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賣地推高房價了嗎?

2010年1月26日

坊間有一種觀點認為,中國的財政收入大部分來自房地產市場,由於政府大量賣地賺錢,所以推高了房價,並製造了樓市泡沫。這種觀點是錯的。恰恰相反,假如政府不賣地,不從賣地中掙錢,房價反而會進一步劇增;政府賣地本身,其實直接推低而不是抬高了房價。

政府在房地產市場取得的鉅額財政收入,常常被誤解為居民住房成本增高的根源。其實不然。道理很簡單。你意外撿了顆鑽石,假如市場上最高出價是100萬,那麼它就能賣100萬。即使你把鑽石贈送給中介商,它最終也還是賣100萬。也就是說,即使政府把土地送出去,按身份證號碼搖獎,隨機送給國民,最終購房者支付的房價也不會因此下跌。這是經濟學的供求規律。讓我分八點逐層簡述。

第一,供地越多,房價越低。不管這供地是通過行政分配、公開拍賣、私相授受、免費贈送來實現,此理不變。所以,認為政府因為賣地多而增加了樓市平均價格,是方向性的錯誤。恰恰相反,政府不賣地,不供地,不鼓勵民用土地用途的自由轉變,或不允許其他人供地,才會促進房價高漲。

第二,土地國有,政府壟斷,也屬常見。英國的土地都是女皇的,一點點賣出,只賣使用權,不賣所有權,收入用於政府開支,算是徵稅,本身並無不妥。有人說,土地是人民的,要歸人民。但政府支出,原則上也用於人民。要理解房價與泡沫,土地的最初所屬,是無關的因素。土地存量有限,不管歸誰所有,只要需求增加,房價就會上漲。

第三,供地方式,拍賣為宜。公開拍賣是最透明和高效的方式。其他方式滋生更多腐敗和尋租損耗。況且,拍賣反映了市場需求並取決於市場需求。不是政府想賣多高價格就能賣多高。要地產商預期有承接,才能成交。政府開價過高,或市場預期不佳,就自然會流拍。究竟是誰推高了房價?是購房者本身。

第四,即使土地免費,房價也不改變。有人以為,假如政府把土地免費送出來,房價就會下降。不對。不管是誰,不管通過什麼方式,得到了政府免費送出的土地,他也會轉身按照市價賣出,能賣多高就賣多高,而不會免費或低價轉讓。政府把地免費送出,只是讓第一手得到土地的人(不論他們是因為抽獎得到還是憑關係得到),分得了本來歸入國庫的賣地收入,而最終住房者不會得益。到此請重讀第三點。

第五,政府會最佳化供地節奏。土地供應跟不上需求,廢話,當然跟不上。土地就那麼多,尤其是好地段。問題是,政府為了使賣地收入最大化,會適當控制賣地節奏,這也就在土地的短期和長期的用途間取得了平衡。雖然政府可以一次性把土地全部賤賣出去,然後由二級市場通過多次交易來決定這些土地合併、分拆、規劃和再規劃,但政府一般不願意這樣讓利。重要的是,無論政府是否願意讓利,都只會改變政府和第一手地主之間的財富分配,而房地產的最終消費者支付的價格不變。

第六,價格決定成本,而不是成本決定價格。價格是由對最終成品的供求決定的,決定了以後,再倒過來決定生產原料的價格。房價是完全由供求決定的,房價被供求決定後,才倒過來決定土地的拍賣價格和開發商的利潤。這因果關係,是學習價格規律的難點和重點,要想個不停,才能明白。到此請重讀第四點。

第七,需求旺,有原因。(1)農民進城,數以億計,創人類紀錄。(2)住房面積和質量提高,購房者的平均年齡提前。(3)人均壽命延長,退休年期增加,但養兒防老已不可能,而養老保障並不健全,購房便成了人們儲蓄保值的常用手段。購房月供三千,一千實為租金,兩千實為儲蓄。在上述因素的推動下,房價高漲實屬正常,而並非個別人的陰謀。非得要說是陰謀,那麼大可以清者自清,選擇只租不買,自動退出購房大軍。到此請重讀第三點。

第八,價格規律與市場狀態無關。不管中國的市場是否成熟、官商有沒有勾結、政府是否廉潔、行業是否壟斷、住房是必需品還是奢侈品、太陽從東昇還是西升,價格規律都普遍適用。如果市場不夠成熟就能逃離價格規律的約束,那豈不很爽?用市場狀態來「抹去」價格規律,是對價格規律的最大誤解。

我的看法是,政府採用拍賣的形式批出土地,恰恰緩解而不是激化了市場對住房的需求。為了使土地賣得更高的收入,政府也積極從事了環境配套設施的建設,從而提高了土地的實際價值。但是,中國正經歷人類歷史上從未見過的城市化過程,再加上文化傳統、養老保障和防範通脹等考慮,市場對購買住房的需求格外高。無論如何,只有不斷增加土地供給,放寬土地用途轉換的限制,允許其他土地供給源進入市場,才能根本解決住房困難,並減慢實際房價的增長。