼在國際大都會買得起房,就應該是奢侈消費。有什麼理由硬說買房是「北京人必需的」,而重啟戶籍管制來實施配給和限購?
設想一下,若規定只有出生時姓李的人才準購買一套房子,那除了誘發許多弄虛作假的社會成本外,確實可以在短期內抑制購房需求和壓低房價。問題是,為什麼要這麼做?這麼做有什麼好處?這麼做與按戶籍來限購有何本質區別?我的回答是:沒理由只讓姓李的人買北京的房子,這麼做對北京或對中國都沒有好處,而這麼做與按戶籍來限購的政策沒有區別,同樣糊塗。
第四,可以用補貼來幫助窮人。我在《論堵》一文中解釋過,一種商品,即使它的供給沒有彈性(如高峰期的車道或車票),或由壟斷組織操控(如土地或石油),用價格來分配這些商品,也仍然具有積極的意義,那就是能促使資源被用到價值較高的用途上去。每當提到這個觀點,人們經常會追問:「窮人怎麼辦?」答案是:不一定但可以考慮採用補貼。
在對稀缺品實施按價分配的同時,若確實要幫助窮人或某種特定人群,那就不妨把他們先識別出來,然後給予補貼。例如,要幫窮人改善營養,那就不僅可以把牛奶送到窮人手上,還可以給窮人發放牛奶券,讓他們在市場上選擇他們喜歡的品牌。更好的辦法,是給窮人發放更為通用的營養券,以便他們在牛奶和其他食品之間自行權衡。再進一步,就是發鈔票,那是最通用的補貼。憑著鈔票,窮人可以選擇一間較亮堂的房間,同時放棄二十瓶牛奶,來改善他的健康狀況。須知增進自由所帶來的效率改進,是定質定量定向補貼所無法企及的。
這是說,讓車票價格浮動的同時,給「窮人」以鈔票補貼,他們就自然會善用鈔票,而窮人顯然未必會用來購買高峰期的車票。結果將是皆大歡喜的:窮人購買非高峰期的車票,並把剩下來的錢用於別處,從而得到了比在高峰期回家更高的滿足;需求高的人能夠輕易地買到高峰期的車票,他們額外多付的鈔票,是通過他們替別人勞動而賺取的;而鐵路因為漲價所收取的額外利潤,也可用於慈善或投資專案。
這種制度安排,難道不比讓窮人在寒風中排隊,能更有效地幫助他們,並帶來更大的社會福利?同理,允許擁堵費自由浮動、電價自由浮動、房價自由浮動,並給予那些經過合法程式被認定為值得補貼的人以鈔票補貼,顯然比用限價、限購、搖號、配給和排隊來分配稀缺品要有效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